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45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利丙双卡因乳膏随机、开放、交叉设计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8-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9-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温州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李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朝卫
- 申请人名称
- 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范朝卫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医药产业园新安大道北侧华佗路东侧
- 联系人邮编
- 2245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挺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1111号行政北楼702室
- 邮编
- 325000
- 单位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CTFA-2022BCBE4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8-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利丙双卡因乳膏为受试制剂;并以Aspen Pharma Trading Limited的利丙双卡因乳膏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相对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评价。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健康成年男性及未怀孕非哺乳期女性,年龄在18-55周岁(包括边界值,试验期间超过55周岁不剔除);
2.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9~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3)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性疾病等经研究者判断对本研究有影响的疾病史;
4.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2.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9~28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3)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性疾病等经研究者判断对本研究有影响的疾病史;
4.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排除标准
1.1)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 2)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
3. 3)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4)试验前180天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
5. 5)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或食物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6. 6)试验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维生素),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7. 7)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8. 8)药物滥用检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9. 9)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10. 10)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1. 11)给药部位有胎记、疤痕、纹身,开放性伤口者,或其他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情况者;
12. 12)既往有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病史者、特应性皮炎患者;
13. 13)严重肝功能或者肾功能障碍者;
14. 14)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即蚕豆病)病史者;
15. 15)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6. 1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
17. 17)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8. 18)受试者拒绝遵守给药前48小时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的规定;
19. 19)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试验完成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详见附录1;
20. 20)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21. 21)晕针、晕血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22. 22)体格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3. 23)心电图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4. 24)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5. 25)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
26. 注:排除标准中,第1条时间从上次试验末次给药至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天进行计算;第2、3、4、6、9条中时间均从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天开始计算。
2. 2)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
3. 3)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
4. 4)试验前180天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
5. 5)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或食物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6. 6)试验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维生素),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7. 7)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8. 8)药物滥用检查(四氢大麻酚酸、苯二氮卓、巴比妥类、吗啡、可卡因、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9. 9)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10. 10)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11. 11)给药部位有胎记、疤痕、纹身,开放性伤口者,或其他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情况者;
12. 12)既往有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病史者、特应性皮炎患者;
13. 13)严重肝功能或者肾功能障碍者;
14. 14)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即蚕豆病)病史者;
15. 15)体温(耳温)≥37.5℃,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坐位收缩压>140mmHg或<90mmHg,坐位舒张压>90mmHg或<60mmHg,坐位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16. 1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HA)阳性;
17. 17)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8. 18)受试者拒绝遵守给药前48小时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的规定;
19. 19)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试验完成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详见附录1;
20. 20)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阳性;
21. 21)晕针、晕血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22. 22)体格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3. 23)心电图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4. 24)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25. 25)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
26. 注:排除标准中,第1条时间从上次试验末次给药至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天进行计算;第2、3、4、6、9条中时间均从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天开始计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NA
剂型:乳膏剂
规格:1g:利多卡因25mg,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5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1g:利多卡因25mg,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5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EMLA®
剂型:乳膏剂
规格:1g:利多卡因25mg,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5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1g:利多卡因25mg,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按随机表给药,每次15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AUC_%Extrap、Tmax、CL、Vd、t1/2、λz、F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6-26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45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范朝卫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16
- 申请人名称
- 滨海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451
- 药物名称
- 利丙双卡因乳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针穿刺(如置入导管或取血样本)、浅层外科手术等情况的皮层局部麻醉。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随机、开放、交叉设计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CTFA-2022BCBE4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8-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