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12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ABSK021联合化疗以及ABSK021联合化疗和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胰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标签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3-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1-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四川省 · 成都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陕西省 · 西安市天津市 · 天津市浙江省 · 杭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重庆市 · 重庆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理伟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曹丹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志花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小兵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孙玉蓓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李志伟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李恩孝
- 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高春涛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柳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峰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周军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涛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德卫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宇红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权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原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卢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898弄3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理伟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东方路1630号
- 邮编
- 200127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300358
- 试验方案编号
- ABSK02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3-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确定ABSK021+AG、ABSK021+AG +特瑞普利单抗一线治疗晚期胰腺癌患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推荐剂量。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获得书面知情同意时,年龄18到75周岁(含),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胰腺导管腺癌;对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判断参考《胰腺癌综合诊治指南(2022版)》中不可切除胰腺癌的标准进行判定,并需要经影像科医师或外科医师进行判定;
3.根据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标准,至少有一个CT/MRI可测量的病灶;
4.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 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和试验性治疗);如果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化疗,需确保新辅助或辅助化疗治疗结束至疾病进展的时间间隔超过 6 个月;如果既往曾接受针对局部孤立病变的姑息性治疗是可以接受的(如局部手术或放射治疗),但此病灶不可作为靶病灶;
5.ECOG评分:0 -1 分;
6.预计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7.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及血小板、红细胞输注等输血疗法):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1.5×109/L;
2) 血小板计数(Platelet count,PLT) ≥100×109/L;
3) 血红蛋白(Hemoglobin,Hb) ≥90g/L;
4) 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TBIL) ≤1.5×ULN (肝转移患者TBIL≤3×ULN);
5)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aminase,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transaminase,ALT) ≤2×ULN(肝转移患者ALT≤3×ULN,AST≤3×ULN);
6) 血清白蛋白(seralbumin,ALB)≥30g/L;
7) Child-Pugh评分≤7分;
8) 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Crcl)≥ 6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8.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或非手术绝育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的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方可入组。接受输精管切除术的男性在上述期间内性交时也需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药物通过精液输送。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胰腺导管腺癌;对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判断参考《胰腺癌综合诊治指南(2022版)》中不可切除胰腺癌的标准进行判定,并需要经影像科医师或外科医师进行判定;
3.根据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版标准,至少有一个CT/MRI可测量的病灶;
4.未接受过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 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和试验性治疗);如果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化疗,需确保新辅助或辅助化疗治疗结束至疾病进展的时间间隔超过 6 个月;如果既往曾接受针对局部孤立病变的姑息性治疗是可以接受的(如局部手术或放射治疗),但此病灶不可作为靶病灶;
5.ECOG评分:0 -1 分;
6.预计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7.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及血小板、红细胞输注等输血疗法):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 ≥1.5×109/L;
2) 血小板计数(Platelet count,PLT) ≥100×109/L;
3) 血红蛋白(Hemoglobin,Hb) ≥90g/L;
4) 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TBIL) ≤1.5×ULN (肝转移患者TBIL≤3×ULN);
5)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aminase,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transaminase,ALT) ≤2×ULN(肝转移患者ALT≤3×ULN,AST≤3×ULN);
6) 血清白蛋白(seralbumin,ALB)≥30g/L;
7) Child-Pugh评分≤7分;
8) 肌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Crcl)≥ 6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8.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或非手术绝育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的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方可入组。接受输精管切除术的男性在上述期间内性交时也需要使用避孕套,以防止药物通过精液输送。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组成成分过敏史;
2. 既往接受过高选择性靶向CSF-1/CSF-1R抑制剂治疗;
3. 已知存在胚系BRCA1/2基因突变;
4. 已知存在其他恶性肿瘤正在接受治疗或首剂研究药物5年内接受过治疗的,不包括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其他原位癌;
5. 试验期间需要同时采用其他化疗、靶向治疗、激素疗法、免疫治疗方案、放疗(局部对症放疗除外)或中药用于抗肿瘤治疗;
6. 受试者存在具有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口服研究药物、明显的恶心呕吐、吸收不良、胆管外引流、大段小肠切除术等(既往曾接受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的胰腺癌患者可由研究者和申办方综合评估后纳入);
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穿刺活检除外),或存在既往手术伤口未愈合、感染或裂开者;
8.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需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或正在接受慢性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9.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应用过或研究者判断试验期间需要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使用研究药物前3天内食用过葡萄柚汁、葡萄柚杂交品种、柚子、塞维利亚橘子及果汁或其他加工品);
10. 既往存在外周神经病变>1级(CTCAE v5.0);
11.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附录12.7)或间质性肺病。但下列情况除外:I型糖尿病、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需要全身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
12. 患者在进行第一次本研究药物治疗前的30天内接种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有计划接种活疫苗;
13. 在试验前4周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14. 存在活跃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包括脑水肿、需要系统性激素治疗、脑转移病灶出现进展、软脑膜转移、其他与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相关的临床症状等;
15. 心功能不全或重要心血管病史,包括:
1) NYHA III级或IV级心脏病,活动性缺血或任何其他不受控制的心脏病;
2) 心率校正的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QTcF> 480 ms),或长QT综合征病史;
3) 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 <50%或低于正常值的下限(以较高者为准);
16. 患有Gilbert综合症或其他可能会导致在研究期间更容易出现肝功能检查(Liver Function Test,LFT)异常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和肝硬化)的患者以及经积极治疗仍无法缓解的部分或完全性胆道梗阻的患者;
