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18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B0025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多中心Ib/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山西省 · 太原市山东省 · 临沂市山东省 · 济南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云南省 · 昆明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河南省 · 洛阳市山东省 · 潍坊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陕西省 · 西安市辽宁省 · 沈阳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深圳市湖南省 · 长沙市另有 5 个地区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俊东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宋霞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美丽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刘宝刚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董超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启鸣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志红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高社干
- 潍坊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于国华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臧爱民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白静慧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周建娅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何勉
- 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李力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黄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孙力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子毅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刘畅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生秀杰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高军
其余 1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乔柱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新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朱红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宏英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李秀敏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于浩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熊员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吴玉梅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冬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娄阁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成慧君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蒋晓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江峰
- 申请人名称
- 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江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538号2幢1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肺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李俊东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B0025-C-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4-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Ib期:
主要目的:
评估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安全性;
确定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的最大耐受剂量,为期临床研究推荐HB0025联合化疗的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
评估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药代动力学特点;
初步评估HB0025联合不同化疗的抗肿瘤活性;
评估HB0025的免疫原性。
II期:
主要目的:
评价推荐剂量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在晚期NSCLC和晚期EC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推荐剂量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在晚期NSCLC和晚期E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不同剂量的HB0025联合化疗方案在晚期NSCLC和晚期EC受试者中的PK和免疫原性
lb/II期探索性目的:
如适用,将通过群体药代动力学万法评价HB025在肿瘤患者中的PK特征,还将进一步对量-效关系进行探索性分析。
探讨HB0025抗肿瘤疗效与生物标记物 (包括外周血及肿瘤组织)的关系
主要目的:
评估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安全性;
确定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的最大耐受剂量,为期临床研究推荐HB0025联合化疗的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
评估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药代动力学特点;
初步评估HB0025联合不同化疗的抗肿瘤活性;
评估HB0025的免疫原性。
II期:
主要目的:
评价推荐剂量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在晚期NSCLC和晚期EC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推荐剂量HB0025联合不同化疗方案在晚期NSCLC和晚期E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不同剂量的HB0025联合化疗方案在晚期NSCLC和晚期EC受试者中的PK和免疫原性
lb/II期探索性目的:
如适用,将通过群体药代动力学万法评价HB025在肿瘤患者中的PK特征,还将进一步对量-效关系进行探索性分析。
探讨HB0025抗肿瘤疗效与生物标记物 (包括外周血及肿瘤组织)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年龄18~75岁 (含18岁和75岁)
2.能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守临床研究和后续访视流程,
3.剂量递增阶段:
(1) NSCL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对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间变淋巴瘤激酶(ALK)易位的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药物敏感性突变的患者,在经过TKI药物靶向药物的标准治疗后出现了疾病进展,或不耐受TKI药物靶向药物的标准治疗;
d. 没有已知的ROS原癌基因1(ROS1) 、神经源性酪氨酸受体激酶 (NTRK)、原癌基因B-raf (BRAF)、RET突变或其他致癌驱动基因的突变,针对上述基因突变有已经批准上市的治疗药物(针对基因组改变有可治疗药物)。
(2) E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子宫内膜癌,其病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子宫内膜样癌、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未分化癌、去分化癌、混合癌、癌肉瘤;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不包括辅助治疗和新辅助治疗);
4.剂量扩展阶段
(1) NSCL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onsq-NSCLC)或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对于中央型鳞癌,依据出血风险和受试者获益风险比,由研究者与申办方共同决定是否入组);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间变淋巴瘤激酶(ALK)易位的TKI药物敏感性突变阴性;
d. 没有已知的ROS原癌基因1(ROS1)、神经源性酪氨酸受体激酶 (NTRK)、原癌基因B-raf (BRAF)、RET突变或其他致癌驱动基因的突变,针对上述基因突变有已经批准上市的治疗药物(针对基因组改变有可治疗药物);
