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70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M)在中国精神分裂症患者中进行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平行设计、多次给药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2-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2-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重庆市 · 重庆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济宁市黑龙江省 · 大庆市陕西省 · 西安市浙江省 · 湖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江西省 · 南昌市四川省 · 广元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西省 · 太原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刚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谭云龙
- 天津市安定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洁
-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周建初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余爱芹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寻广磊
- 山东省戴庄医院(原名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王中刚
- 大庆市第三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研究者:孙大伟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党伟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研究者:王世铠
-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许来
- 江西省精神病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侃
-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四川省 · 广元市 · 研究者:赵桂军
-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袁宁、张雪花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李剑虹
- 浙江萧山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89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刚
- 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
- 邮编
- 10012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YHF2036-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3-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生产的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受试制剂)与 Janssen Pharmaceutica N.V.生产的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参比制剂,商品名:善思达®)多次给药在稳态下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 18~65 岁之间(含 18 和 65 岁)
2.筛选前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患者(ICD-10 诊断标准)
3.筛选期及基线的临床评估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70 分者
4.筛选时及基线期临床总体印象-疾病严重程度量表(CGI-S)评分≤4分
5.筛选时男性体重≥50.0 kg, 女性体重≥45.0 kg, 体重指数(BMI) 在 19.0~35.0 kg/m2 之间(包含边界值)
6.参与者或其伴侣在试验期间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禁止使
用避孕药),避免使自己或伴侣怀孕
7.参与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2.筛选前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患者(ICD-10 诊断标准)
3.筛选期及基线的临床评估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70 分者
4.筛选时及基线期临床总体印象-疾病严重程度量表(CGI-S)评分≤4分
5.筛选时男性体重≥50.0 kg, 女性体重≥45.0 kg, 体重指数(BMI) 在 19.0~35.0 kg/m2 之间(包含边界值)
6.参与者或其伴侣在试验期间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禁止使
用避孕药),避免使自己或伴侣怀孕
7.参与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排除标准
1.已知或疑似对试验药物或其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 经 ICD-10 或 DSM-5 诊断为除精神分裂症外其他精神疾病
3. 患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且可能影响参与者安全性或可能对参与者参与本临床试验造成困扰的任何疾病或检查异常情况
4. 筛选时或基线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 1)总胆红素>1.5×ULN,或AST 或 ALT>2×ULN; 2) CLcr<90 mL/min; 3)白细胞计数<3×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或血小板<1×LLN
5. 直立性低血压病史或晕厥病史; 筛选时或基线从卧位改为直立位后 3 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 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 mmHg
6. 先天性长 QT 间期综合征;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 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显著的心律不齐、频发性室性早搏, 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筛选时或基线男性 QTc 间期(计算公式见第 13.7 节)大于 450 毫秒、女性 QTc 间期大于 460 毫秒;存在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或猝死的风险(如心动过缓、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目前正在使用延长QTc 间期的药物等);经研究者判断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情况
7. 既往或目前患有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
8. 患有帕金森病、路易小体痴呆或痴呆相关性精神病
9. 既往或目前患有癫痫或惊厥性疾病或病史(儿童高热惊厥除外),或筛选前1 年内有卒中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10. 既往使用利培酮或帕利哌酮或其他精神病药物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11. 患有未能控制的糖尿病, 或筛选时或基线 HbAlc 水平≥7%
12. 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过电疗者
13. 筛选前 3 个月内因捐赠、手术或其它因素失血超过 400 mL(含 400 mL)者或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超过 200 mL(含 200 mL)者
14. 患有食管运动功能障碍、吞咽困难等可能有吸入性肺炎风险
1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6. 有长期饮酒不良嗜好者,具体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男性)(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 45 mL 白酒)
17. 筛选前 1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研究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研究
18. 筛选前 3 个月内做过大型手术,或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行手术计划者
19. 有严重自杀倾向: 1)筛选时 C-SSRS“自杀意念”在过去 6 个月内第 4 项或第5 项回答“是”; 或 2)根据 C-SSRS“自杀行为”, 过去 6 个月内有过自杀行为; 或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严重自杀风险
20. 使用过以下药物或接受过以下治疗: i.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齐拉西酮、硫利达嗪; ii.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其他抗精神病长效注射剂其用药说明在一个给药间隔内; iii.给药前一个月内使用了非选择性或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抗抑郁药; iv.筛选前 2 周内使用了 CYP3A4 或 CYP2D6 或 P-gp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21.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女性[至少绝经 1 年者,或者手术绝育者(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且输卵管未复通者、双侧卵巢切除或子宫切除者)除外]
2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服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23.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24.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2. 经 ICD-10 或 DSM-5 诊断为除精神分裂症外其他精神疾病
3. 患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且可能影响参与者安全性或可能对参与者参与本临床试验造成困扰的任何疾病或检查异常情况
4. 筛选时或基线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 1)总胆红素>1.5×ULN,或AST 或 ALT>2×ULN; 2) CLcr<90 mL/min; 3)白细胞计数<3×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或血小板<1×LLN
