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03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BRITANNIA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翼思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CP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LABORATOIRE AGUETTANT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单次给予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耐受性的I 期、开放性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7-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8-0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昀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俊兰
- 申请人名称
- BRITANNIA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翼思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CP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LABORATOIRE AGUETTANT
- 联系人姓名
- 吴俊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宝矿洲际商务中心4601
- 联系人邮编
- 20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昀
- 学位
- 理学硕士
- 职称
- 主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66号
- 邮编
- 200031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IGS-C02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04-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1 mg、2 mg、3 mg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评估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1 mg、2 mg、3 mg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1 mg、2 mg、3 mg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在开始任何与研究相关的操作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并保证任何程序均将由本人参与研究。
2.健康受试者: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均在正常范围,或研究者判断与正常值的差异没有临床意义。
3.筛选时年龄在18~50 岁(含界值)的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4.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 范围内(含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能够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健康受试者: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均在正常范围,或研究者判断与正常值的差异没有临床意义。
3.筛选时年龄在18~50 岁(含界值)的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4.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 范围内(含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能够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有过敏史者(包括药物过敏、对盐酸阿扑吗啡或多潘立酮或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等)。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呼吸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代谢及骨骼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者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者。
3. 既往有低血压或直立性低血压病史;或筛选时发现直立性低血压,即血压从卧位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 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和/或舒张压下降>10mmHg;或筛选时坐位收缩压<90 mmHg 或≥140mmHg,舒张压<60 mmHg 或≥90 mmHg。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筛选时,在静息状态下(至少5 min),仰卧位12-导联ECG 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得出的校正QT 间期(按Fridericia's 公式校正,QTcF = QT/RR1/3)>450 msec(女性QTcF >470 msec)或QRS 波群 >120 msec。如果QTcF 超过450 msec(女性QTcF >470 msec)或QRS 超过120 msec,应再重复进行2 次ECG 测量,使用3 次测量的
QTcF 或QRS 值的平均值作为判断标准。
6.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多潘立酮吸收(由研究者判断)的胃肠道疾病。
7. 有药物滥用和吸毒史,或者药物滥用筛查(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
8. 酗酒者或筛选前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21 个单位酒精(男性)或14 个单位酒精(女性)(1 个单位酒精=啤酒360 mL、葡萄酒150 mL 或酒精含量为40%的白酒45 mL),或酒精呼气检查(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或从首次给药前48 h 直至试验结束或受试者退出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9. 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既往接受过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状况(例如胃切除术)的手术者。
10.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膳食补充剂或中草药。如果既往用药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需要为该药物的5 个半衰期。
11. 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5 支,或从首次给药前48 h 直至试验结束或受试者退出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接受试验药物前48 h 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者。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查中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14.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试验药物/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者参加了其他医学研究活动,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如果其他试验药物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需要为该药物的5 个半衰期。
15. 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或筛选前1 个月内献过血。
16. 筛选前1 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7. 不愿意或不能遵循研究方案所描述的生活方式指南标准(比如饮食限制和活动要求)。
18.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及最后一次试验药物给药后30 天内有生育计划,或者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1 避孕措施和育龄期女性的定义),或者有捐精、捐卵计划。
19. 哺乳期女性及育龄期的女性在筛选期及基线期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者。
20. 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此类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增加参与本研究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
21. 研究者判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呼吸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代谢及骨骼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者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者。
3. 既往有低血压或直立性低血压病史;或筛选时发现直立性低血压,即血压从卧位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 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和/或舒张压下降>10mmHg;或筛选时坐位收缩压<90 mmHg 或≥140mmHg,舒张压<60 mmHg 或≥90 mmHg。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筛选时,在静息状态下(至少5 min),仰卧位12-导联ECG 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得出的校正QT 间期(按Fridericia's 公式校正,QTcF = QT/RR1/3)>450 msec(女性QTcF >470 msec)或QRS 波群 >120 msec。如果QTcF 超过450 msec(女性QTcF >470 msec)或QRS 超过120 msec,应再重复进行2 次ECG 测量,使用3 次测量的
QTcF 或QRS 值的平均值作为判断标准。
6.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多潘立酮吸收(由研究者判断)的胃肠道疾病。
7. 有药物滥用和吸毒史,或者药物滥用筛查(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
8. 酗酒者或筛选前3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21 个单位酒精(男性)或14 个单位酒精(女性)(1 个单位酒精=啤酒360 mL、葡萄酒150 mL 或酒精含量为40%的白酒45 mL),或酒精呼气检查(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或从首次给药前48 h 直至试验结束或受试者退出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9. 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既往接受过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状况(例如胃切除术)的手术者。
10.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膳食补充剂或中草药。如果既往用药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需要为该药物的5 个半衰期。
11. 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5 支,或从首次给药前48 h 直至试验结束或受试者退出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接受试验药物前48 h 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者。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查中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14.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试验药物/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者参加了其他医学研究活动,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如果其他试验药物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需要为该药物的5 个半衰期。
15. 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或筛选前1 个月内献过血。
16. 筛选前1 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7. 不愿意或不能遵循研究方案所描述的生活方式指南标准(比如饮食限制和活动要求)。
18.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及最后一次试验药物给药后30 天内有生育计划,或者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1 避孕措施和育龄期女性的定义),或者有捐精、捐卵计划。
19. 哺乳期女性及育龄期的女性在筛选期及基线期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者。
20. 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此类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可能会增加参与本研究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
21. 研究者判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 英文通用名:Apomorph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 mL: 30 mg (预填充注射笔)
用法用量:单次腹部皮下注射1mg;单次腹部皮下注射2mg;单次腹部皮下注射3mg
用药时程:NA
规格:3 mL: 30 mg (预填充注射笔)
用法用量:单次腹部皮下注射1mg;单次腹部皮下注射2mg;单次腹部皮下注射3mg
用药时程: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和AUC0-last等评价时间:2023-12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Cmax和AUC0-last等评价时间:2023-12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AE)、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压,包括卧立位血压、呼吸、脉搏和体温)、12-导联心电图(ECG)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和尿常规)。评价时间:2023-12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10-2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03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俊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14
- 申请人名称
- BRITANNIA PHARMACEUTICALS LIMITED/翼思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CP PHARMACEUTICALS LIMITED/LABORATOIRE AGUETTANT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033
- 药物名称
- 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帕金森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单次给予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耐受性的I 期、开放性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皮下注射)健康受试者I期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IGS-C020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04-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