e.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对于既往针对非转移性疾病并以治愈为目的接受过辅助/新辅助治疗的受试者,若疾病进展发生在最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6个月,则该治疗方案视为1 种系统性治疗,不允许入组)。
(2) E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子宫内膜癌,其病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子宫内膜样癌、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未分化癌、去分化癌、混合癌、癌肉瘤;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对于既往针对非转移性疾病并以治愈为目的接受过辅助/新辅助治疗的受试者,若疾病进展发生在最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6个月,则该治疗方案视为1 种系统性治疗,不允许入组);
5.HB0025首次给药前4周内未接受过抗肿瘤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全身姑息性放疗完成至少4周或局部姑息性放疗完成至少2周(在基线的肿瘤评估中,划定的靶病灶若不在局部的放疗区域可除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未系统使用(连续2周)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6.至少存在1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按照RECIST 1.1标准);
注: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例如,射频消融、无水乙醇或醋酸注射、冷冻消融、高强度聚焦超声、经动脉栓塞化疗、局部放疗等)的病灶,除非有明确进展,否则不作为可测量病灶。
7.ECOG为0或1分;
8.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9.必需满足下列实验室指标: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L;
b) 血小板计数≥90×10?/L;
c) 血红蛋白≥90 g/L;
注:以上三条要求采血前两周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d) 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e) 总胆红素≤1.5×ULN;
f)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若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AST≤5×ULN;
g)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APTT)≤1.5×ULN;
h) 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1+;若尿蛋白≥1+,需满足24小时尿蛋白含量<1 g。
10.既往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11.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同意在研究期间及HB0025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2.能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守临床研究和后续访视流程,
3.剂量递增阶段:
(1) NSCL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对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间变淋巴瘤激酶(ALK)易位的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药物敏感性突变的患者,在经过TKI药物靶向药物的标准治疗后出现了疾病进展,或不耐受TKI药物靶向药物的标准治疗;
d. 没有已知的ROS原癌基因1(ROS1) 、神经源性酪氨酸受体激酶 (NTRK)、原癌基因B-raf (BRAF)、RET突变或其他致癌驱动基因的突变,针对上述基因突变有已经批准上市的治疗药物(针对基因组改变有可治疗药物)。
(2) E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子宫内膜癌,其病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子宫内膜样癌、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未分化癌、去分化癌、混合癌、癌肉瘤;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不包括辅助治疗和新辅助治疗);
4.剂量扩展阶段
(1) NSCL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onsq-NSCLC)或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对于中央型鳞癌,依据出血风险和受试者获益风险比,由研究者与申办方共同决定是否入组);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间变淋巴瘤激酶(ALK)易位的TKI药物敏感性突变阴性;
d. 没有已知的ROS原癌基因1(ROS1)、神经源性酪氨酸受体激酶 (NTRK)、原癌基因B-raf (BRAF)、RET突变或其他致癌驱动基因的突变,针对上述基因突变有已经批准上市的治疗药物(针对基因组改变有可治疗药物);
e.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对于既往针对非转移性疾病并以治愈为目的接受过辅助/新辅助治疗的受试者,若疾病进展发生在最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6个月,则该治疗方案视为1 种系统性治疗,不允许入组)。
(2) EC(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子宫内膜癌,其病理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子宫内膜样癌、浆液性癌、透明细胞癌、未分化癌、去分化癌、混合癌、癌肉瘤;
b. 不适合手术切除,复发、转移、局部晚期;
c.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对于既往针对非转移性疾病并以治愈为目的接受过辅助/新辅助治疗的受试者,若疾病进展发生在最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6个月,则该治疗方案视为1 种系统性治疗,不允许入组);
5.HB0025首次给药前4周内未接受过抗肿瘤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全身姑息性放疗完成至少4周或局部姑息性放疗完成至少2周(在基线的肿瘤评估中,划定的靶病灶若不在局部的放疗区域可除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未系统使用(连续2周)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6.至少存在1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按照RECIST 1.1标准);
注: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例如,射频消融、无水乙醇或醋酸注射、冷冻消融、高强度聚焦超声、经动脉栓塞化疗、局部放疗等)的病灶,除非有明确进展,否则不作为可测量病灶。
7.ECOG为0或1分;
8.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9.必需满足下列实验室指标: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L;
b) 血小板计数≥90×10?/L;
c) 血红蛋白≥90 g/L;
注:以上三条要求采血前两周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d) 肌酐清除率≥5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e) 总胆红素≤1.5×ULN;
f)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若研究者判断由于肿瘤肝转移导致其升高时,ALT和AST≤5×ULN;
g)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APTT)≤1.5×ULN;
h) 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1+;若尿蛋白≥1+,需满足24小时尿蛋白含量<1 g。
10.既往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11.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同意在研究期间及HB0025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脑转移;对于无症状脑转移受试者:接受相关治疗后影像学和神经学检查均处于稳定状态4周以上,若无影像学评估在糖皮质激素治疗下神经学检查处于稳定状态4周以上者,至少2周治疗剂量均≤10mg/天强的松或等剂量其它激素者,可以入组;
2.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筛选前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疾病病史者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Graves 眼病、桥本氏甲状腺炎或I型糖尿病等,但幼时哮喘或筛选前2年内未发作的过敏性哮喘可除外;
3. 筛选前2周内接受>10mg/天强的松或等剂量的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用以预防(如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性超敏反应)的局部、眼内、关节内、鼻内或吸入性激素给药者允许入组;
4.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感染:
a) 筛选前2周内活动性感染,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7天;
b) 活动性肺结核(根据病史判断);
c) HIV抗体阳性者;
d)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HBV DNA滴度低于检测下限)或者临床已治愈的丙肝( HCV RNA检测阴性)受试者允许入组;
5.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联合抗血管治疗,如抗PD-(L)-1抗体联合抗VEGF、VEGFR抗体或有抗血管作用的TKI类药物如安罗替尼治疗等;
