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43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生康元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恶性实体肿瘤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0-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0-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1-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建明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晓敏
- 申请人名称
- 中生康元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晓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3号楼1层
- 联系人邮编
- 10229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建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 邮编
- 100853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06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SKY2023-1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4-10-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估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恶性实体肿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估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恶性实体肿瘤的初步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后,恶性实体瘤受试者对治疗的免疫响应及特征。
评估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恶性实体肿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估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恶性实体肿瘤的初步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后,恶性实体瘤受试者对治疗的免疫响应及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年龄应在18-75周岁之间(包括边界值),性别不限
2.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受试者;允许受试者在生物样本采集后的准备期接受不超过2个周期的桥接治疗,治疗方案可参考临床诊疗指南和受试者实际治疗情况进行;在首次治疗开始前应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抗肿瘤治疗药物停止使用时间不少于4周的情况;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
4.根据RECIST 1.1标准,受试者需有至少一个可测量靶病灶[肝癌的受试者,根据RECIST1.1,同时参考mRECIST,位于之前放射治疗过的区域或经过局部治疗后明确进展的病灶,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5.5)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
?血常规:血小板(PLT)≥90×109/L,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红蛋白(HGB)≥90 g/L;
?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肝功能异常主要由于肿瘤浸润所导致,则可≤5×ULN),总胆红素(TBIL)≤2.5×ULN,白蛋白(albumin,ALB)≥3 g/dl;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creatinine clearance rate,CrCl )≥45mL/minute(可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学合作研究公式,或肾脏病饮食改良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或血清肌酐≤1.5×UL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若受试者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或APTT在抗凝药物治疗下的预期范围内;
?其他:脂肪酶≤1.5× ULN(若脂肪酶>1.5 × ULN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的情况可以入组);淀粉酶 ≤1.5×ULN(若淀粉酶>1.5 × ULN 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的情况可以入组);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ALP)≤2.5×ULN;
6.通过减瘤手术或穿刺活检能够取到足够用于NGS基因测序(WES和RNAseq)的肿瘤样本和血液样本;能够筛选到合格的肿瘤新生抗原多肽;外周血单核细胞功能正常;
7.肝癌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巴塞罗那临床肝癌(BCLC)分期为B期(无条件、或不可耐受、或无意愿进行手术或介入治疗的中期患者,或局部治疗失败的中期患者)、C期(进展期患者);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7分)
8.在首次治疗之前任何急性、有临床意义的治疗相关毒性(既往治疗所致)均必须已缓解至≤1级,脱发除外;
9.心脏功能:血液动力学稳定性良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具备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单采足够的静脉通路,无其他白细胞分离禁忌症;
11.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治疗前的7天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尿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
12.预期生存期大于3个月
13.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4.基于受试者的一般身体状况和实验室检查,经研究者充分评估,认为参加该项临床试验获益大于风险;
15.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依从性好,配合随访,能够定期到研究中心进行相关的检测、评价以及管理;
2.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恶性肿瘤受试者;允许受试者在生物样本采集后的准备期接受不超过2个周期的桥接治疗,治疗方案可参考临床诊疗指南和受试者实际治疗情况进行;在首次治疗开始前应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抗肿瘤治疗药物停止使用时间不少于4周的情况;
3.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
4.根据RECIST 1.1标准,受试者需有至少一个可测量靶病灶[肝癌的受试者,根据RECIST1.1,同时参考mRECIST,位于之前放射治疗过的区域或经过局部治疗后明确进展的病灶,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5.5)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
?血常规:血小板(PLT)≥90×109/L,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红蛋白(HGB)≥90 g/L;
?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肝功能异常主要由于肿瘤浸润所导致,则可≤5×ULN),总胆红素(TBIL)≤2.5×ULN,白蛋白(albumin,ALB)≥3 g/dl;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creatinine clearance rate,CrCl )≥45mL/minute(可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学合作研究公式,或肾脏病饮食改良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或血清肌酐≤1.5×UL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若受试者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或APTT在抗凝药物治疗下的预期范围内;
?其他:脂肪酶≤1.5× ULN(若脂肪酶>1.5 × ULN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的情况可以入组);淀粉酶 ≤1.5×ULN(若淀粉酶>1.5 × ULN 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的情况可以入组);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ALP)≤2.5×ULN;
6.通过减瘤手术或穿刺活检能够取到足够用于NGS基因测序(WES和RNAseq)的肿瘤样本和血液样本;能够筛选到合格的肿瘤新生抗原多肽;外周血单核细胞功能正常;
7.肝癌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巴塞罗那临床肝癌(BCLC)分期为B期(无条件、或不可耐受、或无意愿进行手术或介入治疗的中期患者,或局部治疗失败的中期患者)、C期(进展期患者);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7分)
8.在首次治疗之前任何急性、有临床意义的治疗相关毒性(既往治疗所致)均必须已缓解至≤1级,脱发除外;
9.心脏功能:血液动力学稳定性良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具备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单采足够的静脉通路,无其他白细胞分离禁忌症;
11.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治疗前的7天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尿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
12.预期生存期大于3个月
13.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4.基于受试者的一般身体状况和实验室检查,经研究者充分评估,认为参加该项临床试验获益大于风险;
15.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依从性好,配合随访,能够定期到研究中心进行相关的检测、评价以及管理;
排除标准
1.病理检查提示伴有T细胞起源的恶性肿瘤;
2. 具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未经治疗或逐渐进展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
3. 诊断为肝癌的患者:合并肝性脑病;或既往6个月内出现过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出血事件;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已知的内镜检查存在重度(G3)静脉曲张;
4. 4)首次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或筛选通过后同时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外周血单个核细胞机采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因机采血需求而临时使用的情况除外);首次治疗前28天内进行过活病毒疫苗接种;
