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35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Nijmegen B.V.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治疗和与抗癌药物联合治疗晚期肝胆管癌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多药、多中心、 II期
研究的主方案( GEMINI-Hepatobiliary)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5-2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23;国际:2023-07-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25;国际:2023-08-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 人;国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国际: 6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四川省 · 成都市安徽省 · 合肥市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福建省 · 福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江西省 · 南昌市重庆市 · 重庆市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米兰 · 米兰那不勒斯 · 那不勒斯弗罗伦萨 · 弗罗伦萨首尔 · 首尔京畿道城南市 · 京畿道城南市巴塞罗那 · 巴塞罗那潘普洛纳 · 潘普洛纳马德里 · 马德里台湾 · 高雄另有 10 个地区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孙惠川
- 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吴泓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明军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任正刚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郝纯毅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郭亚兵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张玉梅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曹邦伟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李海涛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荚卫东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冯燮林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杜瀛瀛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吴建兵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德卫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敏山
- Prince of Wales Hospital中国香港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 · 研究者:CHAN Lam Stephen
- Department of Clinical Oncology, Queen Mary Hospital中国香港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 · 研究者:Chi Leung Chiang
- OSPEDALE S. RAFFAELE - MILANO意大利 · 米兰 · 米兰 · 研究者:Andrea Casadei Gardini
- Istituto Clinico Humanitas意大利 · 米兰 · 米兰 · 研究者:Tiziana Pressiani
- ISTITUTO NAZIONALE TUMORI FONDAZIONE PASCALE IRCCS意大利 · 那不勒斯 · 那不勒斯 · 研究者:Antonio Avallone
- Azienda Ospedaliero Universitaria Careggi Largo意大利 · 弗罗伦萨 · 弗罗伦萨 · 研究者:Lorenzo Antonuzzo
- Korea University Anam Hospital韩国 · 首尔 · 首尔 · 研究者:Min-Hee Ryu
- Yonsei University Health System, Severance Hospital,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LEC韩国 · 首尔 · 首尔 · 研究者:Hye Jin Choi
其余 23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韩国 · 首尔 · 首尔 · 研究者:Tae Yong Kim
- Samsung Medical Center韩国 · 首尔 · 首尔 · 研究者:Hoyeong Lim
- CHA Bundang Medical Center韩国 · 京畿道城南市 · 京畿道城南市 · 研究者:Hong Jae Chon
- Hospital Clinic de Barcelona西班牙 · 巴塞罗那 · 巴塞罗那 · 研究者:Maria Elisa Reig Monzon
- Clinica Universidad de Navarra西班牙 · 潘普洛纳 · 潘普洛纳 · 研究者:Bruno Sangro
- Hospital Gregorio Maranon西班牙 · 马德里 · 马德里 · 研究者:Ana Matilla Pena
- Hospital Universitario Fundacion Jimenez Diaz西班牙 · 马德里 · 马德里 · 研究者:Angela Lamarca
- Hospital Universitario Vall d'Hebron西班牙 · 巴塞罗那 · 巴塞罗那 · 研究者:Beatriz Minguez-Rosique
- Kaohsiung Medical University Chung-Ho Memorial Hospital中国台湾 · 台湾 · 高雄 · 研究者:Ming-Lung Yu
-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中国台湾 · 台湾 · 台北 · 研究者:Ying-Chun Shen
- Chang Gung Medical Foundation Linkou Branch中国台湾 · 台湾 · 桃园 · 研究者:Chen-Chun Lin
- Chang Gung Medical Foundation Kaohsiung branch中国台湾 · 台湾 · 高雄 · 研究者:Sheng-Nan Lu
- Chi Mei Medical Center中国台湾 · 台湾 · 台南 · 研究者:Yin-Hsun Feng
-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NCKU) Hosptial中国台湾 · 台湾 · 台南 · 研究者:Chia-Jui Yen
-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Taichung中国台湾 · 台湾 · 台中 · 研究者:Teng-Yu Lee
- China Medical University Hospital中国台湾 · 台湾 · 台中 · 研究者:Chang-Fang Chiu
- Christie Hospital英国 · 曼彻斯特 · 曼彻斯特 · 研究者:Richard Hubner
- ROYAL FREE HOSPITAL英国 · 伦敦 · 伦敦 · 研究者:Tim Meyer
- Western General Hospital英国 · 爱丁堡 · 爱丁堡 · 研究者:Alan Christie
- Kirklin Clinic美国 · 亚拉巴马州 · 亚拉巴马州 · 研究者:Mehmet Akce
- Mayo Clinic Jacksonville美国 · 弗罗里达 · 弗罗里达 · 研究者:Hani Babiker
- Mt. Sinai Medical Center美国 · 弗罗里达 · 弗罗里达 · 研究者:Max Sung
- Chao Family Comprehensive Cancer Center美国 · 加利福尼亚 · 加利福尼亚 · 研究者:Farshid Dayyani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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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洪伟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Nijmegen B.V.