6. 严重过敏史,既往发生过3-4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或导致停止治疗者(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3级内分泌异常除外);接受其它单克隆抗体治疗时发生过3-4级过敏反应,或已知对蛋白质药物或重组蛋白、HB0025药物组分和化疗药物组成成分过敏者;
7. 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动脉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患有以下严重的合并症:
a) 筛选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者,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受试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对于EC队列: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受试者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共同讨论决定是否入组);
b) 既往或目前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c) 既往存在心肌炎、心肌病、恶性心律失常病史。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II级充血性心力衰竭、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脑血管意外(cerebral vascular accident,CVA)或血管疾病(如 存在破裂风险的主动脉瘤),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心脏损害(如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
d) 胃肠失调或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状况(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肠梗阻、急性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溃疡未愈,伤口未愈、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等病史)。患有慢性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的受试者(除全结肠和直肠切除者),即使在非活动期,也应排除;
e) 既往有消化道穿孔或瘘、泌尿生殖系统瘘,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f) 目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盂积水,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未缓解;
g) 目前存在临床控制不佳的需要反复穿刺引流等局部处理的第三间隙积液者(如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h) 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或包绕重要血管(仅限肺癌队列)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i)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发生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
9. 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7天内使用或正在使用华法林、肝素(封管、深静脉置管使用除外)、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等抗凝药物;或接受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双嘧达莫、西洛他唑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聚集的药物;
10.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开放性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择期的重大手术治疗。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局部侵入性操作(如针芯活检),除外血管通路装置的置入;
11. 既往和/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病、尘肺、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4. 筛选前5年内合并第二肿瘤,除外已治愈的原位宫颈癌、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或<T1尿路上皮癌;
15. 筛选前30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
16. 筛选期,对于晚期Nonsq-NSCLC患者存在不耐受培美曲塞联合卡铂的化疗方案的情况;
17. 筛选期,对于晚期sq-NSCLC或EC患者存在不耐受紫杉醇联合卡铂的化疗方案的情况;
18. 经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受试者。
2.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筛选前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疾病病史者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Graves 眼病、桥本氏甲状腺炎或I型糖尿病等,但幼时哮喘或筛选前2年内未发作的过敏性哮喘可除外;
3. 筛选前2周内接受>10mg/天强的松或等剂量的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用以预防(如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性超敏反应)的局部、眼内、关节内、鼻内或吸入性激素给药者允许入组;
4.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感染:
a) 筛选前2周内活动性感染,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7天;
b) 活动性肺结核(根据病史判断);
c) HIV抗体阳性者;
d)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HBV DNA滴度低于检测下限)或者临床已治愈的丙肝( HCV RNA检测阴性)受试者允许入组;
5.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联合抗血管治疗,如抗PD-(L)-1抗体联合抗VEGF、VEGFR抗体或有抗血管作用的TKI类药物如安罗替尼治疗等;
6. 严重过敏史,既往发生过3-4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或导致停止治疗者(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3级内分泌异常除外);接受其它单克隆抗体治疗时发生过3-4级过敏反应,或已知对蛋白质药物或重组蛋白、HB0025药物组分和化疗药物组成成分过敏者;
7. 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动脉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患有以下严重的合并症:
a) 筛选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者,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受试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对于EC队列: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受试者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共同讨论决定是否入组);
b) 既往或目前患有持续的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
c) 既往存在心肌炎、心肌病、恶性心律失常病史。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如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II级充血性心力衰竭、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脑血管意外(cerebral vascular accident,CVA)或血管疾病(如 存在破裂风险的主动脉瘤),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心脏损害(如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
d) 胃肠失调或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状况(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肠梗阻、急性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溃疡未愈,伤口未愈、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等病史)。患有慢性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的受试者(除全结肠和直肠切除者),即使在非活动期,也应排除;
e) 既往有消化道穿孔或瘘、泌尿生殖系统瘘,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f) 目前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盂积水,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未缓解;
g) 目前存在临床控制不佳的需要反复穿刺引流等局部处理的第三间隙积液者(如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h) 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或包绕重要血管(仅限肺癌队列)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i)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发生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加重;
