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18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上市后补充研究数据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用于治疗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可降低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载脂蛋白B(Apo B) 水平。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海博麦布片在肾功能不全和健康受试者中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2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东莞市四川省 · 德阳市湖南省 · 怀化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西省 · 萍乡市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韶关市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关灵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李仪
- 德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德阳市 · 研究者:宋斌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怀化市 · 研究者:史志华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丁长海、龙海波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陈清萍、唐琳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文莉
- 粤北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韶关市 · 研究者:何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崔晓锋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崔晓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 联系人邮编
- 318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关灵
- 学位
- 研究生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
- 邮编
- 523000
- 单位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仪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
- 邮编
- 523000
- 单位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1842,CTR20231843,CTR2023218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BMB-Ⅰ-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05-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试验旨在研究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海博麦布片(20 mg)在重度肾功能不全和健康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观察海博麦布片(20 mg)在重度肾功能不全和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上市后补充研究数据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30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应为患有慢性肾脏病〔Chronic Kidney Disease, CKD,存在任何肾损伤的指标(如蛋白尿、尿沉渣异常,影像学所见肾脏结构异常等)、GFR在15~29 mL/min持续3个月以上〕和/或具有稳定肾功能的个体。CKD-EPI公式:
CKD-EPI公式:
eGFR=141×min(Scr/κ,1)α×max(Scr/κ,1)-1.209×0.993Age×1.018(女性)×1.159(黑人);
注:单位:mL/min/1.73 m2;κ=0.7(女性)/0.99(男性);α=-0.329(女性)/-0.411(男性)。Scr=血清肌酐,单位:mg/dL;1 mg/dL=88.4 μmol/L。
4.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研究用药前有稳定地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进行治疗,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至少有4周(至入住前)的稳定用药
5.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30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应为患有慢性肾脏病〔Chronic Kidney Disease, CKD,存在任何肾损伤的指标(如蛋白尿、尿沉渣异常,影像学所见肾脏结构异常等)、GFR在15~29 mL/min持续3个月以上〕和/或具有稳定肾功能的个体。CKD-EPI公式:
CKD-EPI公式:
eGFR=141×min(Scr/κ,1)α×max(Scr/κ,1)-1.209×0.993Age×1.018(女性)×1.159(黑人);
注:单位:mL/min/1.73 m2;κ=0.7(女性)/0.99(男性);α=-0.329(女性)/-0.411(男性)。Scr=血清肌酐,单位:mg/dL;1 mg/dL=88.4 μmol/L。
4.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研究用药前有稳定地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进行治疗,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至少有4周(至入住前)的稳定用药
5.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除致肾功能不全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临床严重疾病(如:心肌梗死、脑出血等)或研究者评估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活动性溃疡、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者
2.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活动性肝病(肝功能检查ALT、AST超出2倍正常值上限)者
3. 既往或目前需进行肾透析或有肾移植病史者
4.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7.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9.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0.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1.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7. 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8. 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9.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0.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2.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活动性溃疡、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者
23.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2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27.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2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29.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30.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31.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32. 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3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3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3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3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37. 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38. 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39.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40.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肾脏彩超、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1.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4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活动性肝病(肝功能检查ALT、AST超出2倍正常值上限)者
3. 既往或目前需进行肾透析或有肾移植病史者
4.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7.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9.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0.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1.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2. 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7. 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8. 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9.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0.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2.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活动性溃疡、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者
23.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2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27.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28.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29.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30.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31.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32. 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3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34.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35.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36.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相关的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37. 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38. 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39.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40.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肾脏彩超、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1.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4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海博麦布片: 英文通用名:Hybutimibe Tablets 商品名称:赛斯美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片
用药时程:一次
规格:2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片
用药时程: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海博麦布、海博麦布葡萄糖醛酸结合物在血浆及血浆滤液中非血浆蛋白结合的游离型化合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给药前1h至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任何自发报告的和所有直接观察到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2)生命体征的任何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改变;3)试验期间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评价时间:给药前1h至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5-26
- 东莞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6-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18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崔晓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17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18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1842,CTR20231843,CTR20232181
- 药物名称
- 海博麦布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用于治疗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可降低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载脂蛋白B(Apo B) 水平。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海博麦布片在肾功能不全和健康受试者中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海博麦布片在肾损特殊人群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BMB-Ⅰ-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05-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