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29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浅表性皮肤感染、深部皮肤感染、淋巴管及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外伤、烫伤以及手术创口等的继发性感染、肛周脓肿、咽炎及喉炎、扁桃体炎(包括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慢性呼吸系统病变的继发性感染、中耳炎、鼻窦炎、牙周炎、颌炎、膀胱炎、肾盂肾炎、猩红热、百日咳。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0-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0-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何鸽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俞竹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俞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078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 8 号
- 联系人邮编
- 570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何鸽飞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水絮塘巷 67 号长沙市第一医院南院
- 邮编
- 410005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eadingpharm202301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5-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规格:50mg(效价)/0.5g/袋,生产企业: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商品名:美爱克®;规格:50mg(效价)/0.5g/袋;持证商:Meiji Seika Pharma Co., Ltd.;生产企业:Meiji Seika Pharma Co., Ltd. Odawara Plant)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和参比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美爱克®)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和参比制剂头孢托仑匹酯颗粒(美爱克®)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18-65 周岁(含边界值)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 19.0~26.0 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 2)
3.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2.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 19.0~26.0 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 2)
3.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排除标准
1.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肝、肾、胃肠道、胆、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造血等系统疾病者;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2.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检查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既往对试验药物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及其辅料(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羟甲基纤维素、精制白糖、阿斯巴甜、氯化钠、黄色五号、其他单组分香料、糊精、阿拉伯胶、丙烯、乙二醇、香兰素、乙基香兰素)过敏者,或对头孢类、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5.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6. 吞咽困难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8. 第1周期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抗酸剂、丙磺舒、H2受体拮抗剂、巴比妥类、利福平、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或第1周期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
9. 第1周期给药前48h内食用过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食用过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西柚)等芸香科果实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过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有嗜烟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1. 既往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者
12. 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或试验期间有献血计划者
1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4.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
15.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
16. 第 1 周期给药前 2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17. 第 1 周期给药前 3 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8. 患有肾病或肾功能异常,即血清肌酐水平高于参考值水平上限,或肌酐清除率小于 80mL/min 者
19. 肉毒碱缺乏或可引起临床显著肉毒碱缺乏的先天性代谢缺陷者
20. 低血糖或糖尿病患者
21.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检查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既往对试验药物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及其辅料(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羟甲基纤维素、精制白糖、阿斯巴甜、氯化钠、黄色五号、其他单组分香料、糊精、阿拉伯胶、丙烯、乙二醇、香兰素、乙基香兰素)过敏者,或对头孢类、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5.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6. 吞咽困难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8. 第1周期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抗酸剂、丙磺舒、H2受体拮抗剂、巴比妥类、利福平、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或第1周期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
9. 第1周期给药前48h内食用过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食用过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西柚)等芸香科果实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过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有嗜烟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1. 既往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者
12. 第1周期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或试验期间有献血计划者
1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4.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
15. 第1周期给药前2周内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
16. 第 1 周期给药前 2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17. 第 1 周期给药前 3 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8. 患有肾病或肾功能异常,即血清肌酐水平高于参考值水平上限,或肌酐清除率小于 80mL/min 者
19. 肉毒碱缺乏或可引起临床显著肉毒碱缺乏的先天性代谢缺陷者
20. 低血糖或糖尿病患者
21.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托仑匹酯颗粒: 英文通用名:Cefditoren Pivoxil Gran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50mg(效价)/0.5g/袋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1袋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一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0mg(效价)/0.5g/袋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1袋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一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托仑匹酯颗粒 英文通用名:Cefditoren Pivoxil Granules 商品名称:美爱克
剂型:颗粒剂
规格:50mg(效价)/0.5g/袋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1袋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一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0mg(效价)/0.5g/袋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1袋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一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餐后试验:每周期给药前0h至给药后14h;空腹试验:每周期给药前0h至给药后1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AUC0-t / AUC0-∞评价时间:餐后试验:每周期给药前0h至给药后14h;空腹试验:每周期给药前0h至给药后1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全程观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一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9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俞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18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2916
- 药物名称
-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浅表性皮肤感染、深部皮肤感染、淋巴管及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外伤、烫伤以及手术创口等的继发性感染、肛周脓肿、咽炎及喉炎、扁桃体炎(包括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慢性呼吸系统病变的继发性感染、中耳炎、鼻窦炎、牙周炎、颌炎、膀胱炎、肾盂肾炎、猩红热、百日咳。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eadingpharm202301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5-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