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75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诺未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诺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2-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德芳
- 申请人名称
- 诺未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诺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德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 号 B 幢 1 层 B104 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宏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150
- 试验方案编号
- NEWISH-GPC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5
- 版本日期
- 2024-03-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在肝细胞癌根治术后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探索NWRD06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及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价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在肝细胞癌根治术后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次要目的:评价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在肝细胞癌根治术后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年龄≤60岁,性别不限;
2.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肝细胞癌(HCC);
3.经免疫组化检查证实GPC3阳性;
4.巴塞罗那(Barcelona?clinic?liver?cancer,BCLC)临床分期为A/B或中国肝癌分期(CNLC)Ib-IIIa;
5.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了肝癌根治术(外科切除手术、消融术),并在肝癌根治术后接受过肝动脉介入治疗,首次给药应与完成末次辅助介入治疗间隔≥7天;
6.首次给药前4周内影像检查未发现肝内肿瘤残余灶,无淋巴结转移,无肝外转移灶;
7.行根治性切除术患者须符合肝癌根治性切除术术中判断标准:
1)术中无邻近脏器侵犯,无肝门淋巴结或远处转移;2)切缘阴性;
8.无Vp4大血管侵犯,肝静脉或下腔静脉无任何级别的大血管侵犯(大血管侵犯定义详见附录7);
注: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检出存在Vp1、Vp2或Vp3大血管侵犯的患者均可入组。
9.首次给药前1周内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10.首次给药前1周内Child-Pugh评分A/B级(≤7分);
11.首次给药前1周内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 血常规:血红蛋白(Hb)≥90 g/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 肝脏:总胆红素(TB)≤3×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5×ULN,血浆白蛋白≥30g/L;
? 肾脏: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40 mL/min(血清肌酐>1.5×ULN);
12.预计生存期6个月以上;
13.非病毒性原发性肝癌受试者适合入选,如果是乙型肝炎相关性原发性肝癌(HBV-HCC)或丙型肝炎相关性原发性肝癌(HCV-HCC),病毒感染受试者应同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14.首次给药前1周内,育龄期女性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5.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ICF,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且能够完成研究方案规定的所有治疗、检查和访视。
2.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肝细胞癌(HCC);
3.经免疫组化检查证实GPC3阳性;
4.巴塞罗那(Barcelona?clinic?liver?cancer,BCLC)临床分期为A/B或中国肝癌分期(CNLC)Ib-IIIa;
5.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了肝癌根治术(外科切除手术、消融术),并在肝癌根治术后接受过肝动脉介入治疗,首次给药应与完成末次辅助介入治疗间隔≥7天;
6.首次给药前4周内影像检查未发现肝内肿瘤残余灶,无淋巴结转移,无肝外转移灶;
7.行根治性切除术患者须符合肝癌根治性切除术术中判断标准:
1)术中无邻近脏器侵犯,无肝门淋巴结或远处转移;2)切缘阴性;
8.无Vp4大血管侵犯,肝静脉或下腔静脉无任何级别的大血管侵犯(大血管侵犯定义详见附录7);
注: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检出存在Vp1、Vp2或Vp3大血管侵犯的患者均可入组。
9.首次给药前1周内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10.首次给药前1周内Child-Pugh评分A/B级(≤7分);
11.首次给药前1周内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 血常规:血红蛋白(Hb)≥90 g/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
? 肝脏:总胆红素(TB)≤3×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5×ULN,血浆白蛋白≥30g/L;
? 肾脏:血清肌酐(S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40 mL/min(血清肌酐>1.5×ULN);
12.预计生存期6个月以上;
13.非病毒性原发性肝癌受试者适合入选,如果是乙型肝炎相关性原发性肝癌(HBV-HCC)或丙型肝炎相关性原发性肝癌(HCV-HCC),病毒感染受试者应同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14.首次给药前1周内,育龄期女性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5.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ICF,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且能够完成研究方案规定的所有治疗、检查和访视。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HCC复发或转移;
2. 首次给药前未从根治术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3. 伴肝性脑病;
4. 需定期肾透析;
