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34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爱德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爱德程宁欣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南京爱德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AL8326片治疗至少接受二线治疗方案后疾病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
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北京市 · 北京市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陕西省 · 西安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东省 · 济南市安徽省 · 合肥市重庆市 · 重庆市江苏省 · 扬州市浙江省 · 台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云南省 · 昆明市四川省 · 成都市上海市 · 上海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苏省 · 无锡市福建省 · 福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甘肃省 · 兰州市另有 9 个地区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玉栋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海永
- 安徽省胸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闵旭红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杨振洲
- 苏北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徐兴祥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 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陈莉莉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孙龙华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润祥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周清华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苏春霞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茆勇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韵坚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叶书成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利民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马惠文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魏世鸿
其余 21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何剑波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姬颖华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褚倩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郭人花
- 杭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夏冰
-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醒亚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希成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商琰红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徐有祖
- 长沙珂信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蒋勇飞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刘宝钢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叶小群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罗辉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勇
- 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张百红
-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杨农
- 北京高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秦海峰
- 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爽
- 绵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张羽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周建国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志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华清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爱德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爱德程宁欣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南京爱德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何华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568号 MAX科技园6幢C座
- 联系人邮编
- 2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颖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肿瘤医院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45,CTR20181098,CTR20190033,CTR20201058,CTR20201805,CTR20210118,CTR20213178,CTR20221157,CTR20221297,CTR20244383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L8326-GB-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4-09-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AL8326片单药治疗二线及以上系统性方案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S)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AL8326片单药在二线及以上系统性方案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其他有效性指标.
评价AL8326片单药治疗二线及以上系统性方案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S)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AL8326片单药在二线及以上系统性方案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和其他有效性指标.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所有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书面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
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男女均可;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至少接受二线系统性方案治疗方案(包括一线含铂治疗、二
线单药或其他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小细胞肺癌患者;
注:*1个新的治疗线数是指因为疾病进展而非由于毒性反应或其它原因改变治疗方案;首次治疗进展后,再次使用相同的治疗方案也属于新的治疗线数;
4.根据RECIST 1.1,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注:**放疗或局部区域治疗的病灶必须有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才可视为靶病灶。若仅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时,该病灶不能为脑部病灶。
5.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ECOG(PS)评分为0~2分;
7..受试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a. 血常规(筛选前14天内未接受红细胞或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因子类药物纠正状态
下):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80×10
^9/L;血红蛋白≥9.0 g/dL;
b.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吉尔伯特综合征(Gilbert’s
syndrome)患者(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在没有溶血或肝脏病理证据的
情况下表现为非结合胆红素升高)除外;无肝转移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有肝转移者,ALT及AST≤5×ULN;
c.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且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标准内生肌酐清除
率≥60 ml/min,Ccr(ml/min)=[(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e. 筛选期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1)女性: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
并且在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同意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方法(采取避孕套、避孕
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
必须为非妊娠、哺乳期;如果女性受试者已绝经但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绝经时间大于
或等于连续12个月,除绝经外无其他原因)、并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去除卵巢和/或子
宫),则认为该类女性具备生育能力。其性伴侣在受试者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
同意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方法;2)男性:外科手术绝育或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
同意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措施;其性伴侣在受试者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同意采
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方法;
9.在研究期间和后续程序中有能力和意愿遵守研究方案要求。
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男女均可;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至少接受二线系统性方案治疗方案(包括一线含铂治疗、二
线单药或其他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小细胞肺癌患者;
注:*1个新的治疗线数是指因为疾病进展而非由于毒性反应或其它原因改变治疗方案;首次治疗进展后,再次使用相同的治疗方案也属于新的治疗线数;
4.根据RECIST 1.1,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注:**放疗或局部区域治疗的病灶必须有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才可视为靶病灶。若仅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时,该病灶不能为脑部病灶。
5.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ECOG(PS)评分为0~2分;
7..受试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a. 血常规(筛选前14天内未接受红细胞或血小板输注或造血因子类药物纠正状态
下):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80×10
^9/L;血红蛋白≥9.0 g/dL;
b.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吉尔伯特综合征(Gilbert’s
syndrome)患者(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在没有溶血或肝脏病理证据的
情况下表现为非结合胆红素升高)除外;无肝转移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有肝转移者,ALT及AST≤5×ULN;
c.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且通过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标准内生肌酐清除
率≥60 ml/min,Ccr(ml/min)=[(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e. 筛选期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1)女性: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
并且在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同意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方法(采取避孕套、避孕
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
必须为非妊娠、哺乳期;如果女性受试者已绝经但尚未达到绝经后状态(绝经时间大于
或等于连续12个月,除绝经外无其他原因)、并且未接受绝育手术(去除卵巢和/或子
宫),则认为该类女性具备生育能力。其性伴侣在受试者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