- 联系人姓名
- 洪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亮景路1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孙惠川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2300075
- 试验方案编号
- D7987C00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案4.0
- 版本日期
- 2024-05-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胆道癌子研究入组标准:具有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力,其中包括遵守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2.实施任何强制要求的研究特定程序、采样和分析前,签署书面ICF并注明日期。
3.在采集用于可选遗传分析的样本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4.筛选时年龄≥18岁。
5.BMI>17 kg/m2
6.经组织学证实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腺癌,包括胆管癌(肝内或肝外)和胆囊癌。
(a) 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疾病的受试者。
(b) 根治性手术后>6个月出现疾病复发;如果术后给予辅助治疗,在完成辅助治疗(化疗和/或放疗)后>6个月的受试者。
7.入组时,WHO/ECOG体能状态为0-1分。
8.基线时至少1处符合RECIST 1.1 标准的靶病灶。
9.既往未接受过免疫介导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抗CTLA-4、TIGIT、抗LAG3、抗TIM3、抗PD-1、抗PD-L1和抗PD-L2抗体,不包括治疗性抗癌疫苗。
10.良好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若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开始前14天内接受了输血、输注或生长因子,则不满足标准。
(a) 血红蛋白≥ 9.0 g/dL。
(b)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c) 血小板计数≥100×10^9/L。
(d) 在没有Gilbert’s综合征的情况下,血清胆红素≤1.5×ULN;如果受试者患有Gilbert综合征,则血清胆红素≤3×ULN。任何有临床意义的胆管阻塞均应在随机化前缓解。
(e) ALT和AST≤2.5×ULN;对于肝脏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ULN。
(f) 白蛋白≥2.8 g/dL
(g) INR ≤ 1.6
(h) 每24小时尿液CL > 50 mL/mi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使用实际体重):
男性
肌酐CL(mL/min)= [体重(kg)×(140-年龄)]/[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
肌酐CL(mL/min)= [体重(kg)×(140-年龄)×0.85]/[72×血清肌酐(mg/dL)]
(i) QTcF ≤ 480 msec
(j) 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扫描评估LVEF≥50%
(k) 肌钙蛋白I或T≤ULN(根据机构指南和/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没有临床意义)
11.筛选时受试者的预期存活时间必须至少为12周。
12.愿意并能够提供足够的肿瘤样本(新鲜或在分配治疗前存档≤ 2年)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用于活检的肿瘤病变不应用作RECIST 靶病灶,除非没有其他适合活检)。更多信息请见主方案第8.6.2节和实验室手册。
13.对于出现HBV感染(表现为HBsAg阳性和/或抗HBc阳性且可检测到HBV DNA [≥10 IU/mL或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临界值])的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化前按照机构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以确保病毒被充分抑制。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维持抗病毒治疗。HBsAg检测阴性、抗HBc检测阳性且HBV DNA检测不到(<10 IU/mL或低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临界值)的受试者不需要抗病毒治疗,除非治疗期间HBV DNA超过10 IU/mL或达到当地实验室规定的可检测临界值。活动性HBV和HCV合并感染(经抗HCV抗体阳性证实)以及活动性HBV和HDV合并感染受试者无资格参加研究。
14.有证据显示处于绝经后状态,或尚未绝经的女性受试者尿或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
1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a. 筛选时和初始研究治疗前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b. 如果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性生活活跃,必须从筛选开始使用至少一种高效的避孕方法,并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继续使用此类预防措施(推荐的避孕方法见附录J):
-Rilvegostomig:2个月(即60天)
-Volrustomig:3个月(即90天)
-吉西他滨/顺铂:6个月(即180天)
c. 强烈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受试者的未绝育男性伴侣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上述指定天数使用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注:使用男用避孕套作为唯一避孕方法不可靠)。
d.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参见附录J:避孕指南
16.从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如上所述),女性受试者不得进行母乳喂养,也不得捐献卵子或取出卵子自用。
17.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且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筛选后必须使用带有杀精剂的安全套,并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继续使用上述预防措施。(注:以男用避孕套作为唯一避孕方法并不可靠)。强烈建议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在此期间也至少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另外,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如上所述),男性受试者必须避免授精或捐献精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参见附录J:避孕指南。
2.实施任何强制要求的研究特定程序、采样和分析前,签署书面ICF并注明日期。
3.在采集用于可选遗传分析的样本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4.筛选时年龄≥18岁。
