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20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和IIa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梧桐树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多中心、开放、Ib/IIa期临床研究: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探索及扩展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福建省 · 厦门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进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叶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树荣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康玉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朱俊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燕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梧桐树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燕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1弄11号前滩世贸中心
- 联系人邮编
- 2001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4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039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ILB2109A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1-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本研究递增阶段的主要目的是评价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确定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II期推荐剂量;次要目的是评价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评价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扩展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初步研究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如三阴性乳腺癌、头颈鳞癌(包括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以及复发转移的喉癌、口腔癌、口咽癌和下咽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等的有效性;次要目的是评价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以及评价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和IIa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18~80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ECOG评分0~1分;
6.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系统 实验室检查值
血液学(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10^9/L
血小板 ≥75×10^9/L
血红蛋白 ≥90g/L
肾脏
血清肌酐 ≤1.5×ULN
肌酐清除率(CrCl)(仅肌酐>1.5× ULN时需计算)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 × 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凝血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 ≤1.5 × ULN
超声心动图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心电图
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 男性<450ms;女性<470ms
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实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9.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有效的避孕药物。
2.18~80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ECOG评分0~1分;
6.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系统 实验室检查值
血液学(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10^9/L
血小板 ≥75×10^9/L
血红蛋白 ≥90g/L
肾脏
血清肌酐 ≤1.5×ULN
肌酐清除率(CrCl)(仅肌酐>1.5× ULN时需计算)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 × 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凝血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 ≤1.5 × ULN
超声心动图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心电图
Fridericia法校正的QT间期(QTcF) 男性<450ms;女性<470ms
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实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9.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有效的避孕药物。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以及如下几项:
i.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酸脲或丝裂霉素C;
ii.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作用的中成药(药物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如复方斑蝥胶囊)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全胃切除等);
4.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5.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症状性脑转移受试者(即没有脑转移灶引起的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且病灶大小≤1.5 cm)可以入组;脑转移灶经局部治疗后影像学检查证实病灶稳定≥4周,且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停用糖皮质激素或抗惊厥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6. 患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受试者,包括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级及以上)、不稳定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栓塞或肺栓塞史;
7.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的因素,如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8. 患有临床不可控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HbA1c≥8.5%)、难治性高血压、高血压急症或脑病史、需全身性治疗的严重内分泌疾病以及其他需要系统治疗的严重疾病;
9. 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或患有其他严重的肺部疾病病史(如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气肿,肺结核感染);
10.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年内(包括目前)患有活动性且需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以下情况除外:白癜风、经替代治疗病情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哮喘/特异性反应等
11. 患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HIV抗体阳性);
13. 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500 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 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但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的患者允许纳入),允许纳入接受除干扰素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患者;
14. 梅毒(Syphilis)感染者(梅毒螺旋抗体阳性);
1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
i.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ii. 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6. 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最后一次给药6个月内接受减毒活疫苗;
17. 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以诊断为目的的内窥镜检查、插入血管通路装置)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18.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9. 患有已知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障碍、酒精依赖史、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2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21. 既往免疫治疗中发生过3级及以上的irAE或因irAE导致终止治疗者(如因免疫治疗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皮肤炎患者可以入组,但因免疫治疗导致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患者不可入组);
22. 已知对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及辅料及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免疫肿瘤药物产生有临床意义的过敏反应;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2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i.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酸脲或丝裂霉素C;
ii.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作用的中成药(药物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如复方斑蝥胶囊)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如慢性腹泻、肠梗阻、全胃切除等);
4.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5.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症状性脑转移受试者(即没有脑转移灶引起的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且病灶大小≤1.5 cm)可以入组;脑转移灶经局部治疗后影像学检查证实病灶稳定≥4周,且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停用糖皮质激素或抗惊厥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6. 患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受试者,包括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级及以上)、不稳定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栓塞或肺栓塞史;
7.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的因素,如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8. 患有临床不可控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HbA1c≥8.5%)、难治性高血压、高血压急症或脑病史、需全身性治疗的严重内分泌疾病以及其他需要系统治疗的严重疾病;
9. 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或患有其他严重的肺部疾病病史(如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气肿,肺结核感染);
10.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年内(包括目前)患有活动性且需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以下情况除外:白癜风、经替代治疗病情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哮喘/特异性反应等
11. 患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HIV抗体阳性);
13. 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500 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 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但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的患者允许纳入),允许纳入接受除干扰素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的患者;
14. 梅毒(Syphilis)感染者(梅毒螺旋抗体阳性);
1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
i.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ii. 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6. 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最后一次给药6个月内接受减毒活疫苗;
17. 首次给药前4周之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以诊断为目的的内窥镜检查、插入血管通路装置)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18.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9. 患有已知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障碍、酒精依赖史、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2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21. 既往免疫治疗中发生过3级及以上的irAE或因irAE导致终止治疗者(如因免疫治疗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皮肤炎患者可以入组,但因免疫治疗导致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患者不可入组);
22. 已知对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及辅料及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免疫肿瘤药物产生有临床意义的过敏反应;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2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ILB-2109片: 英文通用名:ILB-2109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递增阶段:200mg、300mg以及400mg每日一次。扩展阶段:按递增阶段确定的剂量。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良反应不能耐受
规格:50mg
用法用量:递增阶段:200mg、300mg以及400mg每日一次。扩展阶段:按递增阶段确定的剂量。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良反应不能耐受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 英文通用名:Toripa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剂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240mg/次,21天一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良反应不能耐受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240mg/次,21天一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良反应不能耐受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递增阶段主要终点: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21天内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首次用药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递增阶段主要终点: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递增阶段主要终点: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RP2D。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扩展研究主要终点: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前18个周期每6周、从第19周期开始每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递增研究次要终点:治疗期间不良事件、以及与研究药物相关的TEAE、irAE、SAE和导致停药的TEAE、导致死亡的TEAE的发生率、类型和毒性程度;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递增研究次要终点:安全性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ECOG评分;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递增研究次要终点:ILB-2109片的PK参数评价时间:C1D1、C1D2、C1D8、C1D15、C2D1以及后续每6周D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递增研究次要终点: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客观缓解率、无进展生存期、总生存期、疾病控制率、缓解持续时间和至疾病进展时间;评价时间:前18个周期每6周、从第19周期开始每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扩展研究次要终点:治疗期间不良事件、以及与研究药物相关的TEAE、irAE、SAE和导致停药的TEAE、导致死亡的TEAE的发生率、类型和毒性程度;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扩展研究次要终点:安全性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和ECOG评分;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扩展研究次要终点:ILB-2109片的PK参数;评价时间:C1D1、C1D2、C1D8、C1D15、C2D1以及后续每6周D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扩展研究次要终点: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无进展生存期、总生存期、疾病控制率、缓解持续时间和至疾病进展时间;评价时间:前18个周期每6周、从第19周期开始每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12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20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燕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28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梧桐树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20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0392
- 药物名称
- WTS-001片 曾用名:ILB-2109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多中心、开放、Ib/IIa期临床研究: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探索及扩展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ILB-2109片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耐受性及初步疗效探索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ILB2109A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1-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