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81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2-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1-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10-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9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9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9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安徽省 · 蚌埠市福建省 · 福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海南省 · 海口市安徽省 · 芜湖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北省 · 沧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南阳市湖北省 · 十堰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苏省 · 镇江市江西省 · 南昌市辽宁省 · 沈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山东省 · 济南市陕西省 · 西安市四川省 · 成都市另有 18 个地区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建中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徐金华;顾超颖
- 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爱华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谢芳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强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纪超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梁云生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郭庆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文林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梁雄安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慈超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晓光
- 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秦兰英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建国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陈日新
- 十堰市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研究者:孟祖东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粟娟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李遇梅
-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胡国红
- 中一东北国际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士发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葛新红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颖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福仁
-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陈小艳
其余 36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丁杨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黎静宜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尹斌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理涛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吴黎明
- 宁波市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王金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金华市 · 研究者:刘伦飞
-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许爱娥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陶小华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陈爱军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祝守敏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顾恒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邑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王再兴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韩建德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米向斌
-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承德市 · 研究者:段昕所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肖嵘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珊山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李福秋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丽
- 遂宁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遂宁市 · 研究者:于春水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李智铭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满孝勇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杨子良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邓丹琪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丽华
-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盘锦市 · 研究者:贺迎霞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思平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周艳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纪明开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张振颖
- 武汉市第一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曾宪玉
-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研究者:焦丹红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高英
- 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励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蔡晓峰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蔡晓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1011号304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建中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954,CTR20221766,CTR20232822,CTR20242412,CTR20251460,CTR20252129,CTR2025219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G-K10-AD-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4-04-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与安慰剂比较,评价MG-K10单药治疗中度至重度特应性皮炎(AD)成年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与安慰剂比较,评价MG-K10单药治疗中度至重度AD成年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MG-K10的PK特征、PD特征和免疫原性。
与安慰剂比较,评价MG-K10单药治疗中度至重度特应性皮炎(AD)成年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与安慰剂比较,评价MG-K10单药治疗中度至重度AD成年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MG-K10的PK特征、PD特征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包含18和75岁),男女均可.
2.符合美国皮肤病学会共识标准(2014年)确诊的AD患者,筛选前诊断AD或湿疹病史≥1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筛查和基线访视时的湿疹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EASI)≥16分;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研究者整体评估(IGA)≥3分;
—筛查和基线访视时,AD受累面积BSA≥10%
—随机时每日峰值瘙痒NRS评分的周平均值≥4分;
3.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患者对外用药物或系统治疗治疗效果不充分,或者从医学上不适宜使用外用药物治疗或系统治疗(如,有重要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
