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37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人体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消化系统、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与以下相关的皮肤局部麻醉(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针头插入,例如静脉导管或血液取样;浅表外科手术。 2)生殖器粘膜的表面麻醉,例如在表面外科手术或浸润之前麻醉(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12岁)3)对腿部溃疡进行局部麻醉,以便进行机械清洗/清创(仅适用于成人)。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2-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毕津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付海梅
- 申请人名称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付海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辰大街678号
- 联系人邮编
- 2501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毕津莲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168号
- 邮编
- 410100
- 单位名称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LBSKY-BE-0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0-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是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条件下单次局部外用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持证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持证商:Aspen Pharma Trading Limited;生产厂家:Recipharm Karlskoga AB)后的药代动力学特点,考察二者在空腹条件下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是评估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和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是评估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和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人体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双侧大腿前侧皮肤健康完整无破损者;
4.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试验方案附录5;
5.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6.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7.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双侧大腿前侧皮肤健康完整无破损者;
4.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试验方案附录5;
5.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6.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7.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2. 对利多卡因、丙胺卡因等酰胺类局部麻醉药、本品中任何辅料或医用胶带过敏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3. 有血管性水肿、皮炎或其他皮肤类疾病者,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可能影响给药部位(双侧大腿前侧皮肤)评估的皮肤损伤或异常,例如干燥起皮、粉刺、痤疮、纹身、胎记、疤痕、开放性伤口、荨麻疹等;
4. 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6.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者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饮酒者,或第一周期入住时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7.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第一周期入住时毒品筛查阳性者;
8.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9. 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至试验结束期间摄取含酒精、巧克力、咖啡因、罂粟籽或富含黄嘌呤的制品;
10. 筛选前两周内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节食、暴饮暴食等);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接受手术者,已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3.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多卡因、丙胺卡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III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西咪替丁或β受体阻滞剂等)或与高铁血红蛋白诱导有关的药物(如磺酰胺、硝基呋喃妥因、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者或筛选前4周内双侧大腿前侧皮肤使用了外用皮肤科药物治疗者;
14. 在筛选前28天服用了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利福平、奥美拉唑;抑制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红霉素、克拉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如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等)、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
16. 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特应性皮炎病史者;
17.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或血妊娠检查阳性者;
18. 筛选前12个月内已知有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或影响研究的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9.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2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21.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以及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2. 对利多卡因、丙胺卡因等酰胺类局部麻醉药、本品中任何辅料或医用胶带过敏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3. 有血管性水肿、皮炎或其他皮肤类疾病者,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可能影响给药部位(双侧大腿前侧皮肤)评估的皮肤损伤或异常,例如干燥起皮、粉刺、痤疮、纹身、胎记、疤痕、开放性伤口、荨麻疹等;
4. 皮肤划痕试验阳性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6.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者不能保证试验期间放弃饮酒者,或第一周期入住时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7.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第一周期入住时毒品筛查阳性者;
8.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9. 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至试验结束期间摄取含酒精、巧克力、咖啡因、罂粟籽或富含黄嘌呤的制品;
10. 筛选前两周内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节食、暴饮暴食等);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接受手术者,已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3.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多卡因、丙胺卡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III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西咪替丁或β受体阻滞剂等)或与高铁血红蛋白诱导有关的药物(如磺酰胺、硝基呋喃妥因、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者或筛选前4周内双侧大腿前侧皮肤使用了外用皮肤科药物治疗者;
14. 在筛选前28天服用了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利福平、奥美拉唑;抑制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红霉素、克拉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如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等)、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
16. 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特应性皮炎病史者;
17.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或血妊娠检查阳性者;
18. 筛选前12个月内已知有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或影响研究的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19.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20.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21.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以及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NA
剂型:乳膏剂
规格:每g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在禁食至少10h后空腹状态下,涂抹约 60g/400cm2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或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清洗期7天,之后两组进行交叉给药第二周期。
规格:每g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在禁食至少10h后空腹状态下,涂抹约 60g/400cm2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或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清洗期7天,之后两组进行交叉给药第二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EMLA
剂型:乳膏剂
规格:每g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在禁食至少10h后空腹状态下,涂抹约 60g/400cm2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或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清洗期7天,之后两组进行交叉给药第二周期。
规格:每g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在禁食至少10h后空腹状态下,涂抹约 60g/400cm2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或参比制剂(商品名:EMLA,规格:每克含利多卡因25mg与丙胺卡因25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清洗期7天,之后两组进行交叉给药第二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t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1/2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λz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37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付海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02
- 申请人名称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372
- 药物名称
- 利丙双卡因乳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与以下相关的皮肤局部麻醉(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针头插入,例如静脉导管或血液取样;浅表外科手术。 2)生殖器粘膜的表面麻醉,例如在表面外科手术或浸润之前麻醉(适用于成人和青少年≥12岁)3)对腿部溃疡进行局部麻醉,以便进行机械清洗/清创(仅适用于成人)。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条件下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条件下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LBSKY-BE-02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0-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