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5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荃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中评价QX002N注射液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8-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四川省 · 绵阳市广东省 · 广州市广东省 · 佛山市广东省 · 揭阳市广东省 · 中山市安徽省 · 合肥市安徽省 · 蚌埠市安徽省 · 宣城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烟台市山东省 · 滨州市山东省 · 枣庄市江苏省 · 南京市江苏省 · 苏州市江苏省 · 徐州市江苏省 · 南通市江苏省 · 扬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另有 28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曾小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卓莉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穆荣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义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毅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朱静
- 绵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杨静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古洁若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佛山市 · 研究者:张红卫
- 揭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揭阳市 · 研究者:许百洁
- 中山市中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研究者:李燕林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厉小梅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钱龙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李志军
- 宣城市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宣城市 · 研究者:段锐峰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红胜
- 烟台毓璜顶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烟台市 · 研究者:汤艳春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王学彬
- 枣庄市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枣庄市 · 研究者:马新美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孙凌云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武剑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殷松楼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研究者:达展云
- 苏北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魏华
其余 37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吴锐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胡建康
-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九江市 · 研究者:刘炬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薛愉
- 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高洁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李涯松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覃文
- 金华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金华市 · 研究者:杜红卫
- 山西白求恩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张莉芸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魏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武丽君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何岚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姜振宇
- 吉林省人民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陈琳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杨娉婷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宁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黄安斌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浩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研究者:廖湘平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石桂秀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研究者:周明宣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雷玲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林金盈
- 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唐开奖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古占卿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靳洪涛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勾威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刘升云
- 濮阳市油田总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濮阳市 · 研究者:李凤菊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史晓飞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范宏涛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徐健
-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研究者:李荣滨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研究者:王永福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池淑红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曾家顺
