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55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京宁丹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6-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吉林省 · 长春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文斌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刘林林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荣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宁丹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E2
- 联系人邮编
- 21004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文斌
- 学位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邮编
- 10000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1-LC-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6-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Y-1注射液在复发性原发颅内恶性肿瘤患者中单/多次给药剂量递增研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剂量(RD),为后期临床试验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 18 岁,男女不限;对于年龄>70 岁的受试人群,需满足日常生活可以自理,预期生存期≥6 个月,且研究者判定适合参与本研究方可纳入
3.患者的病理诊断为复发性原发颅内恶性肿瘤,包括不限于恶性神经胶质瘤、脑膜瘤、脊索瘤等,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ANO标准,定义为MRI上边界明确的增强病灶,能够在层厚为5 mm的>2张轴位片上显影,且相互垂直的长径均>10 mm,且可被准确重复测量,如扫描层厚较大,最小可测量病灶应>2倍层厚)
4.患者经过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
5.如果患者接受过放疗,距离末次放疗时间间隔≥3个月
6.如果患者接受过化疗,且距离末次化疗时间间隔≥4 周,其中亚硝基脲类药物时间间隔≥6 周
7.预期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8.KPS 评分≥60
9.患者必须在使用研究药物首次剂量前 14 天内行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a) 血小板(PLT)≥ 100×109/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
c) 白细胞绝对计数(WBC)≥ 3.0×109/L 且≤ 15×109/L;
d) 血红蛋白(Hgb)≥ 90 g/L(4 周内没有输血或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
e) 总胆红素≤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f) 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 2.5 倍 ULN;
g) 肌酐Cr≤ 1.0倍ULN,内生肌酐清除率≥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2.年龄≥ 18 岁,男女不限;对于年龄>70 岁的受试人群,需满足日常生活可以自理,预期生存期≥6 个月,且研究者判定适合参与本研究方可纳入
3.患者的病理诊断为复发性原发颅内恶性肿瘤,包括不限于恶性神经胶质瘤、脑膜瘤、脊索瘤等,且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根据RANO标准,定义为MRI上边界明确的增强病灶,能够在层厚为5 mm的>2张轴位片上显影,且相互垂直的长径均>10 mm,且可被准确重复测量,如扫描层厚较大,最小可测量病灶应>2倍层厚)
4.患者经过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
5.如果患者接受过放疗,距离末次放疗时间间隔≥3个月
6.如果患者接受过化疗,且距离末次化疗时间间隔≥4 周,其中亚硝基脲类药物时间间隔≥6 周
7.预期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8.KPS 评分≥60
9.患者必须在使用研究药物首次剂量前 14 天内行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
a) 血小板(PLT)≥ 100×109/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
c) 白细胞绝对计数(WBC)≥ 3.0×109/L 且≤ 15×109/L;
d) 血红蛋白(Hgb)≥ 90 g/L(4 周内没有输血或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
e) 总胆红素≤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f) 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 2.5 倍 ULN;
g) 肌酐Cr≤ 1.0倍ULN,内生肌酐清除率≥ 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排除标准
1.明确既往对本品或其任何辅料(乙醇,丙二醇,盐酸半胱氨酸)过敏者
2. 除原发性颅内恶性肿瘤外,患者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经过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及充分控制的局限性基底细胞皮肤癌)。但若先前曾罹患恶性肿瘤,且已超过5年无疾病复发仍可参与本研究
3. 研究开始前4周内进行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颅内恶性肿瘤切除手术以及诊断性的外科手术,若为颅内肿瘤手术则要求距离末次切除时间间隔≥2 周方可参与本研究)
4. 不能做增强MRI检查的患者
5. 既往癌症治疗相关毒性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6. 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且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7. 既往已知有严重血液、肺、肝、肾功能异常
8. 患者HBsAg阳性,且外周血HBV DNA滴度检测≥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定义为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
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史
10. 梅毒检测阳性且处于活动期的患者,定义为TP阳性且PRP阳性
11. 既往已知凝血功能异常,有活动性出血或严重血栓形成疾病
12.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如精神分裂症等
13.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包括: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
1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在本研究期间内计划怀孕者
15.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接受研究药物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避孕措施
16. 研究入组前28天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1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大剂量全身使用的激素治疗的患者(地塞米松>5mg/日或等剂量的其他激素),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9. 受试者具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脑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 NYHA II级以上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b) Fridericia法校正的 QT间隔(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ms(若首次检测结果符合排除标准,可取 3次检查校正后的均值进行判定);c) 不稳定型心绞痛;d) 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和脑梗死;e) 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未经临床干预或临床干预后仍控制不佳
2. 除原发性颅内恶性肿瘤外,患者入组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经过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及充分控制的局限性基底细胞皮肤癌)。但若先前曾罹患恶性肿瘤,且已超过5年无疾病复发仍可参与本研究
3. 研究开始前4周内进行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颅内恶性肿瘤切除手术以及诊断性的外科手术,若为颅内肿瘤手术则要求距离末次切除时间间隔≥2 周方可参与本研究)
4. 不能做增强MRI检查的患者
5. 既往癌症治疗相关毒性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6. 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且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7. 既往已知有严重血液、肺、肝、肾功能异常
8. 患者HBsAg阳性,且外周血HBV DNA滴度检测≥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定义为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
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史
10. 梅毒检测阳性且处于活动期的患者,定义为TP阳性且PRP阳性
11. 既往已知凝血功能异常,有活动性出血或严重血栓形成疾病
12.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如精神分裂症等
13.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包括: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
1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在本研究期间内计划怀孕者
15.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接受研究药物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避孕措施
16. 研究入组前28天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1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接受过大剂量全身使用的激素治疗的患者(地塞米松>5mg/日或等剂量的其他激素),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9. 受试者具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脑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 NYHA II级以上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b) Fridericia法校正的 QT间隔(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ms(若首次检测结果符合排除标准,可取 3次检查校正后的均值进行判定);c) 不稳定型心绞痛;d) 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和脑梗死;e) 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未经临床干预或临床干预后仍控制不佳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Y-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Y-1 Injection 商品名称:Y-1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规格:1 ml:10 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受试者于给药当天早上单次输注相应药物
多次给药:连续给药周期内(C1至C6),受试者于给药当天早上输注相应剂量药物,用药时间间隔为24h±1h
用药时程:将Y-1注射液浓溶液用5%葡萄糖稀释,用单独给药通道静脉输注,输注体积为250 mL,输注时间60 min±10min
规格:1 ml:10 mg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受试者于给药当天早上单次输注相应药物
多次给药:连续给药周期内(C1至C6),受试者于给药当天早上输注相应剂量药物,用药时间间隔为24h±1h
用药时程:将Y-1注射液浓溶液用5%葡萄糖稀释,用单独给药通道静脉输注,输注体积为250 mL,输注时间60 min±10min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不良事件指所有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其他安全性指标,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温、呼吸、血压和脉搏)、心电图检查(包括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临床症状等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根据血浆中ND-569及其氧化代谢物ND-573和ND-954浓度测定结果,进行Y-1注射液的药代动力学评价,分析Y-1注射液单/多次给药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55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21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宁丹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551
- 药物名称
- Y-1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性原发颅内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考察Y-1注射液在复发性原发颅内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 I 期、单臂、开放标签、序贯设计、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考察Y-1注射液在复发性原发颅内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单次和多次给药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 I 期、单臂、开放标签、序贯设计、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1-LC-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6-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