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39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人体生物等效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会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丽梅
- 申请人名称
- 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丽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办园6号地
- 联系人邮编
- 6505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会臣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
- 邮编
- 100037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300877-01
- 试验方案编号
- YLH-YTMZ-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5-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试验目的:以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依托咪酯中/长 链脂肪乳注射液(规格:10 ml:20 mg)为受试制剂,B.Braun Melsungen AG 公司生产的在国内上市的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商品名:宜妥利®, 规格:10 ml:20 mg)为参比制剂,研究两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次要试验目的:观察依托咪酯中/长 链脂肪乳注射液在健康人群中的药效动力学、耐受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年龄为 18~55 周岁(包括临界值)。
3.男性或女性,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0 kg,体重指数在 19.0~28.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
4.体格检查、认知评估、生命体征、胸部 X-线、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血清皮质醇)结果正常或者异常无临床意义,其中血压≥100/60mmHg 且<140/90mmHg,心率≥65 次/分且≤100 次/分,空腹血糖≥3.89且≤6.11 mmol/L,血钾≥3.5 且≤5.3 mmol/L。
5.血清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抗原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结果正常。
6.女性血妊娠检查结果阴性。
7.呼气酒精测试结果阴性。
8.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阴性。
2.年龄为 18~55 周岁(包括临界值)。
3.男性或女性,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0 kg,体重指数在 19.0~28.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
4.体格检查、认知评估、生命体征、胸部 X-线、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血清皮质醇)结果正常或者异常无临床意义,其中血压≥100/60mmHg 且<140/90mmHg,心率≥65 次/分且≤100 次/分,空腹血糖≥3.89且≤6.11 mmol/L,血钾≥3.5 且≤5.3 mmol/L。
5.血清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抗原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结果正常。
6.女性血妊娠检查结果阴性。
7.呼气酒精测试结果阴性。
8.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阴性。
排除标准
1.有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特别有消化性溃疡)、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如多发性头痛)慢性或严重疾病史、精神疾病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
2. 已知对本药组分(依托咪酯、大豆、花生、鸡蛋等)或类似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麻醉过敏,或对麻醉有严重不良反应史;或为过敏体质(对两种及以上药物、环境或食物过敏);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等)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荨麻疹、湿疹等)。
3. 既往有通气困难或怀疑是困难气道,或为严重呼吸暂停综合征。
4. 既往有低血压病史(包括体位性低血压)。
5. 既往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病史或肾上腺肿瘤或遗传性血红素生物合成障碍病史。
6. 既往有癫痫病史或麻醉意外史。
7.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8.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酒量大于 2 个单位(1 个单位饮酒量≈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9. 筛选前 6 个月内嗜烟(每日吸烟量≥5 支),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吸烟,或在试验期间无法戒烟(包括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
1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无法接受静脉给药,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
11.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或疫苗。
13.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处于其他试验随访期。
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住院史或外科大手术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
15.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总量超过 400 ml,或 3 个月内输血或接受过血液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
1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
17.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
19. 平时厌食、节食或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20.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从筛选日起至使用最后一次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
2. 已知对本药组分(依托咪酯、大豆、花生、鸡蛋等)或类似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麻醉过敏,或对麻醉有严重不良反应史;或为过敏体质(对两种及以上药物、环境或食物过敏);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等)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荨麻疹、湿疹等)。
3. 既往有通气困难或怀疑是困难气道,或为严重呼吸暂停综合征。
4. 既往有低血压病史(包括体位性低血压)。
5. 既往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病史或肾上腺肿瘤或遗传性血红素生物合成障碍病史。
6. 既往有癫痫病史或麻醉意外史。
7.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8.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酒量大于 2 个单位(1 个单位饮酒量≈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含量>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9. 筛选前 6 个月内嗜烟(每日吸烟量≥5 支),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吸烟,或在试验期间无法戒烟(包括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
1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无法接受静脉给药,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
11.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或疫苗。
13.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处于其他试验随访期。
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住院史或外科大手术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
15.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总量超过 400 ml,或 3 个月内输血或接受过血液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
16.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
17.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或研究首次给药前 48 h 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或研究期间不能中断。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
19. 平时厌食、节食或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20.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从筛选日起至使用最后一次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tomidate Medium and Long Chain Fat Emulsion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20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为 0.15 mg/kg,静脉泵持续给药 30 min,相当于5 μg/kg/min。
用药时程:T-R组第一周期给予受试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参比制剂;R-T组第一周期给予参比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受试制剂。两周期间清洗期为7天。
规格:10ml:20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为 0.15 mg/kg,静脉泵持续给药 30 min,相当于5 μg/kg/min。
用药时程:T-R组第一周期给予受试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参比制剂;R-T组第一周期给予参比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受试制剂。两周期间清洗期为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tomidate Medium and Long Chain Fat Emulsion Injection 商品名称:宜妥利®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20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为 0.15 mg/kg,静脉泵持续给药 30 min,相当于5 μg/kg/min。
用药时程:T-R组第一周期给予受试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参比制剂;R-T组第一周期给予参比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受试制剂。两周期间清洗期为7天。
规格:10ml:20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为 0.15 mg/kg,静脉泵持续给药 30 min,相当于5 μg/kg/min。
用药时程:T-R组第一周期给予受试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参比制剂;R-T组第一周期给予参比制剂,第二周期给予受试制剂。两周期间清洗期为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BISAUC0-t、BISmin、t-BISmin评价时间:给药开始到结束给药后90分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心电监护、实验室检查、胸部X-线、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39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丽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02
- 申请人名称
- 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396
- 药物名称
- 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 曾用名:依托咪酯乳状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300877-01
- 适应症
- 适用于成人、6个月以上婴幼儿、儿童和青少年的全身麻醉诱导。
- 试验专业题目
- 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人体生物等效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LH-YTMZ-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5-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