- 高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茂名市 · 研究者:刘小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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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房敏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荃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房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907号
- 联系人邮编
- 22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曾小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大木仓胡同41号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973,CTR20201277,CTR20212616,CTR20220430,CTR2022279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X002NA-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24-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第16周与安慰剂相比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Q4W给药第52周的长期有效性和安全性。
评估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多次给药的群体药代动力学(PopPK)特征。
评估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的药效学(PD)特征,包括总白介素-17A(总IL-17A)、超敏C反应蛋白(hsCRP)及红细胞沉降率(ESR)。
评估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Q4W给药第52周的长期有效性和安全性。
评估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多次给药的群体药代动力学(PopPK)特征。
评估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的药效学(PD)特征,包括总白介素-17A(总IL-17A)、超敏C反应蛋白(hsCRP)及红细胞沉降率(ESR)。
评估QX002N注射液在成年活动性AS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参加研究,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ICF时年龄为18~70周岁(含界值),男性或女性。
3.符合1984年纽约修订的AS诊断标准(modified New York criteria for AS,mNY)确诊为AS,且满足:起病年龄<45周岁。mNY标准为:
①下腰背痛持续至少3个月,疼痛随活动改善,但休息不减轻;
②腰椎在矢状面(前后方向)和额状面(侧屈方向)活动受限;
③胸廓扩张度范围小于同龄人和性别的正常值;
④双侧II~IV级或单侧III~IV级骶髂关节炎。
如患者具备④并附加①~③条中的任何1条可确诊为AS;
4.在筛选时和随机前有活动性AS。活动性AS定义为:Bath强直性脊柱炎疾病活动性指数(BASDAI)≥4分,且脊柱疼痛评分(脊柱痛强度评估NRS问题1)≥4分
5.受试者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一项:对治疗剂量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对NSAIDs治疗具有禁忌症。对治疗剂量NSAIDs疗效不佳定义为筛选前使用1种NSAIDs治疗≥4周或筛选前使用≥2种NSAIDs治疗,每种NSAIDs治疗≥2周,症状未缓解;定期服用NSAIDs治疗AS的患者在随机分组前至少需要稳定剂量2周,且研究期间只有因不良事件(如胃肠道反应)方允许降低剂量或停药,不允许更换NSAIDs类药物。
6.筛选前接受过≤1种TNF-α抑制剂。对于接受过TNF-α抑制剂的患者,在治疗剂量下症状未缓解或药物不耐受而停用TNF-α抑制剂(定义为:研究者判定该患者对治疗剂量下持续治疗时长≥12周的TNF-α抑制剂缺乏疗效或不耐受)。既往使用过TNF-α抑制剂的患者需在随机前经过下述时长的清洗期:
①依那西普:4周;
②英夫利西单抗:8周;
③阿达木单抗:10周;
④戈利木单抗:10周;
⑤培塞利珠单抗:10周;
⑥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4周。
如患者不能在筛选期完成清洗,可在研究之外自行完成清洗后接受1次复筛。
7.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试验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禁欲、既往结扎术、激素和/或屏障法);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给药前1天内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男性患者在试验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8.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并能够依照临床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2.签署ICF时年龄为18~70周岁(含界值),男性或女性。
3.符合1984年纽约修订的AS诊断标准(modified New York criteria for AS,mNY)确诊为AS,且满足:起病年龄<45周岁。mNY标准为:
①下腰背痛持续至少3个月,疼痛随活动改善,但休息不减轻;
②腰椎在矢状面(前后方向)和额状面(侧屈方向)活动受限;
③胸廓扩张度范围小于同龄人和性别的正常值;
④双侧II~IV级或单侧III~IV级骶髂关节炎。
如患者具备④并附加①~③条中的任何1条可确诊为AS;
4.在筛选时和随机前有活动性AS。活动性AS定义为:Bath强直性脊柱炎疾病活动性指数(BASDAI)≥4分,且脊柱疼痛评分(脊柱痛强度评估NRS问题1)≥4分
5.受试者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一项:对治疗剂量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对NSAIDs治疗具有禁忌症。对治疗剂量NSAIDs疗效不佳定义为筛选前使用1种NSAIDs治疗≥4周或筛选前使用≥2种NSAIDs治疗,每种NSAIDs治疗≥2周,症状未缓解;定期服用NSAIDs治疗AS的患者在随机分组前至少需要稳定剂量2周,且研究期间只有因不良事件(如胃肠道反应)方允许降低剂量或停药,不允许更换NSAIDs类药物。
6.筛选前接受过≤1种TNF-α抑制剂。对于接受过TNF-α抑制剂的患者,在治疗剂量下症状未缓解或药物不耐受而停用TNF-α抑制剂(定义为:研究者判定该患者对治疗剂量下持续治疗时长≥12周的TNF-α抑制剂缺乏疗效或不耐受)。既往使用过TNF-α抑制剂的患者需在随机前经过下述时长的清洗期:
①依那西普:4周;
②英夫利西单抗:8周;
③阿达木单抗:10周;
④戈利木单抗:10周;
⑤培塞利珠单抗:10周;
⑥注射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4周。
如患者不能在筛选期完成清洗,可在研究之外自行完成清洗后接受1次复筛。
7.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试验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禁欲、既往结扎术、激素和/或屏障法);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给药前1天内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男性患者在试验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8.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并能够依照临床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脊柱完全强直者
