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33490 快照:主动终止 II期

JS00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I期临床研究

研究药物
JS006注射液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3-11-03
登记地点
上海市 · 上海市、湖南省 · 长沙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查看数据边界
建议查看顺序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33490
快照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阶段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联合或不联合标准化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性、单臂、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3-08-11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3-11-03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NA;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NA;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国内:2023-12-12;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0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0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公司研发策略调整)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湖南省 · 长沙市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舜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丁小红
申请人名称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丁小红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中华国际中心B座2103
联系人邮编
51005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姓名
陆舜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241号
邮编
200030
单位名称
上海市胸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姓名
邬麟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区桐梓坡路283号
邮编
410013
单位名称
湖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300076
试验方案编号
JS006-002-II
方案最新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3-08-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

试验目的

队列1: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或复发性NSCLC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或复发性NSCLC的II期推荐剂量(RP2D)。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或复发性NSCLC的初步疗效。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或复发性NSCLC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免疫原性。
队列2: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新辅助治疗可手术III期NSCLC的完全病理缓解率(pCR率)。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新辅助治疗可手术III期NSCLC的初步疗效。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新辅助治疗可手术III期NSCLC的安全性、耐受性、手术可行性以及手术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
评价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标准化疗治疗可手术III期NSCLC的PK特征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包含18岁),男女均可;
3.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 或 1(见附录8);
5.队列1:
a) 经组织或细胞病理学证实的局部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NSCLC,目前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放(化)疗。
b)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NSCLC的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或靶向疗法),对于接受过新辅助/辅助和/或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末次治疗时间至复发或进展时间≥12个月可以筛选。
6.队列2:经组织学证实的、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可切除IIIA期、IIIB(N2)期(AJCC分期第8版)NSCLC。
a) cTNM分期可通过PET-CT或者病理活检确认。
b) 基于研究者判断的可切除III期非小细胞肺癌参考的是《III期非小细胞肺癌多学科诊疗专家共识(2019版)》定义的可切除和潜在可切除:
可切除包括IIIAN0-1、部分单站纵隔淋巴结转移且淋巴结短径<2cm的N2和部分T4(相邻叶内存在卫星结节)N1。
潜在可切除包括部分IIIA和IIIB期,包括单站N2纵隔淋巴结短径<3cm的IIIA期NSCLC,潜在可切除的T3或T4中央型肿瘤。
对于N2多站纵隔淋巴结以及其他不在《III期非小细胞肺癌多学科诊疗专家共识(2019版)》定义的可手术范围内的情况,必须经过多学科团队(MDT)讨论确认为可切除。
c) 对于影像学检查提示怀疑,而临床判断正常,进而可导致TNM分期变化的可疑病灶,包括但不限于对侧纵隔淋巴结,锁骨上淋巴结,实性/亚实性肺结节,非单纯磨玻璃样变(GGO),强烈建议行病理穿刺验证。
d) 根据外科医生评估,肺功能总量能够承受拟定的肺切除手术。
7.无EGFR敏感突变或ALK融合,鳞癌患者不强制要求进行基因检测。
8.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9.通过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患者有良好的器官功能(筛选期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b) 血小板(PLT)≥100×109/L
c) 血红蛋白(Hb)≥90g/L
d) 总胆红素(TBIL)≤1.5 × ULN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AST、ALT≤ 5 × ULN可入组)
f) 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含顺铂的化疗方案)或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含卡铂的化疗方案)(Cockcroft-Gault公示计算)
g)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1.5 × ULN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对于使用稳定剂量的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者华法林且INR在抗凝血剂的预期治疗范围内可以筛选)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3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若研究中心检查时间长,可于首次给药前7天内),且结果为阴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1.队列1:
a) 既往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果患者的脑转移经过局部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的可考虑参与本研究。
b) 软脑膜转移。
c) 控制不良的肿瘤相关疼痛者;对于需要镇痛药治疗的,在参加研究前必须接受稳定剂量的治疗。
d) 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腔积液等第三间隙积液(一月一次或更频繁);经过引流后首次用药前需稳定至少1周的患者可以入组(稳定的定义为在没有任何干预措施下,胸水没有明确增多)。
2. 队列2:累及上沟的NSCLC、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LCNEC)、肉瘤样肿瘤。
3. 接受过以下任何治疗:
a) 免疫介导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抗PD-1,抗PD-L1,或抗TIGIT等;既往根治性治疗中包含了PD-1,抗PD-L1,或抗TIGIT的情况,如疾病复发或进展发生在末次治疗后至少12个月的患者可筛选。
b)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以较短者为准。
c) 同时入组另外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患者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治疗后随访期。
d)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每天>10 mg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允许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短期皮质类固醇(如静脉造影剂前)。
e) 接种过抗肿瘤疫苗者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
f)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有严重外伤。
g)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4.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级或者入选/排除标准规定的水平,以更严重者为准(除外经研究者判断长期存在、不能恢复且不增加安全风险的≤2级的毒性)。
5. 已知对JS006或特瑞普利单抗药物及其组份、计划使用的化疗药物有重度过敏反应史者。
6. 任何已知或可疑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间质性肺炎、结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疾病或综合症);除外:使用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使用稳定剂量胰岛素治疗的I型糖尿病患者;白癜风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等。
7.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病的病史,或者当前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肺炎/间质性肺病。
8.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和异基因骨髓移植史。
9.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肺炎、败血症、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等;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存在需要静脉使用抗生素治疗的感染,除外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情况;
10. 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的患者;
11. 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以下情况允许参与本研究:
a) 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但 HBV DNA低于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阴性)或<500IU/ML,且结合临床治疗、表现等经研究者判断排除活动性感染者;
b) 丙肝抗体阳性,但HCV RNA 低于研究中心检测值下限(阴性)者。
12. 既往5年内患有除研究疾病外的任何其他恶性肿瘤,但除外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13.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
a)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或肺动脉高压;
b) 不稳定型心绞痛或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进行过冠脉搭桥术或支架植入术;
c) 慢性心力衰竭且心功能≥2级;
d)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e) 各种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例如: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采用Fridericia’s 校正公式)男性>450 ms或女性>470 ms;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中直系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间期延长的药物等;
f) 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1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5.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导致其被迫中途终止研究的因素,如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实验室检查值严重异常,和/或可能影响到患者安全或试验资料收集的家庭或社会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无菌液体
规格:120mg(3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的第1天给药,每次600mg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无菌液体
规格:120mg(3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的第1天给药,每次1200mg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 英文通用名:Toripalimab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无菌液体
规格:240mg(6ml)/瓶/盒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的第1天给药,每次240mg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英文通用名:Pemetrexed Di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规格:2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500mg/m2剂量,每3周的第1天给药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顺铂(冻干型): 英文通用名:Cisplati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规格:20mg/支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75mg/m2剂量,每3周的第1天给药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治疗3-4周期或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rbo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波贝