5.BMI>17 kg/m2
6.经组织学证实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腺癌,包括胆管癌(肝内或肝外)和胆囊癌。
(a) 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疾病的受试者。
(b) 根治性手术后>6个月出现疾病复发;如果术后给予辅助治疗,在完成辅助治疗(化疗和/或放疗)后>6个月的受试者。
7.入组时,WHO/ECOG体能状态为0-1分。
8.基线时至少1处符合RECIST 1.1 标准的靶病灶。
9.既往未接受过免疫介导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抗CTLA-4、TIGIT、抗LAG3、抗TIM3、抗PD-1、抗PD-L1和抗PD-L2抗体,不包括治疗性抗癌疫苗。
10.良好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若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开始前14天内接受了输血、输注或生长因子,则不满足标准。
(a) 血红蛋白≥ 9.0 g/dL。
(b)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c) 血小板计数≥100×10^9/L。
(d) 在没有Gilbert’s综合征的情况下,血清胆红素≤1.5×ULN;如果受试者患有Gilbert综合征,则血清胆红素≤3×ULN。任何有临床意义的胆管阻塞均应在随机化前缓解。
(e) ALT和AST≤2.5×ULN;对于肝脏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ULN。
(f) 白蛋白≥2.8 g/dL
(g) INR ≤ 1.6
(h) 每24小时尿液CL > 50 mL/mi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使用实际体重):
男性
肌酐CL(mL/min)= [体重(kg)×(140-年龄)]/[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
肌酐CL(mL/min)= [体重(kg)×(140-年龄)×0.85]/[72×血清肌酐(mg/dL)]
(i) QTcF ≤ 480 msec
(j) 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扫描评估LVEF≥50%
(k) 肌钙蛋白I或T≤ULN(根据机构指南和/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没有临床意义)
11.筛选时受试者的预期存活时间必须至少为12周。
12.愿意并能够提供足够的肿瘤样本(新鲜或在分配治疗前存档≤ 2年)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用于活检的肿瘤病变不应用作RECIST 靶病灶,除非没有其他适合活检)。更多信息请见主方案第8.6.2节和实验室手册。
13.对于出现HBV感染(表现为HBsAg阳性和/或抗HBc阳性且可检测到HBV DNA [≥10 IU/mL或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临界值])的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化前按照机构实践接受抗病毒治疗,以确保病毒被充分抑制。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维持抗病毒治疗。HBsAg检测阴性、抗HBc检测阳性且HBV DNA检测不到(<10 IU/mL或低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临界值)的受试者不需要抗病毒治疗,除非治疗期间HBV DNA超过10 IU/mL或达到当地实验室规定的可检测临界值。活动性HBV和HCV合并感染(经抗HCV抗体阳性证实)以及活动性HBV和HDV合并感染受试者无资格参加研究。
14.有证据显示处于绝经后状态,或尚未绝经的女性受试者尿或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
1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a. 筛选时和初始研究治疗前的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b. 如果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性生活活跃,必须从筛选开始使用至少一种高效的避孕方法,并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继续使用此类预防措施(推荐的避孕方法见附录J):
-Rilvegostomig:2个月(即60天)
-Volrustomig:3个月(即90天)
-吉西他滨/顺铂:6个月(即180天)
c. 强烈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受试者的未绝育男性伴侣在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上述指定天数使用含杀精剂的男用避孕套(注:使用男用避孕套作为唯一避孕方法不可靠)。
d.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参见附录J:避孕指南
16.从筛选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如上所述),女性受试者不得进行母乳喂养,也不得捐献卵子或取出卵子自用。
17.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且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筛选后必须使用带有杀精剂的安全套,并且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继续使用上述预防措施。(注:以男用避孕套作为唯一避孕方法并不可靠)。强烈建议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在此期间也至少采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另外,研究期间和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的指定天数内(如上所述),男性受试者必须避免授精或捐献精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参见附录J:避孕指南。
排除标准
1.壶腹癌。
2. 有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史。
3. 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类疾病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例如,结肠炎或克罗恩氏病]、心肌炎、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综合征、Wegener综合征[肉芽肿伴多血管炎、格雷夫斯病、类风湿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
(a) 白癜风或脱发受试者。
(b) 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后病情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受试者(如,桥本氏甲状腺炎后)
(c) 任何不需要全身治疗的慢性皮肤疾病受试者。
(d) 在过去5年内没有活动性疾病且未接受全身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但是仅在咨询研究医师后方可纳入。
(e) 仅依靠饮食即可控制乳糜泻的受试者。