2. 筛选时有其他全身性炎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或其它慢性疼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纤维肌痛等),或其它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干扰药物有效性评价的疾病。对于从未接受过且评估不需要接受银屑病系统治疗的轻症银屑病患者,在符合其余入组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入组。
3. 筛选时患有其他活动性炎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克罗恩病、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或其他活动性炎症性肠病)。签署ICF前至少6个月无疾病恶化,当前正在接受治疗且在签署ICF前至少6个月进行稳定治疗者可以入组。
4. 签署ICF前4周存在活动性葡萄膜炎(急性发作)。在急性发作消退≥4周之后,仅可再进行1次筛选。
5. 筛选前12周内有心肌梗死、中度至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III或IV级)、新发的缺血性心脏病、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或短暂脑缺血发作等心脑血管疾病,或筛选时研究者认为参与本试验会使患者置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或对试验结果产生较大干扰的重大未控制的心脑血管事件。
6. 筛选时有恶性肿瘤病史者(已成功治疗且生存5年以上无复发证据的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7. 筛选前5年内有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病史者(包括淋巴瘤或在任何时候有表现为淋巴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机会性感染史者(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病、念珠菌、曲霉菌、除结核杆菌外的分支杆菌等);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带状疱疹或明显的水痘-带状疱疹等疱疹病毒感染史者。
9. 既往有慢性感染病史(如慢性肾脏感染等),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如:肝炎、肺炎、肾盂肾炎等),或当前有任何症状或体征提示可能存在感染(例如发热、咳嗽、尿急、尿痛、腹痛、腹泻、皮肤感染性伤口等),由上呼吸道感染引发的上述症状痊愈后可接受复筛。
10. 筛选时处于高感染风险的患者(如腿部溃疡、留置导尿管、持续性或复发性胸部感染及长期卧床不起或久坐轮椅者)。
11. 随机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大型手术,包括但不限于脊柱手术、关节手术,或者在研究期间将要接受大型手术,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干扰或可能影响患者健康。
12. 既往有人工关节感染病史,且人工关节仍在体内。
13. 有MRI禁忌症的患者(适用于进行MRI检测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幽闭恐惧症,体内有金属置入物或者金属异物[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起搏器、人工金属心脏瓣膜、胰岛素泵、金属假体、假肢、假关节、铁磁性血管夹、内耳植入物、眼内金属异物等)。注:对于幽闭恐惧症,允许预先使用苯二氮卓(研究者应评估与其他伴随药物[如阿片类药物]的潜在相互作用)。
14. 筛选时患有不稳定的心脏、肺、肾脏、肝脏、神经、内分泌、胃肠道、代谢性或血液系统疾病。
15. 随机前12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细胞耗竭疗法(包括但不限于抗CD20、抗CD52、抗CD4、抗CD5、抗CD3、抗CD19疗法)。
16. 随机前3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17. 筛选时正在接受口服强的松每日剂量>10 mg(或者与强的松剂量相当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随机前6周内接受过任何关节内、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剂量≤10 mg(或者与强的松剂量相当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且剂量稳定至少4周,且整个研究期间不进行剂量调整(除非因不良事件需降低剂量或停药)者可以入组。
18. 随机前6周内接受平均日剂量>30 mg/天吗啡或其等效物的强效阿片类镇痛药(如美沙酮、氢吗啡酮等),或随机前6周内使用可变剂量的阿片类镇痛药(疼痛可能干扰MRI检查的患者除外:完成疼痛相关评估后经研究者判断为明显疼痛的患者可在MRI检查当天接受30 mg吗啡或同等剂量的预用药)。
19. 随机前4周内接受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包括但不限于:>3 g/天的柳氮磺吡啶、>25 mg/周的甲氨蝶呤、抗疟药(羟氯喹、氯喹)、D-青霉胺、金诺芬、硫唑嘌呤、钙神经素抑制剂(环孢素A、他克莫司)、环磷酰胺、艾拉莫德及锝[99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随机前8周内接受过来氟米特;随机前≤3 g/天的柳氮磺吡啶或≤25 mg/周的甲氨蝶呤稳定剂量至少4周,且整个研究期间不进行剂量调整者可以入组。可以进行1次复筛。
20. 随机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JAK抑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托法替尼(半衰期3小时)、巴瑞替尼(半衰期12.5小时)等]。
21. 既往任何时间接受过同类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IL-6、IL-17、IL-23、T细胞或B细胞靶向治疗)。
22. 随机前2周内为减轻AS症状或体征,或治疗AS使用中药或中成药(包括但不限于雷公藤、青藤碱、白芍总苷等)。可以进行1次复筛。
23. 随机前3个月或至少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随机前3个月内参加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24. 随机前1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累计献血量≥400 mL。
25. 筛选时出现心电图异常且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可能会使患者置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26. 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 血红蛋白<9 g/dL;
? 白细胞计数<3×109/L;
? 血小板计数<100×109/L;
?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淋巴细胞计数<0.8×109/L;
? 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ULN);
? 血清肌酐>1.5倍ULN,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仅当血清肌酐>1.5倍ULN时计算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数据);
? 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或干扰试验结果。
27.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sAg阴性但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加做HBV-DNA定量结果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丙肝患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加做HCV-RNA定量结果高于正常值上限];或梅毒筛查阳性(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非特异性抗体检测阴性且结合临床判断确证为非活动期感染者除外);或有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或HIV抗体阳性的证据。
