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57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规格:10 mg/5 mg)与LES LABORATOIRES SERVIER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开素达®,10 mg/5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8-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9-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9-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0-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0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金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边崇安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边崇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新兴东路2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260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金喜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解放北路126号
- 邮编
- 451100
- 单位名称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3014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8-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规格:10 mg/5 mg)为受试制剂,以LES LABORATOIRES SERVIER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开素达®,规格:10 mg/5 mg)为参比制剂,考察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同时评价两种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检查、传染病四项检查)异常(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 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5. 有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病史者,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导致血管性水肿的既往病史者;
6.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8.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培哚普利、氨氯地平、辅料中任何成分或对其它任何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过敏史者;对乳糖不耐受者;
9.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
10.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11.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大量影响代谢的饮料或食物者,包括葡萄柚(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等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葡萄柚(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等或由其制备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13. 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4. 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有抽烟习惯(每天至少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和氯康唑)者以及使用过与本品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丙戊酸、维生素 K拮抗剂、普萘洛尔、地尔硫卓)者;或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入组过其它的医学或药物临床试验;
1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8.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0. 因为其它原因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 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5. 有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病史者,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导致血管性水肿的既往病史者;
6.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8.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培哚普利、氨氯地平、辅料中任何成分或对其它任何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过敏史者;对乳糖不耐受者;
9.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
10.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11.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摄入大量影响代谢的饮料或食物者,包括葡萄柚(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等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葡萄柚(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等或由其制备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检测结果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13. 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4. 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有抽烟习惯(每天至少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和氯康唑)者以及使用过与本品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丙戊酸、维生素 K拮抗剂、普萘洛尔、地尔硫卓)者;或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入组过其它的医学或药物临床试验;
1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8.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0. 因为其它原因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 mg/5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空腹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ml水送服。清洗期14天。
规格:10 mg/5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空腹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ml水送服。清洗期1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开素达®
剂型:片剂
规格:10 mg/5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空腹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ml水送服。清洗期14天。
规格:10 mg/5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空腹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ml水送服。清洗期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Cmax、AUC0-t、AUC0-∞、T1/2z、λz、AUC_%Extrap等评价时间:给药后72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 生命体征检查(体温(额温)、脉搏和血压) 2) 体格检查 3)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 4) 心电图检查 5) 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评价时间:给药后72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5-08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57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边崇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8-24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578
- 药物名称
-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冶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规格:10 mg/5 mg)与LES LABORATOIRES SERVIER的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开素达®,10 mg/5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III)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3014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8-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