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23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布洛芬混悬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9-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1-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2-2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芜湖市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贾元威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沈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孔虎林
- 申请人名称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孔虎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122号
- 联系人邮编
- 448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贾元威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
- 邮编
- 241001
- 单位名称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沈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
- 邮编
- 241001
- 单位名称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301344-01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31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9-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为持证商的布洛芬混悬液(商品名:美林,规格:100mL:2g)为参比制剂,对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证、湖北唯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布洛芬混悬液(规格:30mL:0.6g)进行空腹和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受试者口服10mL(0.2g)受试制剂布洛芬混悬液(规格:30mL:0.6g)和10mL(0.2g)参比制剂布洛芬混悬液(商品名:美林,规格:100mL:2g)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受试者口服10mL(0.2g)受试制剂布洛芬混悬液(规格:30mL:0.6g)和10mL(0.2g)参比制剂布洛芬混悬液(商品名:美林,规格:100mL:2g)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志愿受试者,男性和女性(男女均有),年龄18周岁及以上(包含18周岁)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一)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支气管哮喘)、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消化性溃疡或其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免疫检查、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血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0.818×肌酐值CREA(μmol/L)),如果是女性需要乘以0.85)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存在对布洛芬及辅料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如: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荨麻疹)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
6.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者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1周内不能禁止献血者
10.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2.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解热、镇痛、抗炎药、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物、复方感冒制剂等),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mL)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7. 吞咽困难者
1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19.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期
20.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1个月,灭活及重组疫苗满2周),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免疫检查、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血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0.818×肌酐值CREA(μmol/L)),如果是女性需要乘以0.85)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存在对布洛芬及辅料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如: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荨麻疹)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
6.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者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1周内不能禁止献血者
10.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2.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解热、镇痛、抗炎药、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物、复方感冒制剂等),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mL)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7. 吞咽困难者
1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19.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期
20.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1个月,灭活及重组疫苗满2周),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口服混悬剂
规格:30mL:0.6g
用法用量:1、空腹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2、餐后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两周期
规格:30mL:0.6g
用法用量:1、空腹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2、餐后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美林
剂型:口服混悬剂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1、空腹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2、餐后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两周期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1、空腹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2、餐后单次给药、每次10mL(0.2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Ct、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生命体征(血压、脉搏、体温)、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 和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完成临床研究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药物与器械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01-2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23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孔虎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12
- 申请人名称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234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301344-01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31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09-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