5. 伴未受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中等量以上腹水(指通过利尿治疗不容易控制的腹水);
6. 筛选前28天内有胃肠道出血病史,或目前有活动性出血,或有出血倾向;
7. 筛选前28天内曾接受过针对肝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分子靶向治疗、生物免疫治疗);
8. 筛选前28天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或处于其他临床试验观察期;
9. (9) 筛选前28天内连续(超过1周)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 mg/天),激素替代治疗及气管内给药除外;
10. 有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疾病史(如类风湿性关节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等);
11. 有同种异体干细胞/组织/实体器官移植(含骨髓移植)史;
12. 伴未控制的严重感染(>2级NCI-CTCAE不良事件,版本5.0);
13.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者或梅毒携带者;
14. 严重的其他器官功能障碍或心肺疾病患者;
15. 伴有需要药物(如类固醇或抗癫痫药物)治疗的癫痫;
16. 先前患有或目前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以下肿瘤例外:经充分治疗并完全治愈的乳腺导管原位癌、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的膀胱肿瘤或任何进入研究前治愈超过5年的恶性肿瘤);
17. 已知有严重过敏史,或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性体质,符合其中任何一项;
18. 严重精神疾患;
19. 有药物滥用史或酗酒史;
2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妇女血妊娠试验呈阳性;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患者。
2. 首次给药前未从根治术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3. 伴肝性脑病;
4. 需定期肾透析;
5. 伴未受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中等量以上腹水(指通过利尿治疗不容易控制的腹水);
6. 筛选前28天内有胃肠道出血病史,或目前有活动性出血,或有出血倾向;
7. 筛选前28天内曾接受过针对肝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分子靶向治疗、生物免疫治疗);
8. 筛选前28天内参加了其他临床试验,或处于其他临床试验观察期;
9. (9) 筛选前28天内连续(超过1周)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 mg/天),激素替代治疗及气管内给药除外;
10. 有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疾病史(如类风湿性关节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等);
11. 有同种异体干细胞/组织/实体器官移植(含骨髓移植)史;
12. 伴未控制的严重感染(>2级NCI-CTCAE不良事件,版本5.0);
13.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者或梅毒携带者;
14. 严重的其他器官功能障碍或心肺疾病患者;
15. 伴有需要药物(如类固醇或抗癫痫药物)治疗的癫痫;
16. 先前患有或目前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以下肿瘤例外:经充分治疗并完全治愈的乳腺导管原位癌、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的膀胱肿瘤或任何进入研究前治愈超过5年的恶性肿瘤);
17. 已知有严重过敏史,或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性体质,符合其中任何一项;
18. 严重精神疾患;
19. 有药物滥用史或酗酒史;
2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妇女血妊娠试验呈阳性;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WRD06 Naked DNA Plasmid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溶液型注射剂
规格:2mg/mL/支
用法用量:低剂量组:单次剂量1mg,分别于第0、4、8周给药,共3次,累积给药共3mg;
中剂量组:单次剂量4mg,分别于第0、4、8周给药,共3次,累积给药共12mg;
高剂量组:单次剂量8mg,分别于第0、4、8周给药,共3次,累积给药共24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4周为一个周期,共3个周期。
规格:2mg/mL/支
用法用量:低剂量组:单次剂量1mg,分别于第0、4、8周给药,共3次,累积给药共3mg;
中剂量组:单次剂量4mg,分别于第0、4、8周给药,共3次,累积给药共12mg;
高剂量组:单次剂量8mg,分别于第0、4、8周给药,共3次,累积给药共24mg。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4周为一个周期,共3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的 28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s, AEs),按照类型、发生频率、严重程度[按NCI-CTCAE v5.0不良事件分级表]、发生时间、严重与否,以及是否与治疗相关分类。 次要终点评价时间: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的 28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外周血中GPC3特异性免疫反应。评价时间:第0、2、4、6、8、10、12周,之后每3个月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特异性免疫反应检测不到或各种原因退出研究或研究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6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75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德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3
- 申请人名称
- 诺未科技(台州)有限公司/诺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755
- 药物名称
- NWRD06裸质粒DNA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150
- 适应症
- GPC3阳性的原发性肝细胞癌根治术后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NWRD06在肝细胞癌根治术后患者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NWRD06在肝细胞癌根治术后患者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EWISH-GPC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5
- 版本日期
- 2024-03-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