—治疗效果不充分定义为:筛选前半年内接受至少4周强效或2周超强效外用糖皮质激素(见附录)或4周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曾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但仍未能达到或保持疾病缓解状态或低疾病活动状态(相当于IGA 0分[=清除]-2分[=轻度]);
—重要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是指,经研究者或患者主治医生评估,超过潜在治疗获益的副作用或风险,包括治疗不耐受、过敏反应、显著皮肤萎缩,以及全身反应;
4.育龄期女性筛选期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
—育龄期女性包括所有月经初潮且未实施绝育术(如子宫切除、两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或未绝经的女性。绝经女性定义为无其他原因连续≥12个月闭经;或月经周期不规则进行激素替代治疗(HRT),血清滤泡刺激激素(FSH)水平>35mIU/mL的女性;
5.受试者及伴侣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到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6.自愿签署ICF,且能遵守方案要求全部访视以及研究相关程序。
2.符合美国皮肤病学会共识标准(2014年)确诊的AD患者,筛选前诊断AD或湿疹病史≥1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筛查和基线访视时的湿疹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EASI)≥16分;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研究者整体评估(IGA)≥3分;
—筛查和基线访视时,AD受累面积BSA≥10%
—随机时每日峰值瘙痒NRS评分的周平均值≥4分;
3.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患者对外用药物或系统治疗治疗效果不充分,或者从医学上不适宜使用外用药物治疗或系统治疗(如,有重要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
—治疗效果不充分定义为:筛选前半年内接受至少4周强效或2周超强效外用糖皮质激素(见附录)或4周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曾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但仍未能达到或保持疾病缓解状态或低疾病活动状态(相当于IGA 0分[=清除]-2分[=轻度]);
—重要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是指,经研究者或患者主治医生评估,超过潜在治疗获益的副作用或风险,包括治疗不耐受、过敏反应、显著皮肤萎缩,以及全身反应;
4.育龄期女性筛选期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
—育龄期女性包括所有月经初潮且未实施绝育术(如子宫切除、两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或未绝经的女性。绝经女性定义为无其他原因连续≥12个月闭经;或月经周期不规则进行激素替代治疗(HRT),血清滤泡刺激激素(FSH)水平>35mIU/mL的女性;
5.受试者及伴侣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到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6.自愿签署ICF,且能遵守方案要求全部访视以及研究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受试者目前存在可能影响AD评价的其他活动性皮肤病(如银屑病或红斑狼疮)的诊断;
2. 已知对本药任一组分过敏者;
3. 受试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或晕血史者;
4. 受试者合并有可能需要进行系统性激素治疗或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积极频繁的监测的疾病;
5. 有明显心、肺、胃肠道、肝、肾、血液、神经和心理疾病的,且病情不稳定或未能得到很好控制者,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如预期生存期短于3个月的患者、未受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9%)、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功能≥3级(NYHA分级)]、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接受透析的患者)、肝胆疾病(如Child-Pugh B级或C级)、神经系统疾病(如脱髓鞘疾病)、活动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有临床意义”定义为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性造成风险或研究期间疾病/病症加重时会影响有效性或安全性分析;
6. 患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眼部疾病患者,如既往有特应性角结膜炎病史且累及角膜;如果研究者不能判断时,需请眼科医生进行诊断;
7. 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包括住院手术和日间门诊手术;
8. 5年内有恶性肿瘤的患者(注:①患有已经被切除且至少3年没有复发或病灶转移性证据的宫颈原位癌患者可参加本研究。②患有已经完全切除且至少3年没有复发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癌的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9. 受试者存在以下情况:
—随机前10周内使用过生物制剂者或未超过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
—随机前4周内使用过靶向抑制剂(如JAK抑制剂等)、系统糖皮质激素、环孢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如甲氨蝶呤、霉酚酸酯[MMF]及硫唑嘌呤等)、磷酸二酯酶(PDE4)抑制剂、紫外线治疗、针对AD的系统性中药治疗;
—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外用糖皮质激素、外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抗生素复方乳膏、外用中药治疗等局部治疗AD的药物;
—随机前6个月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随机前3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随机前3个月或者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了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它药物临床研究;
—既往使用过白细胞介素4受体α亚基(IL-4Rα)单克隆抗体药物,经研究者判断,发生耐药或与药物相关严重AE的受试者;
—既往参加过MG-K10临床试验;
10. 随机前4周内接受系统性(口服及静脉)抗细菌、病毒、真菌治疗者;当前有任何症状、体征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提示可能存在急性或者亚急性感染者(如发热、咳嗽、尿急、尿痛、腹痛、腹泻、皮肤感染性伤口等);
11. 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证据,或者以前曾经有活动性结核病证据而且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有记录的治疗;筛选前的3个月内/筛选期内胸部X线(正位和侧位)检查或CT等检查提示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
12. 确诊活动性寄生虫感染;疑似寄生虫感染或有感染高风险,除非随机化前,临床评估和(必要时)实验室评估已排除活动性感染;
13.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异常: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2×109/L
2)总胆红素、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倍正常值上限(ULN)
3)肌酐>2×ULN,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
4)血小板计数<75×109/L
5)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出现以上所述的任何实验室异常的情况下,可在获得初始数据后的1周内再重复一次检测,重复检测所得到测量值如果满足合格标准,则也可具有入组资格;
14. 筛查时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而且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并且可能会给患者参与本研究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例如,Fridericia校正QT间期>500 msec);
15.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或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核糖核酸(HCV-RNA)阳性;
16. 既往有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者筛选期HIV抗体阳性;
17. 筛选期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8. 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酗酒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
19. 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妇女;
20.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不适合参加研究的情况者。
2. 已知对本药任一组分过敏者;
3. 受试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或晕血史者;
4. 受试者合并有可能需要进行系统性激素治疗或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积极频繁的监测的疾病;
5. 有明显心、肺、胃肠道、肝、肾、血液、神经和心理疾病的,且病情不稳定或未能得到很好控制者,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如预期生存期短于3个月的患者、未受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9%)、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功能≥3级(NYHA分级)]、严重的肾脏疾病(如接受透析的患者)、肝胆疾病(如Child-Pugh B级或C级)、神经系统疾病(如脱髓鞘疾病)、活动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有临床意义”定义为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性造成风险或研究期间疾病/病症加重时会影响有效性或安全性分析;