5. 直立性低血压病史或晕厥病史; 筛选时或基线从卧位改为直立位后 3 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 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 mmHg
6. 先天性长 QT 间期综合征;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 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显著的心律不齐、频发性室性早搏, 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筛选时或基线男性 QTc 间期(计算公式见第 13.7 节)大于 450 毫秒、女性 QTc 间期大于 460 毫秒;存在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或猝死的风险(如心动过缓、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目前正在使用延长QTc 间期的药物等);经研究者判断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情况
7. 既往或目前患有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
8. 患有帕金森病、路易小体痴呆或痴呆相关性精神病
9. 既往或目前患有癫痫或惊厥性疾病或病史(儿童高热惊厥除外),或筛选前1 年内有卒中史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
10. 既往使用利培酮或帕利哌酮或其他精神病药物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11. 患有未能控制的糖尿病, 或筛选时或基线 HbAlc 水平≥7%
12. 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过电疗者
13. 筛选前 3 个月内因捐赠、手术或其它因素失血超过 400 mL(含 400 mL)者或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超过 200 mL(含 200 mL)者
14. 患有食管运动功能障碍、吞咽困难等可能有吸入性肺炎风险
1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6. 有长期饮酒不良嗜好者,具体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男性)(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 45 mL 白酒)
17. 筛选前 1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研究药物或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研究
18. 筛选前 3 个月内做过大型手术,或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行手术计划者
19. 有严重自杀倾向: 1)筛选时 C-SSRS“自杀意念”在过去 6 个月内第 4 项或第5 项回答“是”; 或 2)根据 C-SSRS“自杀行为”, 过去 6 个月内有过自杀行为; 或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严重自杀风险
20. 使用过以下药物或接受过以下治疗: i.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齐拉西酮、硫利达嗪; ii.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其他抗精神病长效注射剂其用药说明在一个给药间隔内; iii.给药前一个月内使用了非选择性或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抗抑郁药; iv.筛选前 2 周内使用了 CYP3A4 或 CYP2D6 或 P-gp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21.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女性[至少绝经 1 年者,或者手术绝育者(如双侧输卵管结扎术且输卵管未复通者、双侧卵巢切除或子宫切除者)除外]
2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服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23.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24.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 mg
用法用量: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受试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已注射 3 次及以上,则直接进入28天一次的注射程序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8 天及每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入组时已至少注射 3 次及以上(包含 D1 和 D8 三角肌负荷给药)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制剂/利培酮微球注射制剂,则跳过第 1、 8天给药操作,按照每 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
规格:100 mg
用法用量: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受试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已注射 3 次及以上,则直接进入28天一次的注射程序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8 天及每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入组时已至少注射 3 次及以上(包含 D1 和 D8 三角肌负荷给药)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制剂/利培酮微球注射制剂,则跳过第 1、 8天给药操作,按照每 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于试验第 1 天参与者三角肌单次注射受试制剂(150 mg)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1 天,给药1次,作为负荷给药
规格:150 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于试验第 1 天参与者三角肌单次注射受试制剂(150 mg)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1 天,给药1次,作为负荷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善思达®/Invega Susten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 mg
用法用量: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参比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已注射 3 次及以上,则直接进入28天一次的注射程序。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8 天及每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入组时已至少注射 3 次及以上(包含 D1 和 D8 三角肌负荷给药)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制剂/利培酮微球注射制剂,则跳过第 1、 8天给药操作,按照每 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
规格:100 mg
用法用量: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参比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已注射 3 次及以上,则直接进入28天一次的注射程序。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8 天及每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注射部位均为臀肌。若参与者入组时已至少注射 3 次及以上(包含 D1 和 D8 三角肌负荷给药)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制剂/利培酮微球注射制剂,则跳过第 1、 8天给药操作,按照每 28 天注射一次,连续 5 次注射。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善思达®/Invega Susten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于试验第 1 天参与者三角肌单次注射参比制剂(150 mg)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1 天,给药1次,作为负荷给药
规格:150 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于试验第 1 天参与者三角肌单次注射参比制剂(150 mg)
用药时程:于试验第 1 天,给药1次,作为负荷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BE 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帕利哌酮的药代参数(Cmax,ss、 AUCtau,ss)。评价时间:给药后28天以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试验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体格检查、体重、生命体征、 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检查、量表评分。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9-2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1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0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27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04
- 药物名称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精神分裂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M)在中国精神分裂症患者中进行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平行设计、多次给药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两种长效药物针剂用在中国精神分裂症病人上的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YHF2036-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3-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