4. 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感染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未被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未被控制的心律失常、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ILD/肺炎病史、与腹泻相关的严重慢性消化道疾病或限制研究要求依从性的精神疾病/社会状况、发生AE的风险显著增加或损害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能力。
5.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以下情况除外:
(a)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已知活动性疾病发生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5年,且复发的潜在风险低。
(b)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6. 存在软脑膜癌病史。
7. 存在活动性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8. 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临床评估,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符合当地临床实践治疗原则的结核病检测)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 1/2抗体阳性)。
9. 既往抗癌治疗导致的任何未消退的NCI CTCAE≥2级毒性,脱发、白癜风和入选标准中定义的实验室检查值除外。
(a) 如果研究者评估症状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则可以入选患有≥2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
(b) 研究者评估可纳入具有不可逆毒性且合理预期不会因volrustomig或rilvegostomig或治疗组合的任何组成部分(如化疗)治疗而加重的受试者。
10. 脑部转移或脊髓压迫(包括无症状和充分治疗的疾病)。筛选时疑似脑转移的受试者应在入组研究之前进行脑部MRI(首选)或CT扫描,每种检查最好采用静脉内注射对比剂。
11. 已知对任一研究治疗或任一研究治疗的辅料过敏。
12. 同时进行化疗、研究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癌症。可同时采用激素疗法用于非癌症相关病症(如,激素替代疗法)。
13. 在研究之前不允许进行放射治疗,包括姑息性放射治疗,但辅助性放射治疗除外(在开始首次给药前14天内允许放射至骨转移以缓解疼痛)。
14.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需要注意的是,入组后,受试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得接种活疫苗。
15. 首次研究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请注意,如果在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超过14天进行,出于姑息目的对孤立病灶实施的小手术是可接受的
16. 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治疗BTC的放射性栓塞。
17. 目前使用或在首次进行rilvegostomig或volrustomig给药前的14天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除外以下情况
(a) 鼻内、吸入或外用类固醇或局部注射类固醇(例如,关节内注射)
(b) 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的生理剂量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
(c) 类固醇作为超敏反应的预防用药(如CT扫描预治疗用药)
18. 参与过另一项研究并在最近3个月内接受过该研究治疗给药。
19. 本研究中的既往治疗分配
20.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21. 在既往rilvegostomig或volrustomig临床研究中接受随机分配或治疗,无论治疗组分配情况如何
22. 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循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23. 当地实验室检测到HCV RNA,证明存在活动性丙型肝炎感染。如果检测不到HCV RNA,则HCV抗体检测阳性受试者可入组。
2. 有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史。
3. 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类疾病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例如,结肠炎或克罗恩氏病]、心肌炎、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综合征、Wegener综合征[肉芽肿伴多血管炎、格雷夫斯病、类风湿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
(a) 白癜风或脱发受试者。
(b) 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后病情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受试者(如,桥本氏甲状腺炎后)
(c) 任何不需要全身治疗的慢性皮肤疾病受试者。
(d) 在过去5年内没有活动性疾病且未接受全身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但是仅在咨询研究医师后方可纳入。
(e) 仅依靠饮食即可控制乳糜泻的受试者。
4. 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感染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未被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未被控制的心律失常、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ILD/肺炎病史、与腹泻相关的严重慢性消化道疾病或限制研究要求依从性的精神疾病/社会状况、发生AE的风险显著增加或损害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能力。
5.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以下情况除外:
(a)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已知活动性疾病发生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5年,且复发的潜在风险低。
(b)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6. 存在软脑膜癌病史。
7. 存在活动性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8. 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临床评估,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结果,以及符合当地临床实践治疗原则的结核病检测)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 1/2抗体阳性)。
9. 既往抗癌治疗导致的任何未消退的NCI CTCAE≥2级毒性,脱发、白癜风和入选标准中定义的实验室检查值除外。
(a) 如果研究者评估症状不影响日常生活自理,则可以入选患有≥2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
