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444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成人 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隐球菌性脑膜炎; 2)球孢子菌病; 3)侵袭性念珠菌病; 4)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食道念珠菌病,念珠菌尿及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5)口腔卫生或局部治疗效果不佳的慢性萎缩型口腔念珠菌病(义齿性口炎); 6)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7)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念珠菌性龟头炎; 8)在有全身性治疗指征时,治疗皮肤真菌病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9)在缺乏其他合适的药物时,治疗指甲癣(甲真菌病)。 适用于预防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复发风险高的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2)复发风险高的HIV感染患者的口咽或食道念珠菌病复发; 3)降低阴道念珠菌病的复发发生率(一年4次或更多次发作); 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例如接受化疗的恶性血液病患者或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0~17岁足月新生儿、婴儿、幼儿、儿童和青少年 1)适用于治疗粘膜念珠菌病(口咽、食道)、侵袭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 2)适用于预防免疫受损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可用作维持治疗,预防复发风险高的儿童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完整专业题目
氟康唑胶囊(50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11-2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临床试验单位由“成都京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调整为“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都京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文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姣
- 申请人名称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白石路102号
- 联系人邮编
- 26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文萍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景星路1号
- 邮编
- 610219
- 单位名称
- 成都京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300163-01
- 试验方案编号
- CDBOE-YQLC-2023-1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0-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为持证商的氟康唑胶囊(商品名:大扶康,规格:50mg)为参比制剂,对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并提供的受试制剂氟康唑胶囊(规格:50mg)进行空腹和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氟康唑胶囊(规格:50mg)和参比制剂氟康唑胶囊(商品名:大扶康,规格:50mg)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氟康唑胶囊(规格:50mg)和参比制剂氟康唑胶囊(商品名:大扶康,规格:50mg)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年龄18 周岁以上(包括18 周岁);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
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无
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
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
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无
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
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
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
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传
染病检查、妊娠检查(仅女性)、12 导联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
意义者;
3. 有QT 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病史者;
4. 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病史者;
5. 有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病史者;
6.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
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氟康唑及其本品任何成分或其它唑类药
物过敏者;
8. 筛选前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维生素者;
9. 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
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12. 筛选前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3. 筛选前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4. 在筛选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
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
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6. 在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 杯
以上,1 杯≈250mL)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8.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9. 筛选前1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1 个月,
灭活及重组疫苗满2 周),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1.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
22. 有传染病史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史除外);
23. 吞咽困难者;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
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传
染病检查、妊娠检查(仅女性)、12 导联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
意义者;
3. 有QT 间期延长和心律失常病史者;
4. 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病史者;
5. 有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病史者;
6. 在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
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氟康唑及其本品任何成分或其它唑类药
物过敏者;
8. 筛选前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维生素者;
9. 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
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12. 筛选前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3. 筛选前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4. 在筛选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
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
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5. 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6. 在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 杯
以上,1 杯≈250mL)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8.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9. 筛选前1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1 个月,
灭活及重组疫苗满2 周),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21.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
22. 有传染病史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史除外);
23. 吞咽困难者;
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康唑胶囊: 英文通用名:Fluconazol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康唑胶囊 英文通用名:Fluconazole Capsules 商品名称:大扶康®
剂型:胶囊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h评价时间: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Ct评价时间: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 化、尿常规)、妊娠检查(仅女性)、12 导联心电图、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及 计划外检查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成都京东方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10-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444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0-31
- 申请人名称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444
- 药物名称
- 氟康唑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300163-01
- 适应症
- 成人 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隐球菌性脑膜炎; 2)球孢子菌病; 3)侵袭性念珠菌病; 4)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食道念珠菌病,念珠菌尿及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5)口腔卫生或局部治疗效果不佳的慢性萎缩型口腔念珠菌病(义齿性口炎); 6)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7)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念珠菌性龟头炎; 8)在有全身性治疗指征时,治疗皮肤真菌病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9)在缺乏其他合适的药物时,治疗指甲癣(甲真菌病)。 适用于预防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复发风险高的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2)复发风险高的HIV感染患者的口咽或食道念珠菌病复发; 3)降低阴道念珠菌病的复发发生率(一年4次或更多次发作); 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例如接受化疗的恶性血液病患者或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0~17岁足月新生儿、婴儿、幼儿、儿童和青少年 1)适用于治疗粘膜念珠菌病(口咽、食道)、侵袭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 2)适用于预防免疫受损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可用作维持治疗,预防复发风险高的儿童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康唑胶囊(50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康唑胶囊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CDBOE-YQLC-2023-1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0-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