28.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或筛选时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感染,或筛选时疑似结核感染。
29. 对本研究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对生物制剂药物过敏或本身是过敏体质者。
30. 哺乳期妇女。
31. 经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确诊有主动自杀意念,签署ICF前3个月内有自杀意念,即对C-SSRS的问题4或问题5或问题6的附加问题作出肯定回答(“是”)。
32. 研究者认为患者可能对研究治疗和试验方案依从性不佳,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交流、理解和合作能力不够,不能理解并正确填写相关表格,有不依从医嘱服药史,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旅行或缺乏参试动机等。
33. 研究者判定患者有其它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症状或事项。
2. 筛选时有其他全身性炎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或其它慢性疼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纤维肌痛等),或其它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干扰药物有效性评价的疾病。对于从未接受过且评估不需要接受银屑病系统治疗的轻症银屑病患者,在符合其余入组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入组。
3. 筛选时患有其他活动性炎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克罗恩病、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或其他活动性炎症性肠病)。签署ICF前至少6个月无疾病恶化,当前正在接受治疗且在签署ICF前至少6个月进行稳定治疗者可以入组。
4. 签署ICF前4周存在活动性葡萄膜炎(急性发作)。在急性发作消退≥4周之后,仅可再进行1次筛选。
5. 筛选前12周内有心肌梗死、中度至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III或IV级)、新发的缺血性心脏病、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或短暂脑缺血发作等心脑血管疾病,或筛选时研究者认为参与本试验会使患者置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或对试验结果产生较大干扰的重大未控制的心脑血管事件。
6. 筛选时有恶性肿瘤病史者(已成功治疗且生存5年以上无复发证据的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7. 筛选前5年内有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病史者(包括淋巴瘤或在任何时候有表现为淋巴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机会性感染史者(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病、念珠菌、曲霉菌、除结核杆菌外的分支杆菌等);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带状疱疹或明显的水痘-带状疱疹等疱疹病毒感染史者。
9. 既往有慢性感染病史(如慢性肾脏感染等),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如:肝炎、肺炎、肾盂肾炎等),或当前有任何症状或体征提示可能存在感染(例如发热、咳嗽、尿急、尿痛、腹痛、腹泻、皮肤感染性伤口等),由上呼吸道感染引发的上述症状痊愈后可接受复筛。
10. 筛选时处于高感染风险的患者(如腿部溃疡、留置导尿管、持续性或复发性胸部感染及长期卧床不起或久坐轮椅者)。
11. 随机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大型手术,包括但不限于脊柱手术、关节手术,或者在研究期间将要接受大型手术,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干扰或可能影响患者健康。
12. 既往有人工关节感染病史,且人工关节仍在体内。
13. 有MRI禁忌症的患者(适用于进行MRI检测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幽闭恐惧症,体内有金属置入物或者金属异物[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起搏器、人工金属心脏瓣膜、胰岛素泵、金属假体、假肢、假关节、铁磁性血管夹、内耳植入物、眼内金属异物等)。注:对于幽闭恐惧症,允许预先使用苯二氮卓(研究者应评估与其他伴随药物[如阿片类药物]的潜在相互作用)。
14. 筛选时患有不稳定的心脏、肺、肾脏、肝脏、神经、内分泌、胃肠道、代谢性或血液系统疾病。
15. 随机前12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细胞耗竭疗法(包括但不限于抗CD20、抗CD52、抗CD4、抗CD5、抗CD3、抗CD19疗法)。
16. 随机前3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17. 筛选时正在接受口服强的松每日剂量>10 mg(或者与强的松剂量相当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治疗者;随机前6周内接受过任何关节内、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剂量≤10 mg(或者与强的松剂量相当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且剂量稳定至少4周,且整个研究期间不进行剂量调整(除非因不良事件需降低剂量或停药)者可以入组。
18. 随机前6周内接受平均日剂量>30 mg/天吗啡或其等效物的强效阿片类镇痛药(如美沙酮、氢吗啡酮等),或随机前6周内使用可变剂量的阿片类镇痛药(疼痛可能干扰MRI检查的患者除外:完成疼痛相关评估后经研究者判断为明显疼痛的患者可在MRI检查当天接受30 mg吗啡或同等剂量的预用药)。
19. 随机前4周内接受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包括但不限于:>3 g/天的柳氮磺吡啶、>25 mg/周的甲氨蝶呤、抗疟药(羟氯喹、氯喹)、D-青霉胺、金诺芬、硫唑嘌呤、钙神经素抑制剂(环孢素A、他克莫司)、环磷酰胺、艾拉莫德及锝[99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随机前8周内接受过来氟米特;随机前≤3 g/天的柳氮磺吡啶或≤25 mg/周的甲氨蝶呤稳定剂量至少4周,且整个研究期间不进行剂量调整者可以入组。可以进行1次复筛。
20. 随机前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JAK抑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托法替尼(半衰期3小时)、巴瑞替尼(半衰期12.5小时)等]。
21. 既往任何时间接受过同类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IL-6、IL-17、IL-23、T细胞或B细胞靶向治疗)。
22. 随机前2周内为减轻AS症状或体征,或治疗AS使用中药或中成药(包括但不限于雷公藤、青藤碱、白芍总苷等)。可以进行1次复筛。
23. 随机前3个月或至少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随机前3个月内参加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24. 随机前1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累计献血量≥400 mL。
25. 筛选时出现心电图异常且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可能会使患者置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26. 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 血红蛋白<9 g/dL;
