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22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吴令英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静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红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玲艳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玲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荣京东街8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0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令英
- 学位
- PHD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CC1727-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4-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为TCC1727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开展的多中心、开放性I/I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TCC1727片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70周岁;
3.I期:经病理学组织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4.II期: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存在DDR功能缺陷(包括ARID1A, ATM, ATRIP, BRCA1/2, CDK12,CHEK2, CHTF8, FANCA, FZR1, MRE11, NBN, PALB2, POLD1, RAD17, RAD50, RAD51B/C/D, REV3L, RNASEH2A/B,SETD2至少一种有害基因突变和/或ATM蛋白缺失)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其中卵巢癌患者不少于1/3);
5.存在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计生存时间≥12周;
8.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充足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b.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c. 血红蛋白(HB)≥9g/dL;
d.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e. 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
g. 肌酐≤1.5×ULN;若肌酐>1.5×ULN,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h. INR≤1.5×ULN,APTT ≤1.5×ULN;
9.能够提供存档的蜡块肿瘤组织样本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10张),或在筛选期配合活检;
10.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70周岁;
3.I期:经病理学组织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4.II期: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方案,存在DDR功能缺陷(包括ARID1A, ATM, ATRIP, BRCA1/2, CDK12,CHEK2, CHTF8, FANCA, FZR1, MRE11, NBN, PALB2, POLD1, RAD17, RAD50, RAD51B/C/D, REV3L, RNASEH2A/B,SETD2至少一种有害基因突变和/或ATM蛋白缺失)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其中卵巢癌患者不少于1/3);
5.存在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计生存时间≥12周;
8.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充足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b.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c. 血红蛋白(HB)≥9g/dL;
d.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e. 总胆红素≤1.5倍正常上限;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
g. 肌酐≤1.5×ULN;若肌酐>1.5×ULN,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h. INR≤1.5×ULN,APTT ≤1.5×ULN;
9.能够提供存档的蜡块肿瘤组织样本和/或未染色的病理切片(≥10张),或在筛选期配合活检;
10.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排除标准
1.影像学检查显示有颅内转移,需要接受局部治疗(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或入组前正在服用类固醇激素>10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排除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无论其临床稳定性如何;
2. 先前接受的大手术、放疗、化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等抗肿瘤治疗,在治疗完成后(或末次用药),距离首次研究用药日期不足4周者(以下情况可考虑入组:先前接受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治疗,距首次用药>5个半衰期;或姑息性放疗距首次用药>2周);
3. 首次给药前 7天内接受过 CYP3A4强抑制剂治疗或CYP3A4强诱导剂治疗,此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利福喷丁、圣约翰草、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巴比妥类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葡萄柚汁;
4.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1级者(脱发、色素沉着、淋巴细胞减低除外);
5. 无法正常吞咽药片,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6.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a.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b.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患者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
c. 心律失常(CTC AE 2级及以上,另包括QTcF ≥450ms(男),QTcF ≥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d. 活动性感染或首次服用药物前7天内有不明原因发热≥38.5℃
e.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和/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500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f.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g.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h.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7. 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8. 首次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出血倾向者;
9.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0. 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或计划;
11. 筛选前5年内患者其他恶性肿瘤史的患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2. 存在其他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及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因素;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2. 先前接受的大手术、放疗、化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等抗肿瘤治疗,在治疗完成后(或末次用药),距离首次研究用药日期不足4周者(以下情况可考虑入组:先前接受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治疗,距首次用药>5个半衰期;或姑息性放疗距首次用药>2周);
3. 首次给药前 7天内接受过 CYP3A4强抑制剂治疗或CYP3A4强诱导剂治疗,此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利福喷丁、圣约翰草、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巴比妥类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葡萄柚汁;
4.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1级者(脱发、色素沉着、淋巴细胞减低除外);
5. 无法正常吞咽药片,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6.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a.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b.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患者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
c. 心律失常(CTC AE 2级及以上,另包括QTcF ≥450ms(男),QTcF ≥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d. 活动性感染或首次服用药物前7天内有不明原因发热≥38.5℃
e. 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和/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500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f.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g.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h.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7. 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8. 首次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出血倾向者;
9.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0. 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或计划;
11. 筛选前5年内患者其他恶性肿瘤史的患者(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2. 存在其他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及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因素;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5mg
用法用量:5mg, QD,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5mg
用法用量:5mg, QD,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5mg
用法用量:10mg, QD,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5mg
用法用量:10mg, QD,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5mg
用法用量:2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5mg
用法用量:2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40mg
用法用量:4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40mg
用法用量:4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5mg; 40mg
用法用量:6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5mg; 40mg
用法用量:6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40mg
用法用量:8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40mg
用法用量:80m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中文通用名:TCC172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
规格:5mg; 40mg
用法用量:100n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规格:5mg; 40mg
用法用量:100ng, QD, 给3天停4天
用药时程:6个月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 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 不良事件发生率:所有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第二阶段队列扩展】 基于RECIST 1.1的ORR(卵巢癌基于RECIST v1.1及GCIG CA-125标准)、DCR。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 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Cmax、t1/2、AUC0-t、Cmax,ss、AUCtau,ss、Cmin,ss等。评价时间:2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一阶段剂量递增】 评价指标包括基于RECIST 1.1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队列扩展】 其他疗效指标:PFS、DOR、OS。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队列扩展】 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Cmax、t1/2、AUC0-t、Cmax,ss、AUCtau,ss、Cmin,ss等。评价时间:2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队列扩展】 不良事件发生率:所有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6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5-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22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玲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20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225
- 药物名称
- TCC1727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TCC1727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初步疗效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TCC1727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初步疗效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CC1727-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4-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