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24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用于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血流动力学不稳定PE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的单中心、开放、随机、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6-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0-1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旭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东升
- 申请人名称
-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东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吉林省-辽源市-吉林省辽源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路58号
- 联系人邮编
- 136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旭红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 邮编
- 10119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300102-01
- 试验方案编号
- LFSBP.BE.BD.Z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6-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利伐沙班片(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15mg)与参比制剂利伐沙班片(商品名:拜瑞妥®;Bayer AG,规格:15mg)的体内药代动力学,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包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 kg/m2~26.0kg/m2范围之内(含临界值);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5.受试者必须在筛选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以上(包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 kg/m2~26.0kg/m2范围之内(含临界值);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5.受试者必须在筛选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期研究者判断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门诊免疫四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病毒抗原/抗体)、妊娠检测(仅女性)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 已知或疑似对利伐沙班类药物(包含利伐沙班片辅料成分)或其他类似物过敏者,或有任何已知的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3. 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4. 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者;
5.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发生过脑部或脊髓损伤,接受过脑部、脊髓或眼科手术,发生过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髓内或脑内血管畸形等,或者需要长期应用抗凝药者;
6. 筛选前 30 天内接受过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者(例如 6 个月内患有任何可能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牙周病、便血、血尿病、生殖道出血(包括月经过多)、鼻出血等);
8. 肌酐清除率≤80 mL/min 者(肌酐清除率以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9.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10. 在筛选期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1.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13.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或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食用上述饮料以及食物者;
14. 既往嗜酒(每天饮酒超过2个单位,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 357 mL酒精量为 5% 的啤酒或 43 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 147 mL酒精量为 12% 的葡萄酒),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禁酒者,或者酒精呼气检查阳性;
15. 筛选前4周内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化药、保健品或中草药),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糖皮质激素、华法林、甲苯磺丁脲、咪达唑仑、苯二氮卓类药物(阿普唑仑、三唑仑)、酮康唑、利福平、地尔硫卓、帕罗西汀、氟康唑、红霉素);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8.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曾使用过激素替代疗法(除激素类避孕药);
20.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21. 研究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女性经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22.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以及在整个研究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结扎等),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签署知情同意时起至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的男性或女性;
23. 筛选前14天内或试验期间进行过无防护性性行为者;
24. 给药前48小时内有剧烈运动者;
25.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对穿刺采血疼痛不耐受;
2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研究,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研究。
2. 已知或疑似对利伐沙班类药物(包含利伐沙班片辅料成分)或其他类似物过敏者,或有任何已知的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3. 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4. 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者;
5.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发生过脑部或脊髓损伤,接受过脑部、脊髓或眼科手术,发生过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髓内或脑内血管畸形等,或者需要长期应用抗凝药者;
6. 筛选前 30 天内接受过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者(例如 6 个月内患有任何可能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史者,如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牙周病、便血、血尿病、生殖道出血(包括月经过多)、鼻出血等);
8. 肌酐清除率≤80 mL/min 者(肌酐清除率以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9.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10. 在筛选期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1.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13.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或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食用上述饮料以及食物者;
14. 既往嗜酒(每天饮酒超过2个单位,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 357 mL酒精量为 5% 的啤酒或 43 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 147 mL酒精量为 12% 的葡萄酒),或从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起至研究结束不能禁酒者,或者酒精呼气检查阳性;
15. 筛选前4周内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化药、保健品或中草药),包含但不限于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糖皮质激素、华法林、甲苯磺丁脲、咪达唑仑、苯二氮卓类药物(阿普唑仑、三唑仑)、酮康唑、利福平、地尔硫卓、帕罗西汀、氟康唑、红霉素);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8.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曾使用过激素替代疗法(除激素类避孕药);
20.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21. 研究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女性经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22.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以及在整个研究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结扎等),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签署知情同意时起至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的男性或女性;
23. 筛选前14天内或试验期间进行过无防护性性行为者;
24. 给药前48小时内有剧烈运动者;
25.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对穿刺采血疼痛不耐受;
2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研究,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通用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四周期,空腹或餐后给药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四周期,空腹或餐后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伐沙班片 英文通用名:Rivaroxaban Tablets 商品名称:拜瑞妥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四周期,空腹或餐后给药
规格:15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四周期,空腹或餐后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AUC0-∞、Cmax评价时间: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max、λz、t1/2、AUC_%Extrap。 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液分析、血生化、凝血功能、血妊娠(仅女性受试者));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同意 · 2023-07-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24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东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7-31
- 申请人名称
-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240
- 药物名称
- 利伐沙班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300102-01
- 适应症
-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在完成至少6个月初始治疗后DVT和/或PE复发风险持续存在的患者中,用于降低DVT和/或PE复发的风险。(血流动力学不稳定PE患者参见[注意事项])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风险。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的单中心、开放、随机、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伐沙班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FSBP.BE.BD.Z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6-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