剂型:无菌液体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AUC=5剂量,每3周的第1天给药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治疗3-4周期或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特素

剂型:无菌液体
规格:100mg/支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给药,175mg/m2剂量,每3周的第1天给药
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治疗3-4周期或至满足方案要求的终止治疗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1. 队列1人群:依据国立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5.0版标准判断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和其他检查的异常变化。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队列1人群: 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JS001)以及联合标准化疗的RP2D。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队列2人群: 研究者评估的pCR率。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1. 队列1人群: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以及1年的OS率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队列1人群:试验药物(JS006和JS001)的PK特征:给药后个体患者在不同时间点的药物浓度;试验药物(JS006和JS001)的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发生率、滴度;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3. 队列2人群: 研究者评估的主要病理学缓解率(MPR率)、基于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ORR、DCR;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4. 队列2人群: 依据NCI-CTCAE V5.0标准判断的AE、SAE及ir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手术相关的AE、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5. 队列2人群: 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和其他检查的异常变化;手术可行性:延迟或取消手术的比例,术式改变,手术时间;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6. 队列2人群: 试验药物的PK特征:给药后个体患者在不同时间点的药物浓度; 试验药物的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发生率、滴度。评价时间: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11
  • 湖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33490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申请人联系人
丁小红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3-11-03
申请人名称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33490
药物名称
JS006注射液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300076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JS006)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以及联合或不联合标准化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初步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性、单臂、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JS00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JS006-002-II
方案最新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3-08-1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