9. 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7天内使用或正在使用华法林、肝素(封管、深静脉置管使用除外)、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等抗凝药物;或接受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双嘧达莫、西洛他唑或其它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聚集的药物;
10.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开放性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择期的重大手术治疗。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局部侵入性操作(如针芯活检),除外血管通路装置的置入;
11. 既往和/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病、尘肺、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者;
12.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4. 筛选前5年内合并第二肿瘤,除外已治愈的原位宫颈癌、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或<T1尿路上皮癌;
15. 筛选前30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
16. 筛选期,对于晚期Nonsq-NSCLC患者存在不耐受培美曲塞联合卡铂的化疗方案的情况;
17. 筛选期,对于晚期sq-NSCLC或EC患者存在不耐受紫杉醇联合卡铂的化疗方案的情况;
18. 经研究者评估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B002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B0025 Drug Product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6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6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HB002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B0025 Drug Product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10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10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HB002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B0025 Drug Product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15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15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HB002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B0025 Drug Product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20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20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HB002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B0025 Drug Product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30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剂量:30mg/kg,每3周一次,使用生理盐水将HB0025稀释至相应的剂量浓度。
用药时程: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受试者失访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治疗满18个周期或研究提前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英文通用名:Pemetrexed Di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赛珍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g/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500mg/m^2。每3周给药一次。用法:按照临床操作常规进行配制
用药时程:最多用药6个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规格:0.2g/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500mg/m^2。每3周给药一次。用法:按照临床操作常规进行配制
用药时程:最多用药6个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rbo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波贝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0.1g/支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AUC 5mg/ml/min, 采用Calvert公式计算,最高不超过750 mg。每3周给药一次。用法:按照临床操作常规进行配制
用药时程:最多用药6个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规格:10ml:0.1g/支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AUC 5mg/ml/min, 采用Calvert公式计算,最高不超过750 mg。每3周给药一次。用法:按照临床操作常规进行配制
用药时程:最多用药6个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特素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l: 30mg/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给药剂量:175mg/m^2,每3周给药一次。用法:按照临床操作常规进行配制。
用药时程:最多用药6个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规格:5ml: 30mg/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给药剂量:175mg/m^2,每3周给药一次。用法:按照临床操作常规进行配制。
用药时程:最多用药6个周期,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lb期: 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lb期: MTD及/或DLT评价时间:受试者首次给药后 21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 ORR评价时间:基线筛选期、联合化疗治疗期间:每2个周期评估,HB0025单药维持治疗期:每3个周期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PK特征(lb和II期)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lb期和II期)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lb期: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基线筛选期、联合化疗治疗期间:每2个周期评估;HB0025单药维持治疗期:每3个周期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 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s)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批准函同意 · 2023-06-1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函同意 · 2023-10-3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函同意 · 2024-06-17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批准函同意 · 2024-07-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18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江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18
- 申请人名称
- 华博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奥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184
- 药物名称
- HB0025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B0025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多中心Ib/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B0025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晚期实体瘤Ib/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B0025-C-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4-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