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08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克肟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1-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2-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康柏医院有限公司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肖国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俞竹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俞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078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联系人邮编
- 570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肖国民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大清村1号
- 邮编
- 310024
- 单位名称
- 杭州康柏医院有限公司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220708.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10-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证生产的头孢克肟颗粒(50mg)为受试制剂(T),以持证商为Choseido Pharmaceutical Co.,Ltd的头孢克肟细粒(50mg,Cefspan®)为参比制剂(R),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女皆可;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研究,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研究,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病毒筛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 (筛选期问诊)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筛选期问诊)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 (筛选期问诊)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者;
5.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或者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的受试者;
6. (筛选期问诊)过敏:既往对头孢克肟颗粒及其任一辅料过敏者;或有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者;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或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种或以上者;
7. (筛选期/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过量饮酒(1年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杯酒精,1个标准杯酒精等于14 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50 mL 5%啤酒、150 mL 12%红酒);或自筛选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饮酒或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BAC>0 mg/100 mL;
8.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自筛选至试验结束不服用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可乐等)者,或不同意自筛选至试验结束不服用特殊食物或饮料(如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或其制品的食物或饮料等)者;
9.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月经期失血除外)者;
10.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2.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产品、保健品者;
13.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4. 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检测阳性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或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完成服药及进食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晕针晕血史或静脉条件不合适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尿妊娠阳性者;
18.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受试者及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等)者;
19.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或受试者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参加本试验。
2. (筛选期问诊)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筛选期问诊)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4. (筛选期问诊)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者;
5.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或者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的受试者;
6. (筛选期问诊)过敏:既往对头孢克肟颗粒及其任一辅料过敏者;或有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者;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或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种或以上者;
7. (筛选期/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过量饮酒(1年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杯酒精,1个标准杯酒精等于14 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50 mL 5%啤酒、150 mL 12%红酒);或自筛选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饮酒或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BAC>0 mg/100 mL;
8.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自筛选至试验结束不服用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可乐等)者,或不同意自筛选至试验结束不服用特殊食物或饮料(如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或其制品的食物或饮料等)者;
9.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月经期失血除外)者;
10.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2.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产品、保健品者;
13.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4. 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检测阳性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或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完成服药及进食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晕针晕血史或静脉条件不合适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尿妊娠阳性者;
18. (筛选期问诊/入住问诊)受试者及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等)者;
19.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或受试者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参加本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肟颗粒: 英文通用名:/ 商品名称:/
剂型:颗粒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每次一袋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每次一袋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肟颗粒 英文通用名:Cefixime Granules 商品名称:Cefspan
剂型:细粒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每次一袋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用药,每次一袋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AUC0-∞、Cmax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ECG等结果。评价时间:试验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17
- 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08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俞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09-26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081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肟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克肟颗粒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肟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220708.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10-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