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43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RS-1780在肾功能损害和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6-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7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贵州省 · 贵阳市江苏省 · 徐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谢志红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田鑫
- 成都市新华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雍小兰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严瑞;何艳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罗园媛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翟学佳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王德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颖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段颖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海科路1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谢志红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昌岗东路250号
- 邮编
- 51026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RS-178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6-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HRS-1780和主要代谢产物在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与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为制定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用药方案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评价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与健康受试者服用HRS-1780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受试者与健康受试者服用HRS-1780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试验相关的任何活动开始之前,获得知情同意,并对本次试验的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并且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研究;(序号1-7适用于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2.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3.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4.肾小球滤过率需在30-89 mL/min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5.除肾功能损害及并发症外,研究者判断身体状况良好
6.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受试者(包括伴侣)无生育计划,且愿意采用方案规定的高效避孕措施,受试者需保证不捐献精子/卵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7.如有其他基本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患者,本研究期间需要保持剂量稳定
8.在试验相关的任何活动开始之前,获得知情同意,并对本次试验的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并且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研究;(序号8-13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9.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10.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11.肾小球滤过率(GFR,)≥90 mL/min
12.各项检查正常或异常且无临床意义
13.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受试者(包括伴侣)无生育计划,且愿意采用方案规定的高效避孕措施,受试者需保证不捐献精子/卵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2.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3.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4.肾小球滤过率需在30-89 mL/min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5.除肾功能损害及并发症外,研究者判断身体状况良好
6.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受试者(包括伴侣)无生育计划,且愿意采用方案规定的高效避孕措施,受试者需保证不捐献精子/卵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7.如有其他基本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患者,本研究期间需要保持剂量稳定
8.在试验相关的任何活动开始之前,获得知情同意,并对本次试验的目的和意义有充分了解,并且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研究;(序号8-13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9.年龄18至70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10.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11.肾小球滤过率(GFR,)≥90 mL/min
12.各项检查正常或异常且无临床意义
13.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受试者(包括伴侣)无生育计划,且愿意采用方案规定的高效避孕措施,受试者需保证不捐献精子/卵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曾经做过肾移植,或计划于试验期间接受肾移植,或研究期间需要肾透析(序号1-22适用于肾功能损害受试者)
2. 尿失禁或者无尿
3. 患有严重的过敏性疾病,或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分过敏、严重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4. 12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5. 患有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控制的严重高血压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 ≥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 ≥200 mL,或在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7. 筛选前3个月患有严重的全身感染性疾病者、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8. 筛选前3个月后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9. 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除治疗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
10.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或给药前48 h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给药前48 h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
12.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
13. 妊娠、哺乳、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男性
1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
15. 筛选期前6个月内,受试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对研究药物给药造成额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脑血管、内分泌、免疫、泌尿、肾上腺、血液、神经等疾病;
16. 筛选前5年内发生过治疗或未治疗的恶性肿瘤,或多发性内分泌瘤
17. 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18. 存在或疑似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较严重的精神疾病,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有语言障碍,无法充分理解试验方案或不愿意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合作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受试者使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使用上述饮料和产品
20. 在服药前48小时受试者剧烈运动,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进行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
21.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晕针晕血
22.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3. 曾经做过肾移植(序号23-43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24. 尿失禁或者无尿
25. 患有严重的过敏性疾病,或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分过敏、严重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26. 12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27. 患有高血压病史者
2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 ≥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 ≥200 mL,或在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29. 筛选前3个月患有严重的全身感染性疾病者、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30. 筛选前3个月后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31. 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
32.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或给药前48 h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33.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给药前48 h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
34.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
35. 妊娠、哺乳、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男性
36.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
37. 筛选期前6个月内,受试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对研究药物给药造成额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脑血管、内分泌、免疫、泌尿、肾上腺、血液、神经等疾病;
38. 筛选前5年内发生过治疗或未治疗的恶性肿瘤,或多发性内分泌瘤
39. 存在或疑似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较严重的精神疾病,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有语言障碍,无法充分理解试验方案或不愿意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合作
4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受试者使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使用上述饮料和产品
41. 在服药前48小时受试者剧烈运动,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进行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
42.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晕针晕血
43.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尿失禁或者无尿
3. 患有严重的过敏性疾病,或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分过敏、严重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4. 12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5. 患有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控制的严重高血压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 ≥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 ≥200 mL,或在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7. 筛选前3个月患有严重的全身感染性疾病者、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8. 筛选前3个月后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9. 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除治疗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
10.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或给药前48 h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给药前48 h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
12.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
13. 妊娠、哺乳、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男性
1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
15. 筛选期前6个月内,受试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对研究药物给药造成额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脑血管、内分泌、免疫、泌尿、肾上腺、血液、神经等疾病;
16. 筛选前5年内发生过治疗或未治疗的恶性肿瘤,或多发性内分泌瘤
17. 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18. 存在或疑似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较严重的精神疾病,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有语言障碍,无法充分理解试验方案或不愿意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合作
1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受试者使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使用上述饮料和产品
20. 在服药前48小时受试者剧烈运动,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进行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
21.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晕针晕血
22.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3. 曾经做过肾移植(序号23-43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24. 尿失禁或者无尿
25. 患有严重的过敏性疾病,或已知或怀疑对研究药物中的任何成分过敏、严重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
26. 12导联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27. 患有高血压病史者
2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 ≥400 mL,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量 ≥200 mL,或在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29. 筛选前3个月患有严重的全身感染性疾病者、严重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30. 筛选前3个月后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31. 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
32.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或给药前48 h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33.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给药前48 h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
34.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
35. 妊娠、哺乳、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不能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男性
36.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
37. 筛选期前6个月内,受试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对研究药物给药造成额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心脑血管、内分泌、免疫、泌尿、肾上腺、血液、神经等疾病;
38. 筛选前5年内发生过治疗或未治疗的恶性肿瘤,或多发性内分泌瘤
39. 存在或疑似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较严重的精神疾病,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或有语言障碍,无法充分理解试验方案或不愿意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合作
4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受试者使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柚子以及含有葡萄柚或柚子成分的产品,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使用上述饮料和产品
41. 在服药前48小时受试者剧烈运动,或在整个研究期间无法承诺不进行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因素
42.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或晕针晕血
43.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RS-1780片: 英文通用名:HRS-1780 table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规格:1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HRS-1780和主要代谢产物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last、AUC0-inf(如适用)评价时间:首例入组后的的3个月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HRS-1780和主要代谢产物的次要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t1/2、CL/F、Vz/F等;评价时间:首例入组后的的3个月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RS-1780和主要代谢产物的累积排泄量、累积排泄率和肾清除率评价时间:首例入组后的的3个月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RS-1780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评价时间:首例入组后的的3个月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等评价时间:首例入组后的的3个月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6-30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43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颖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10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437
- 药物名称
- HRS-1780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肾脏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HRS-1780在肾功能损害和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多中心、非随机、开放、平行对照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RS-1780片在肾功能损害和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
- 试验方案编号
- HRS-178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6-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