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84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YZJ-5053片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有效性的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7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进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丁克峰
- 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温金华、李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夏文宏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夏文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李冰路67弄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ZJ-505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3-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YZJ-5053片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有效性的I期研究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岁且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方案的受试者;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且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标准治疗、目前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
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靶病灶,且该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或放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既往确认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无临床症状,病情稳定,并且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至少4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可入组;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3个月;
7.筛选时和开始研究治疗前28天内具有良好的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筛选检查前2周内未接受输血或各类造血刺激因子的治疗,具体指标如下:
o ANC≥1.5×10^9/L;
o 血红蛋白≥85 g/L;
o 血小板计数≥75×10^9/L;
o AST或ALT≤3.0×ULN,如果为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则≤5.0×ULN;
o TBIL≤1.5×ULN,如果为肝癌或肝转移、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受试者,则TBIL≤3.0×ULN;
o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o 国际正常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绝经前女性和停经不到12个月的女性筛选期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需血妊娠检查:受试者进行了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连续12个月无月经,结合年龄和去势治疗等因素判定为绝经者);
9.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研究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28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方法。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且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标准治疗、目前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的患者;
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v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靶病灶,且该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或放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既往确认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无临床症状,病情稳定,并且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至少4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可入组;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3个月;
7.筛选时和开始研究治疗前28天内具有良好的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筛选检查前2周内未接受输血或各类造血刺激因子的治疗,具体指标如下:
o ANC≥1.5×10^9/L;
o 血红蛋白≥85 g/L;
o 血小板计数≥75×10^9/L;
o AST或ALT≤3.0×ULN,如果为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则≤5.0×ULN;
o TBIL≤1.5×ULN,如果为肝癌或肝转移、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受试者,则TBIL≤3.0×ULN;
o 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o 国际正常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绝经前女性和停经不到12个月的女性筛选期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需血妊娠检查:受试者进行了绝育手术如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连续12个月无月经,结合年龄和去势治疗等因素判定为绝经者);
9.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研究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28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2. 仅Ib期剂量扩展阶段:筛选前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前列腺原位癌或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少3年无疾病迹象的肿瘤除外;
3. 有控制不良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需要反复引流者(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4. 心脏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显著心血管疾病或肺部疾病;
5. 有可能显著改变YZJ-5053吸收的胃肠道(gastrointestinal,GI)功能受损状况或疾病;
6. 筛选时或给药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7. 筛选时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2×103 IU/ml(相当于104拷贝/ml)、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患者;
8.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o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o 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o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9. 在研究期间不能停用CYP3A和CPY2C8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的受试者;
10.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11. 既往接受过A2aR拮抗剂或双腺苷受体(A2aR/A2bR)拮抗剂的受试者;
12. 在首次给药前,受试者在既往抗肿瘤治疗中发生的所有AEs尚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1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NCI]-CTCAE v5.0),但不包括以下情况:脱发(任何级别)、外周感觉神经病变(CTCAE≤2级)和其它无临床症状的单纯性实验室检查异常(CTCAE≤2级)的AE;
13. 已知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如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或急性、亚急性甲状腺炎等病史的受试者;患有活动性或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
o有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接受稳定剂量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
o 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后得到控制的I型糖尿病患者;
1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等效药物)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泼尼松、地塞米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的受试者,但不包括:
o 局部、眼部、关节内、鼻内或吸入使用糖皮质激素;
o 接受急性小剂量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例如:单次使用地塞米松治疗恶心)的受试者,可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并且获得批准后入组;
o 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等疾病替代类固醇剂量按泼尼松当量≤10 mg/天;
o 盐酸皮质激素(例如氟氢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
o 短期(≤7天)使用类固醇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过敏性疾病;
o 影像学增强检查前预防造影剂过敏一次性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5.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的受试者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重大手术的受试者;
16. 存在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安全性风险或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的其他重度和/或控制不良的伴随疾病;
17. 存在其他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对受试者参加试验产生干扰的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2. 仅Ib期剂量扩展阶段:筛选前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史,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前列腺原位癌或其他经过根治性治疗且至少3年无疾病迹象的肿瘤除外;
3. 有控制不良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需要反复引流者(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4. 心脏功能受损或有临床显著心血管疾病或肺部疾病;
5. 有可能显著改变YZJ-5053吸收的胃肠道(gastrointestinal,GI)功能受损状况或疾病;
6. 筛选时或给药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感染,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7. 筛选时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2×103 IU/ml(相当于104拷贝/ml)、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患者;
8.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o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o 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o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9. 在研究期间不能停用CYP3A和CPY2C8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的受试者;
10.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11. 既往接受过A2aR拮抗剂或双腺苷受体(A2aR/A2bR)拮抗剂的受试者;
12. 在首次给药前,受试者在既往抗肿瘤治疗中发生的所有AEs尚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1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NCI]-CTCAE v5.0),但不包括以下情况:脱发(任何级别)、外周感觉神经病变(CTCAE≤2级)和其它无临床症状的单纯性实验室检查异常(CTCAE≤2级)的AE;
13. 已知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如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或急性、亚急性甲状腺炎等病史的受试者;患有活动性或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
o有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接受稳定剂量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
o 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后得到控制的I型糖尿病患者;
1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等效药物)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泼尼松、地塞米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的受试者,但不包括:
o 局部、眼部、关节内、鼻内或吸入使用糖皮质激素;
o 接受急性小剂量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例如:单次使用地塞米松治疗恶心)的受试者,可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并且获得批准后入组;
o 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等疾病替代类固醇剂量按泼尼松当量≤10 mg/天;
o 盐酸皮质激素(例如氟氢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
o 短期(≤7天)使用类固醇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过敏性疾病;
o 影像学增强检查前预防造影剂过敏一次性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5.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的受试者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重大手术的受试者;
16. 存在可能导致不可接受的安全性风险或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的其他重度和/或控制不良的伴随疾病;
17. 存在其他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对受试者参加试验产生干扰的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YZJ-5053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口服,QD
用药时程:/
规格:5mg
用法用量:口服,QD
用药时程:/
中文通用名:YZJ-5053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QD
用药时程:/
规格:25mg
用法用量:口服,QD
用药时程:/
中文通用名:YZJ-5053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75mg
用法用量:口服,QD
用药时程:/
规格:75mg
用法用量:口服,QD
用药时程:/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Ia期:MTD/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连续给药期,以21天作为一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b期:RP2D评价时间:连续给药期,以21天作为一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AE)、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SAE)评价时间:连续给药期,以21天作为一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等评价时间:连续给药期,以21天作为一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评价YZJ-5053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给药期到治疗结束当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初步评价YZJ-5053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评价时间:每6周(±1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直至完成研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1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84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夏文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845
- 药物名称
- YZJ-5053片 曾用名:SHY-1901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YZJ-5053片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有效性的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YZJ-5053片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ZJ-505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3-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