同意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方法;2)男性:外科手术绝育或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
同意采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措施;其性伴侣在受试者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同意采
取医学许可的避孕方法;
9.在研究期间和后续程序中有能力和意愿遵守研究方案要求。
排除标准
1.已知对AL8326或其类似化合物有不可控过敏反应者;
2. 既往使用过AL8326片者;
3. 筛选时伴有或既往有软脑膜病史或软脑膜转移瘤或者确诊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
患者距离首次服药8周内出现不可控制的脑转移症状、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临床状
态稳定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且筛选时距之前的治疗(包括放射治疗或者手术治疗)
间隔大于2周的CNS转移或脊髓压迫者除外;
4. 目前或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除非进行了根治性治疗且有近2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
据;
5. 有明显的胃肠道病史或现患病,如无法吞咽、严重的消化性溃疡、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
吐,及近3个月临床难以控制慢性腹泻、肠梗阻或其他慢性胃肠道疾病等经研究者判断
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者,或以前做过全胃切除者;
6. 有其他重要的原发性疾病者,如单药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存在临床需要干预的心律失常(如长QT综合症,QTcF>470 ms),由不稳定冠状动脉疾病导致的异常延长的心律失常、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级或IV级)或试验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的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伴有不可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CTCAE 5.0≥2级)、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精神疾病患者、有症状或需要治疗的间质性肺病、可能严重影响试验评价的甲状腺疾病等;
7.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免疫治疗,末次给药结束时间距离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
间间隔少于4周者;抗肿瘤中药结束时间间隔少于14天者;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
隔至少6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类分子靶向药物少于4周者;对脑转移/骨转移的
治疗距离首次给药时间少于2周者;从之前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未恢复至≤1级者[以下情况
除外:a.脱发;b.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c.铂类引起的2级及以
下神经毒性如听力损伤等(根据常见不良事件术语标准CTCAE V5.0)];
8.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脉血栓或严重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者,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
暂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9. 筛选时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围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
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10.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未能控制的感染者;
11. 筛选期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出血或研究者判断存在高危出血风险者;
13. 筛选期正在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者其类似物)治疗的患
者[在INR≤1.5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每日不超过1
mg,口服)、小剂量肝素(每日不超过1.2万U)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不超过
100 mg)];
14. 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一种或几种呈阳性,
或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2000 IU/mL 或者HBV DNA≥10^4拷贝数),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患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未退出其他临床试验者或其他临床试验停止治疗的时间距离首次服药小于4周者(不包括观察性或维生素类研究);
16. 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患者必须在治疗开始前充分恢复及稳定)或筛选时
存在严重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等;
17. 既往器官移植史或准备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
18.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2. 既往使用过AL8326片者;
3. 筛选时伴有或既往有软脑膜病史或软脑膜转移瘤或者确诊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
患者距离首次服药8周内出现不可控制的脑转移症状、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临床状
态稳定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且筛选时距之前的治疗(包括放射治疗或者手术治疗)
间隔大于2周的CNS转移或脊髓压迫者除外;
4. 目前或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除非进行了根治性治疗且有近2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
据;
5. 有明显的胃肠道病史或现患病,如无法吞咽、严重的消化性溃疡、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
吐,及近3个月临床难以控制慢性腹泻、肠梗阻或其他慢性胃肠道疾病等经研究者判断
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者,或以前做过全胃切除者;
6. 有其他重要的原发性疾病者,如单药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95 mmHg),存在临床需要干预的心律失常(如长QT综合症,QTcF>470 ms),由不稳定冠状动脉疾病导致的异常延长的心律失常、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级或IV级)或试验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的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伴有不可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CTCAE 5.0≥2级)、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精神疾病患者、有症状或需要治疗的间质性肺病、可能严重影响试验评价的甲状腺疾病等;
7. 既往接受过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免疫治疗,末次给药结束时间距离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
间间隔少于4周者;抗肿瘤中药结束时间间隔少于14天者;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
隔至少6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类分子靶向药物少于4周者;对脑转移/骨转移的
治疗距离首次给药时间少于2周者;从之前治疗的毒性反应中未恢复至≤1级者[以下情况
除外:a.脱发;b.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c.铂类引起的2级及以
下神经毒性如听力损伤等(根据常见不良事件术语标准CTCAE V5.0)];
8.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脉血栓或严重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者,如脑血管意外(包括短
暂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9. 筛选时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围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
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10.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未能控制的感染者;
11. 筛选期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出血或研究者判断存在高危出血风险者;
13. 筛选期正在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者其类似物)治疗的患
者[在INR≤1.5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每日不超过1
mg,口服)、小剂量肝素(每日不超过1.2万U)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不超过
100 mg)];
14. 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一种或几种呈阳性,
或活动性乙肝患者(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2000 IU/mL 或者HBV DNA≥10^4拷贝数),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患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未退出其他临床试验者或其他临床试验停止治疗的时间距离首次服药小于4周者(不包括观察性或维生素类研究);
16. 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患者必须在治疗开始前充分恢复及稳定)或筛选时
存在严重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等;
17. 既往器官移植史或准备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
18.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L8326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60mg/天,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12个周期。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60mg/天,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1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AL8326片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60mg/天,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12个周期。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60mg/天,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共给药1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随机之日至死亡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随机之日至首次疾病进展或死亡的时间(以较早发生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C2D1、C3D1、C4D14、CnD1(n=6、8、10、12)时间窗口为±3天、末次给药治疗后28天(±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第一次CR/PR开始至第一次PD或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C2D1、C3D1、C4D14、CnD1(n=6、8、10、12)时间窗口为±3天、末次给药治疗后28天(±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E、ECOG评分、体重、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和心电图等评价时间:评价至受试者结束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31
- 吉林省肿瘤医院药物/器械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11-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34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何华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20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爱德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爱德程宁欣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南京爱德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34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45,CTR20181098,CTR20190033,CTR20201058,CTR20201805,CTR20210118,CTR20213178,CTR20221157,CTR20221297,CTR20244383
- 药物名称
- AL8326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AL8326片治疗至少接受二线治疗方案后疾病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 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L8326片治疗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L8326-GB-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4-09-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