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73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0-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0-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玲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冰
- 申请人名称
- 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金山大道以北、金银湖以东武汉华尔登国际酒店(五星级)二期写字楼【幢】/单元31层5号
- 联系人邮编
- 43004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玲珺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副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12号
- 邮编
- 2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Q-M-23-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10-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以持证商为LEAD CHEMICAL CO.,LTD.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100mg/贴,商品名为LOXONIN® PAP)为参比制剂,以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研制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以C15H17NaO3计)100mg]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四序列、交叉设计的临床试验来评价两种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外用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1)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用药过程中的粘附性;
3)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对中国健康受试者的皮肤反应性。
以持证商为LEAD CHEMICAL CO.,LTD.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100mg/贴,商品名为LOXONIN® PAP)为参比制剂,以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研制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以C15H17NaO3计)100mg]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四序列、交叉设计的临床试验来评价两种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外用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1)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用药过程中的粘附性;
3)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对中国健康受试者的皮肤反应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年龄≤65周岁的健康志愿者,男女兼有;
2.体重:男性志愿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志愿者不应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以四舍五入结果为准,并包括边界值);
3.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4.经一般体格检查(皮肤、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脾脏)和生命体征检查(血压、脉搏、体温、呼吸),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5.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均应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医生判断为“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6.常见毒品检查符合要求;
7.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不高于参考值的女性志愿者;
8.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阴性;
9.临床研究志愿者数据库系统筛查合格;
10.自愿作为志愿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志愿者不应低于50.0kg,女性志愿者不应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以四舍五入结果为准,并包括边界值);
3.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4.经一般体格检查(皮肤、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脾脏)和生命体征检查(血压、脉搏、体温、呼吸),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5.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均应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医生判断为“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6.常见毒品检查符合要求;
7.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不高于参考值的女性志愿者;
8.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阴性;
9.临床研究志愿者数据库系统筛查合格;
10.自愿作为志愿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支气管哮喘既往史(特别是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诱发哮喘发作史)者;
2. 有严重皮肤病史(如:银屑病、白癜风、红斑狼疮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等)者;
3. 拟给药部位存在毛发过多、纹身、外伤、胎记、皮疹、皮炎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影响试验用药品给药或结果评价的情况;
4. 筛选前2个月内被剥离过拟给药部位皮肤角质层者;
5. 筛选前1个月内,拟给药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或物理治疗者;
6.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涉及直接热源(如加热灯、电热毯、加热垫或热水床)使用者;
7. 不能或不愿意剪去给药部位的毛发者;
8. 过敏体质,临床上有食物、药物、贴剂等过敏史,尤其对本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分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9. 正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志愿者;
10. 育龄志愿者不能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外用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者;
11.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3. 有吸毒史或/和药物滥用史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285mL啤酒或2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或其他原因大量失血(>45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6. 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
18. 不能承诺在研究开始前48h至研究结束期间不吸烟、不服用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等)的食物或饮料或果汁/葡萄柚汁以及任何含酒精的产品的志愿者;
19. 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含志愿者参加试验情况查询结果判断)。
2. 有严重皮肤病史(如:银屑病、白癜风、红斑狼疮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等)者;
3. 拟给药部位存在毛发过多、纹身、外伤、胎记、皮疹、皮炎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影响试验用药品给药或结果评价的情况;
4. 筛选前2个月内被剥离过拟给药部位皮肤角质层者;
5. 筛选前1个月内,拟给药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或物理治疗者;
6.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涉及直接热源(如加热灯、电热毯、加热垫或热水床)使用者;
7. 不能或不愿意剪去给药部位的毛发者;
8. 过敏体质,临床上有食物、药物、贴剂等过敏史,尤其对本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分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9. 正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志愿者;
10. 育龄志愿者不能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外用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者;
11.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
1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3. 有吸毒史或/和药物滥用史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285mL啤酒或2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或其他原因大量失血(>45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6. 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
18. 不能承诺在研究开始前48h至研究结束期间不吸烟、不服用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等)的食物或饮料或果汁/葡萄柚汁以及任何含酒精的产品的志愿者;
19. 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含志愿者参加试验情况查询结果判断)。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Loxoprofen Sodium Cataplasms 商品名称:NA
剂型:贴剂
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100mg(以C15H17NaO3计)
用法用量:外用,每次一贴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100mg(以C15H17NaO3计)
用法用量:外用,每次一贴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Loxoprofen Sodium Cataplasms 商品名称:LOXONIN? PAP
剂型:贴剂
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100mg(以C15H17NaO3计)
用法用量:外用,每次一贴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每贴(14cm×10cm)含膏体10g;含洛索洛芬钠100mg(以C15H17NaO3计)
用法用量:外用,每次一贴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0h到采血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F(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时间:给药前0h到采血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值和心电图评价时间:给药后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07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73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2
- 申请人名称
- 湖北民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739
- 药物名称
- 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以下疾病和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疼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单次给药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外用条件下单次给药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Q-M-23-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10-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