(b) 研究者评估可纳入具有不可逆毒性且合理预期不会因volrustomig或rilvegostomig或治疗组合的任何组成部分(如化疗)治疗而加重的受试者。
10. 脑部转移或脊髓压迫(包括无症状和充分治疗的疾病)。筛选时疑似脑转移的受试者应在入组研究之前进行脑部MRI(首选)或CT扫描,每种检查最好采用静脉内注射对比剂。
11. 已知对任一研究治疗或任一研究治疗的辅料过敏。
12. 同时进行化疗、研究治疗、生物或激素治疗癌症。可同时采用激素疗法用于非癌症相关病症(如,激素替代疗法)。
13. 在研究之前不允许进行放射治疗,包括姑息性放射治疗,但辅助性放射治疗除外(在开始首次给药前14天内允许放射至骨转移以缓解疼痛)。
14.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需要注意的是,入组后,受试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期间及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得接种活疫苗。
15. 首次研究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请注意,如果在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超过14天进行,出于姑息目的对孤立病灶实施的小手术是可接受的
16. 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治疗BTC的放射性栓塞。
17. 目前使用或在首次进行rilvegostomig或volrustomig给药前的14天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除外以下情况
(a) 鼻内、吸入或外用类固醇或局部注射类固醇(例如,关节内注射)
(b) 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的生理剂量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
(c) 类固醇作为超敏反应的预防用药(如CT扫描预治疗用药)
18. 参与过另一项研究并在最近3个月内接受过该研究治疗给药。
19. 本研究中的既往治疗分配
20.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21. 在既往rilvegostomig或volrustomig临床研究中接受随机分配或治疗,无论治疗组分配情况如何
22. 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循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23. 当地实验室检测到HCV RNA,证明存在活动性丙型肝炎感染。如果检测不到HCV RNA,则HCV抗体检测阳性受试者可入组。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英文通用名:MEDI5752 商品名称:无
剂型:冻干制剂
规格:250mg/瓶
用法用量:750mg,IV
用药时程:Q3W,直至疾病进展
规格:250mg/瓶
用法用量:750mg,IV
用药时程:Q3W,直至疾病进展
中文通用名:无: 英文通用名:AZD2936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液
规格:750mg/瓶
用法用量:750mg,IV
用药时程:Q3W,直至疾病进展
规格:750mg/瓶
用法用量:750mg,IV
用药时程:Q3W,直至疾病进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通过评价ORR(HCC子研究1)和PFS(BTC子研究2)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3 项,展开查看
- 通过评价DoR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评价第12周和第24周的DCR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评价PFS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评价OS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评价OS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评价ORR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仅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PK(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基于BICR评估的ORR、DoR、DCR、PFS(包括PFS9和PFS12),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价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免疫原性(HCC子研究1和BTC子研究2)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基于BICR评估的ORR、DoR、DCR、PFS(包括PFS9和PFS12),进一步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在特定晚期实体瘤中的肿瘤和免疫调节相关作用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价肿瘤基线特征与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的抗肿瘤作用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或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治疗在特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初步抗肿瘤作用评价时间:患者入组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6-09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12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35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洪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01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AstraZeneca Nijmegen B.V.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356
- 药物名称
- MEDI5752 曾用名:Volrustomig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2300075
- 适应症
- 胆道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新型免疫调节剂单药治疗和与抗癌药物联合治疗晚期肝胆管癌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性、多药、多中心、 II期 研究的主方案( GEMINI-Hepatobiliary)
- 试验通俗题目
- 新型免疫调节剂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胆道癌(子研究2 BTC)
- 试验方案编号
- D7987C00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案4.0
- 版本日期
- 2024-05-2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