6. 患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眼部疾病患者,如既往有特应性角结膜炎病史且累及角膜;如果研究者不能判断时,需请眼科医生进行诊断;
7. 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包括住院手术和日间门诊手术;
8. 5年内有恶性肿瘤的患者(注:①患有已经被切除且至少3年没有复发或病灶转移性证据的宫颈原位癌患者可参加本研究。②患有已经完全切除且至少3年没有复发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癌的患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9. 受试者存在以下情况:
—随机前10周内使用过生物制剂者或未超过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
—随机前4周内使用过靶向抑制剂(如JAK抑制剂等)、系统糖皮质激素、环孢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剂(如甲氨蝶呤、霉酚酸酯[MMF]及硫唑嘌呤等)、磷酸二酯酶(PDE4)抑制剂、紫外线治疗、针对AD的系统性中药治疗;
—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外用糖皮质激素、外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抗生素复方乳膏、外用中药治疗等局部治疗AD的药物;
—随机前6个月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随机前3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减毒活疫苗;
—随机前3个月或者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了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它药物临床研究;
—既往使用过白细胞介素4受体α亚基(IL-4Rα)单克隆抗体药物,经研究者判断,发生耐药或与药物相关严重AE的受试者;
—既往参加过MG-K10临床试验;
10. 随机前4周内接受系统性(口服及静脉)抗细菌、病毒、真菌治疗者;当前有任何症状、体征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提示可能存在急性或者亚急性感染者(如发热、咳嗽、尿急、尿痛、腹痛、腹泻、皮肤感染性伤口等);
11. 有活动性结核病的证据,或者以前曾经有活动性结核病证据而且没有接受过适当的有记录的治疗;筛选前的3个月内/筛选期内胸部X线(正位和侧位)检查或CT等检查提示存在活动性结核感染;
12. 确诊活动性寄生虫感染;疑似寄生虫感染或有感染高风险,除非随机化前,临床评估和(必要时)实验室评估已排除活动性感染;
13.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异常: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2×109/L
2)总胆红素、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倍正常值上限(ULN)
3)肌酐>2×ULN,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
4)血小板计数<75×109/L
5)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出现以上所述的任何实验室异常的情况下,可在获得初始数据后的1周内再重复一次检测,重复检测所得到测量值如果满足合格标准,则也可具有入组资格;
14. 筛查时12导联心电图(ECG)异常,而且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该异常具有临床意义并且可能会给患者参与本研究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例如,Fridericia校正QT间期>500 msec);
15. 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阳性,或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核糖核酸(HCV-RNA)阳性;
16. 既往有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者筛选期HIV抗体阳性;
17. 筛选期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8. 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酗酒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
19. 哺乳期或妊娠期妇女,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妇女;
20.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不适合参加研究的情况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MG-K10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0mg(2.0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首次给药剂量600mg,后续300mg
用药时程:共给药52周
规格:300mg(2.0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首次给药剂量600mg,后续300mg
用药时程:共给药5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l/支
用法用量:安慰剂成分为盐酸组氨酸,组氨酸,山梨醇,聚山梨酯80(II)。
皮下注射给药。首次给药剂量4ml,后续2ml
用药时程:第16周开始调整为试验药,给药600mg,后续300mg
规格:2.0ml/支
用法用量:安慰剂成分为盐酸组氨酸,组氨酸,山梨醇,聚山梨酯80(II)。
皮下注射给药。首次给药剂量4ml,后续2ml
用药时程:第16周开始调整为试验药,给药600mg,后续300mg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治疗16周(W16)时达到EASI-75(EASI 评分较基线降低≥75%)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16周(W16)时IGA评分达到0或1分且较基线下降≥2分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7 项,展开查看
- 其他各评价访视点达到EASI-75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其他各评价访视点IGA评分达到0或1分且较基线下降≥2分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达到EASI-50(EASI 评分较基线降低≥50%)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达到EASI-90(EASI 评分较基线降低≥90%)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EASI评分较基线变化和变化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IGA评分较基线下降≥2分的受试者百分比 ;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每日峰值瘙痒NRS评分的周平均值较基线降低≥3分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每日峰值瘙痒NRS评分的周平均值较基线降低≥4分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每日峰值瘙痒NRS评分的周平均值较基线变化和变化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AD累及BSA较基线的变化和变化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DLQI评分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患者湿疹自我评价(POEM)评分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评价访视点欧洲五维健康量表(EQ-5D)较基线变化和变化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不良反应(AE)、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临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以及 12 导联心电图的异常情况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MG-K10 谷浓度随时间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D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NAb)的发生率及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7-27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08-16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09-18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11-23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4-0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4-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81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蔡晓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29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麦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81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1954,CTR20221766,CTR20232822,CTR20242412,CTR20251460,CTR20252129,CTR20252190
- 药物名称
- 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特应性皮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MG-K10人源化单抗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G-K10-AD-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4-04-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