17. 研究者认为患有存在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活动性感染或已确认存在活动性感染(细菌、病毒、寄生虫),包括: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HBV-DNA > 参考值范围上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感染(HCV-Ab 阳性且HCV-RNA>参考值范围上限)、活动性结核病或其他感染;
18. 顽固性/无法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的患者;需要穿刺、引流者或既往 3 个月内接受过腹水引流的患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但不伴有临床症状者除外;
19.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孕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状态的女性;
20. 任何其他临床上显著的合并症,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21. 既往对抗体药品有过敏反应、高敏反应或不耐受病史;(针对队列2)
22. 既往接受过免疫药物治疗或参与过免疫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CTLA-4 抑制剂或其它特定靶向 T 细胞共刺激通道或免疫检查点通道的药物。(针对队列2)
2. 既往接受过高选择性靶向CSF-1/CSF-1R抑制剂治疗;
3. 已知存在胚系BRCA1/2基因突变;
4. 已知存在其他恶性肿瘤正在接受治疗或首剂研究药物5年内接受过治疗的,不包括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其他原位癌;
5. 试验期间需要同时采用其他化疗、靶向治疗、激素疗法、免疫治疗方案、放疗(局部对症放疗除外)或中药用于抗肿瘤治疗;
6. 受试者存在具有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口服研究药物、明显的恶心呕吐、吸收不良、胆管外引流、大段小肠切除术等(既往曾接受胰十二指肠切除术的胰腺癌患者可由研究者和申办方综合评估后纳入);
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穿刺活检除外),或存在既往手术伤口未愈合、感染或裂开者;
8.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需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或正在接受慢性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以下情况除外: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9.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应用过或研究者判断试验期间需要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使用研究药物前3天内食用过葡萄柚汁、葡萄柚杂交品种、柚子、塞维利亚橘子及果汁或其他加工品);
10. 既往存在外周神经病变>1级(CTCAE v5.0);
11.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附录12.7)或间质性肺病。但下列情况除外:I型糖尿病、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需要全身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
12. 患者在进行第一次本研究药物治疗前的30天内接种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有计划接种活疫苗;
13. 在试验前4周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14. 存在活跃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包括脑水肿、需要系统性激素治疗、脑转移病灶出现进展、软脑膜转移、其他与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相关的临床症状等;
15. 心功能不全或重要心血管病史,包括:
1) NYHA III级或IV级心脏病,活动性缺血或任何其他不受控制的心脏病;
2) 心率校正的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QTcF> 480 ms),或长QT综合征病史;
3) 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 <50%或低于正常值的下限(以较高者为准);
16. 患有Gilbert综合症或其他可能会导致在研究期间更容易出现肝功能检查(Liver Function Test,LFT)异常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和肝硬化)的患者以及经积极治疗仍无法缓解的部分或完全性胆道梗阻的患者;
17. 研究者认为患有存在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活动性感染或已确认存在活动性感染(细菌、病毒、寄生虫),包括: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HBV-DNA > 参考值范围上限)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感染(HCV-Ab 阳性且HCV-RNA>参考值范围上限)、活动性结核病或其他感染;
18. 顽固性/无法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的患者;需要穿刺、引流者或既往 3 个月内接受过腹水引流的患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但不伴有临床症状者除外;
19.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孕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状态的女性;
20. 任何其他临床上显著的合并症,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21. 既往对抗体药品有过敏反应、高敏反应或不耐受病史;(针对队列2)
22. 既往接受过免疫药物治疗或参与过免疫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CTLA-4 抑制剂或其它特定靶向 T 细胞共刺激通道或免疫检查点通道的药物。(针对队列2)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BSK021胶囊: 英文通用名:Pimicotinib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5mg/粒
用法用量:口服,Part A:
剂量包括25 mg, 50 mg 或75 mg,每日一次 Part B:RDE
用药时程:每21天/周期,每日一次连续给药直至达到治疗终止的条件
规格:25mg/粒
用法用量:口服,Part A:
剂量包括25 mg, 50 mg 或75 mg,每日一次 Part B:RDE
用药时程:每21天/周期,每日一次连续给药直至达到治疗终止的条件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for Injection (Albumin Bound) 商品名称:艾越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125 mg/m2 21天/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D1、D8连续8个周期后暂停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125 mg/m2 21天/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D1、D8连续8个周期后暂停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泽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1000 mg/m2 21天/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D1、D8静脉滴注
规格:2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1000 mg/m2 21天/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D1、D8静脉滴注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oripa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剂
规格:240 mg(6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固定剂量240 mg
用药时程:每三周给药一次
规格:240 mg(6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固定剂量240 mg
用药时程:每三周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指标 Part A: 1. 第1周期内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 Limiting Toxicity, DLT)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末例入组受试者DLT 观察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art A: 2.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等级(基于CTCAE 5.0),毒性导致的给药暂停及剂量调整;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生命体征较基线变化情况。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art B: 1. 客观缓解率(ORR):依据 RECIST 1.1,通过研究者评估,获得BOR为确认的完全缓解 (CR) 或部分缓解 (PR) 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Part A: 客观缓解率(ORR):依据 RECIST 1.1,通过研究者评估,获得BOR为确认的CRPR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 (DoR):从首次记录到客观缓解(确认的CR或PR)到首次记录到影像学疾病进展(PD)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月),以先发生者为准;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的日期,到根据 RECIST 1.1,由研究者评估的首次影像学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时间(月),以先发生者为准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的日期,到任何原因导致死亡的日期;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BSK021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例如:单次与多次口服给药峰浓度、达峰时间、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消除半衰期、表观分布容积全身清除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6-14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12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13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124
- 药物名称
- ABSK021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300358
- 适应症
- 晚期胰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ABSK021联合化疗以及ABSK021联合化疗和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胰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开放标签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BSK021联合化疗以及ABSK021联合化疗和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胰腺癌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BSK02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3-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