5. 患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心肌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银屑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或因器官移植等原因长期使用免疫抑制治疗药物者;或已知对鸡蛋过敏者;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活动性肝炎如活动性乙肝(HBV-DNA≥2000 拷贝数/mL,或10000IU/mL)或丙肝(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7. 首次治疗前30天内接受过系统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局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抗-TNF]药物等)者;
- 对于接受短期、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例如因恶心、呕吐、或过敏反应管理或预防用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经研究者与申办方协商,并经申办方批准后,可能会参与本项研究。在这些患者中,还将与申办方确定在首次治疗之前是否需要一个洗脱期以及洗脱期的持续时间
- 允许使用吸入式糖皮质激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盐皮质激素类(如氟氢可的松)治疗体位性低血压者,和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补充剂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8. 8)既往有严重的疫苗过敏史,或首次治疗前28天内使用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需要使用减毒活疫苗(首次治疗前28天内、治疗期间以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患者不允许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
9. 经治疗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经治疗未控制的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IV级的慢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或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等]、器官功能衰竭者(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期;呼吸衰竭者)、糖尿病、3级及以上且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等;
10. 有不易控制的精神疾病,或研究者评估,存在其他严重的医疗病史可能增加与参加研究或试验治疗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结果的受试者;
11. 11)首次治疗前3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期可以停止抗凝治疗的可以除外;
12. 无法纠正的血清钾、钙或镁等电解质紊乱病史;
13. 首次治疗前1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的受试者且控制不佳者,或前1周内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伴有任何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的受试者(单纯泌尿道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14. 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受试者;
15.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2. 具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未经治疗或逐渐进展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
3. 诊断为肝癌的患者:合并肝性脑病;或既往6个月内出现过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出血事件;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已知的内镜检查存在重度(G3)静脉曲张;
4. 4)首次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或筛选通过后同时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外周血单个核细胞机采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因机采血需求而临时使用的情况除外);首次治疗前28天内进行过活病毒疫苗接种;
5. 患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心肌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银屑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或因器官移植等原因长期使用免疫抑制治疗药物者;或已知对鸡蛋过敏者;
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活动性肝炎如活动性乙肝(HBV-DNA≥2000 拷贝数/mL,或10000IU/mL)或丙肝(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
7. 首次治疗前30天内接受过系统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局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抗-TNF]药物等)者;
- 对于接受短期、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例如因恶心、呕吐、或过敏反应管理或预防用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经研究者与申办方协商,并经申办方批准后,可能会参与本项研究。在这些患者中,还将与申办方确定在首次治疗之前是否需要一个洗脱期以及洗脱期的持续时间
- 允许使用吸入式糖皮质激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盐皮质激素类(如氟氢可的松)治疗体位性低血压者,和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补充剂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8. 8)既往有严重的疫苗过敏史,或首次治疗前28天内使用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需要使用减毒活疫苗(首次治疗前28天内、治疗期间以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患者不允许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
9. 经治疗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经治疗未控制的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III-IV级的慢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或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等]、器官功能衰竭者(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期;呼吸衰竭者)、糖尿病、3级及以上且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等;
10. 有不易控制的精神疾病,或研究者评估,存在其他严重的医疗病史可能增加与参加研究或试验治疗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结果的受试者;
11. 11)首次治疗前3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期可以停止抗凝治疗的可以除外;
12. 无法纠正的血清钾、钙或镁等电解质紊乱病史;
13. 首次治疗前1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的受试者且控制不佳者,或前1周内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伴有任何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的受试者(单纯泌尿道感染或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14. 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受试者;
15.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ersonized Dendritic Cell Vacc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腹股沟或腋下淋巴结及周边皮下多次注射,共6次,每次1mL
用药时程:共用药6次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腹股沟或腋下淋巴结及周边皮下多次注射,共6次,每次1mL
用药时程:共用药6次
中文通用名: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ersonized Dendritic Cell Vacc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腹股沟或腋下淋巴结及周边皮下多次注射,共6次,每次1mL
用药时程:共用药6次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腹股沟或腋下淋巴结及周边皮下多次注射,共6次,每次1mL
用药时程:共用药6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评估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评价时间:治疗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到第三次注射后2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标准评估ORR(客观缓解率)、DCR(疾病控制率)、BOR(最佳总体疗效)及CBR(临床获益率)、 PFS(无进展生存期)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总生存期)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6-28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26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30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6-27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43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晓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21
- 申请人名称
- 中生康元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43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064
- 药物名称
- 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实体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恶性实体肿瘤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DC细胞制剂治疗恶性实体瘤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ZSKY2023-1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4-10-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