? 白细胞计数<3×109/L;
? 血小板计数<100×109/L;
?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淋巴细胞计数<0.8×109/L;
? 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ULN);
? 血清肌酐>1.5倍ULN,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仅当血清肌酐>1.5倍ULN时计算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数据);
? 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或干扰试验结果。
27.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sAg阴性但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加做HBV-DNA定量结果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丙肝患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加做HCV-RNA定量结果高于正常值上限];或梅毒筛查阳性(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非特异性抗体检测阴性且结合临床判断确证为非活动期感染者除外);或有人类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或HIV抗体阳性的证据。
28. 有活动性结核病史,或筛选时有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感染,或筛选时疑似结核感染。
29. 对本研究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对生物制剂药物过敏或本身是过敏体质者。
30. 哺乳期妇女。
31. 经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确诊有主动自杀意念,签署ICF前3个月内有自杀意念,即对C-SSRS的问题4或问题5或问题6的附加问题作出肯定回答(“是”)。
32. 研究者认为患者可能对研究治疗和试验方案依从性不佳,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交流、理解和合作能力不够,不能理解并正确填写相关表格,有不依从医嘱服药史,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旅行或缺乏参试动机等。
33. 研究者判定患者有其它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症状或事项。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QX002N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80 mg(0.8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60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80 mg(0.8 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160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按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QX002N处方缓冲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8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与试验药组相同剂量。 成分:去除有效成分的制剂缓冲液,包含组氨酸、盐酸精氨酸、甲硫氨酸、聚山梨酯80及注射用水。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0.8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与试验药组相同剂量。 成分:去除有效成分的制剂缓冲液,包含组氨酸、盐酸精氨酸、甲硫氨酸、聚山梨酯80及注射用水。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第16周时达到ASAS4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在第4、8、12、20、28、36、44、52周时达到ASAS4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4、8、12、20、28、36、44、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第4、8、12、16、20、28、36、44、52周时达到ASAS20、ASAS部分缓解、ASAS 5/6、ASDAS非活动性疾病、BASDAI5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4、8、12、16、20、28、36、44、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第4、8、12、16、20、28、36、44、52周时ASDAS、BASDAI、BASFI、BASMI、SF-36、ASQoL、PGA、ASQoL、PhGA、MASE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4、8、12、16、20、28、36、44、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在第16、52周时脊柱和骶髂关节核磁共振成像(MRI)加拿大脊柱关节炎研究协会(SPARCC)评分较基线的变化(适用于基线有MRI结果并进行SPARCC评分的受试者)。评价时间:第16、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12、16、20、28、52周抗药抗体(ADA)阳性率。评价时间:第4、12、16、20、28、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第4、8、12、16、20、28、36、44、52周血药浓度。评价时间:第4、12、16、20、28、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4、8、12、16、20、28、36、44、52周总IL-17A、hsCRP及ESR水平。评价时间:第4、8、12、16、20、28、36、44、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6-19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24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5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房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31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荃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57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973,CTR20201277,CTR20212616,CTR20220430,CTR20222799
- 药物名称
- QX002N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强直性脊柱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中评价QX002N注射液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QX002N注射液强直性脊柱炎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QX002NA-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24-04-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