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03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实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替米沙坦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三周期、三序列、部分重复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9-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襄阳市
- 襄阳市中心医院Ⅰ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研究者:关思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冯中秋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冯中秋
- 联系人座机
- 81152332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市连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路58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关思虞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市襄州区鹿门大道5号
- 邮编
- 441138
- 单位名称
- 襄阳市中心医院Ⅰ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300050-02
- 试验方案编号
- PD-TMST-BE17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9-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主要终点评价指标,分别比较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替米沙坦胶囊(生产厂家: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替米沙坦片(持证商:Boehringer Ingelheim International GmbH,商品名:Micardis®)后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替米沙坦胶囊和参比制剂替米沙坦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替米沙坦胶囊和参比制剂替米沙坦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实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2.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 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体温正常,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 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体温正常,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药物者;
2. (问询)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特别是有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性疾病、肾动脉狭窄病史者;
3. (问询)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4. (问询)试验前7天内有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生理状况者;
5. (问询)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2种或2种以上物质(药物、食物、花粉等)过敏者,或已知对替米沙坦过敏者;
6.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7. (问询)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试验前两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8. 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女性)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0.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1.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 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首次服药前72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2. (问询)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尼古丁制品(比如含尼古丁成分的贴剂、口香糖等)者;
13.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问询)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火龙果、芒果等)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15. (问询)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或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并在试验期间拒绝禁止食用任何含有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
16. (问询)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问询)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
18. (问询)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疫苗者;
19. (问询)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0. (问询)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21. (问询)有遗传性果糖或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22. (问询)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
2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24.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问询)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特别是有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性疾病、肾动脉狭窄病史者;
3. (问询)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4. (问询)试验前7天内有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生理状况者;
5. (问询)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2种或2种以上物质(药物、食物、花粉等)过敏者,或已知对替米沙坦过敏者;
6.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7. (问询)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试验前两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8. 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女性)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0.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1.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 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首次服药前72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2. (问询)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尼古丁制品(比如含尼古丁成分的贴剂、口香糖等)者;
13.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问询)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火龙果、芒果等)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15. (问询)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或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并在试验期间拒绝禁止食用任何含有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
16. (问询)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问询)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
18. (问询)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疫苗者;
19. (问询)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0. (问询)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21. (问询)有遗传性果糖或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22. (问询)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
2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24.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胶囊: 英文通用名:Telmisartan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粒,清洗期10天,交叉给药,共给药3个周期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粒,清洗期10天,交叉给药,共给药3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米沙坦片 英文通用名:Telmisartan Tablets 商品名称:Micardis®
剂型:片剂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片,清洗期10天,交叉给药,共给药3个周期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一次一片,清洗期10天,交叉给药,共给药3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12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医学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记录其临床表现特征、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结束时间、持续时间、处理措施及转归,并判定其与研究药物之间的相关性。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襄阳市中心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9-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03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冯中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2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033
- 药物名称
- 替米沙坦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300050-02
- 适应症
-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
- 试验专业题目
- 替米沙坦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三周期、三序列、部分重复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米沙坦胶囊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PD-TMST-BE17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9-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