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72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绅泰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茶碱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1-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衡阳市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研究者:盘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敏芳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绅泰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敏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陈家湾75号
- 联系人邮编
- 4111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盘捷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 邮编
- 421000
- 单位名称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CHJI-23-7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10-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本研究考察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由湖南绅泰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茶碱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100mg)与相同条件下单次口服由日医工株式会社持证的茶碱缓释片(参比制剂R,商品名:UNICONTM,规格:100mg)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为受试制剂的一致性评价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100mg的受试制剂茶碱缓释片(规格:100mg)与参比制剂茶碱缓释片(商品名:UNICONTM,规格:100mg)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100mg的受试制剂茶碱缓释片(规格:100mg)与参比制剂茶碱缓释片(商品名:UNICONTM,规格:100mg)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同意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年龄:18~55周岁(包括边界值);
4.性别:男性或女性;
5.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同意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年龄:18~55周岁(包括边界值);
4.性别:男性或女性;
5.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排除标准
1.对茶碱或其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2.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且经研究医生判定目前仍存在临床意义者;
3.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保健品)者;
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6. 乳糖不耐受者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者;
8.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者其他原因大量失血超过2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10.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试验期间不同意禁止接种疫苗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2.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3.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或筛选期烟检结果阳性者;
14.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5. 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禁止进食上述饮料者;
16. 筛选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含茶碱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7.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高钾、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高脂餐或标准餐);
18. 有吞咽困难者;
19.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20.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22.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3.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4. 血妊娠试验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5. 哺乳期者;
26. 从上次离院至今,有吸烟、饮酒、食用含有酒精的制品者;
27.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28. 入住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9. 入住时烟检结果阳性者;
30. 女性受试者入住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1. 入住生命体征测量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2. 从上次离院至今,食用过巧克力、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含茶碱的食物或饮料者;
33. 从上次离院至今,使用过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保健品)者;
34. 从上次离院至今,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医生评估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35. 从上次离院至今,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6. 从上次离院至今,因任何原因节食或特殊饮食(如高钾、低钠等)者;
37.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2.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且经研究医生判定目前仍存在临床意义者;
3.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保健品)者;
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6. 乳糖不耐受者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者;
8.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者其他原因大量失血超过2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10.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试验期间不同意禁止接种疫苗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2.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3.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吸烟,或筛选期烟检结果阳性者;
14.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5. 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禁止进食上述饮料者;
16. 筛选前48h内食用过巧克力、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含茶碱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7.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高钾、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高脂餐或标准餐);
18. 有吞咽困难者;
19.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20.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22.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3.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4. 血妊娠试验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5. 哺乳期者;
26. 从上次离院至今,有吸烟、饮酒、食用含有酒精的制品者;
27.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28. 入住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9. 入住时烟检结果阳性者;
30. 女性受试者入住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1. 入住生命体征测量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2. 从上次离院至今,食用过巧克力、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含茶碱的食物或饮料者;
33. 从上次离院至今,使用过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功能性维生素或保健品)者;
34. 从上次离院至今,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医生评估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35. 从上次离院至今,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6. 从上次离院至今,因任何原因节食或特殊饮食(如高钾、低钠等)者;
37.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任何不适宜参与本次研究情况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茶碱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Theophylline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缓释片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每周期单次给药100mg(1片)
用药时程:共4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每周期单次给药100mg(1片)
用药时程:共4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茶碱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Theophylline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UNICON
剂型:缓释片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每周期单次给药100mg(1片)
用药时程:共4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每周期单次给药100mg(1片)
用药时程:共4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 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l/2z、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2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敏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17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绅泰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22
- 药物名称
- 茶碱缓释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 试验专业题目
- 茶碱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茶碱缓释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CHJI-23-7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10-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