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77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2-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江西省 · 南昌市贵州省 · 贵阳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合肥市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西省 · 太原市辽宁省 · 沈阳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莫晓冬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姜尔烈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宋献民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顺清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黄宇贤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金华/许重远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李晓帆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章忠明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王季石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金洁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义成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朱小玉
-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总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易海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刘林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欣
- 河北医学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学军
-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隗佳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卓刚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王志国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侯明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荣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周合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裴斐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裴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荣京东街8号泰德制药
- 联系人邮编
- 1026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黄晓军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35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200861
- 试验方案编号
- TDI01-YZ-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3-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Ib期研究阶段
主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2. II期研究阶段
主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安全性以及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主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2. II期研究阶段
主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安全性以及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2.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3.3.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4.4. 预计生存期超过6个月;
5.5.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6.6. 之前接受过≥1线但≤5线针对cGVHD的系统治疗;
7.7. 根据NIH标准诊断为中重度cGVHD,定义如下:
? 中度cGVHD:≥3个受累器官的器官评分为1分,或≥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2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1分;
? 重度cGVHD:≥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3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2分及以上。
8.8. 既往接受至少2线不超过5线的受试者,要求筛选前的系统治疗(如皮质类固醇激素、钙调磷酸酶抑制剂、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MMF)、甲氨蝶呤和体外光化学疗法(ECP))至少稳定了两周。
既往仅接受一线糖皮质激素联合或者不联合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根据NIH标准,诊断为糖皮质激素耐药/依赖的cGVHD,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每天接受≥1 mg/kg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至少1周,疾病仍进展(糖皮质激素耐药的cGVHD);
每天接受≥0.5mg/kg/天或≥1mg/kg每隔1天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至少4周,疾病症状持续没有改善(糖皮质激素耐药的GVHD);
在2次降低剂量失败后,将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剂量提高到>0.25mg/kg/天(糖皮质激素依赖的cGVHD)
9.9.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50×10^9/L;
10.10. 首次服药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等支持治疗;
11.11.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cGVHD累及到肝脏的受试者,AST和ALT≤5×ULN )
12.12. 首次给药前7天内,总胆红素(TBIL)≤1.5×ULN;
13.13. 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肌酐(CREA)≤1.5×ULN;或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4.14. 育龄女性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育龄女性定义为没有做过子宫切除术或在过去12个月内有月经的性成熟女性。但是,如果闭经可能是由于先前的化疗、抗雌激素或卵巢抑制引起的,那么闭经12个月及以上的女性仍被认为是育龄女性。
15.15.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2.2.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3.3.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4.4. 预计生存期超过6个月;
5.5.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6.6. 之前接受过≥1线但≤5线针对cGVHD的系统治疗;
7.7. 根据NIH标准诊断为中重度cGVHD,定义如下:
? 中度cGVHD:≥3个受累器官的器官评分为1分,或≥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2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1分;
? 重度cGVHD:≥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3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2分及以上。
8.8. 既往接受至少2线不超过5线的受试者,要求筛选前的系统治疗(如皮质类固醇激素、钙调磷酸酶抑制剂、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MMF)、甲氨蝶呤和体外光化学疗法(ECP))至少稳定了两周。
既往仅接受一线糖皮质激素联合或者不联合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根据NIH标准,诊断为糖皮质激素耐药/依赖的cGVHD,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每天接受≥1 mg/kg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至少1周,疾病仍进展(糖皮质激素耐药的cGVHD);
每天接受≥0.5mg/kg/天或≥1mg/kg每隔1天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至少4周,疾病症状持续没有改善(糖皮质激素耐药的GVHD);
在2次降低剂量失败后,将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剂量提高到>0.25mg/kg/天(糖皮质激素依赖的cGVHD)
9.9.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50×10^9/L;
10.10. 首次服药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等支持治疗;
11.11.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cGVHD累及到肝脏的受试者,AST和ALT≤5×ULN )
12.12. 首次给药前7天内,总胆红素(TBIL)≤1.5×ULN;
13.13. 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肌酐(CREA)≤1.5×ULN;或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4.14. 育龄女性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育龄女性定义为没有做过子宫切除术或在过去12个月内有月经的性成熟女性。但是,如果闭经可能是由于先前的化疗、抗雌激素或卵巢抑制引起的,那么闭经12个月及以上的女性仍被认为是育龄女性。
15.15.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排除标准
1.1. 存在原发病复发,或在allo-HSCT后已接受原发病复发治疗,或可能需要快速免疫抑制停药作为早期恶性肿瘤复发的急救前治疗;或患有移植后淋巴增殖性疾病。
2. 2. 急性GVHD及存在重叠慢性GVHD的患者;
3. 3. 既往3年内罹患过接受移植的肿瘤外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局部可治愈癌症(表现为已治愈)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浅表膀胱癌;
4. 4. 无法正常吞咽药物,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5. 5. 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需要治疗的细菌、真菌、病毒(如CMV、EBV等)或寄生虫感染;
6. 6.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7. 7.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8. 计划开始TDI01治疗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史,或者心律失常(CTC AE 2级及以上,另包括QTcF ≥450ms(男),QTcF ≥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9. 9. 筛选时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 39%或NIH肺症状评分为3分。
10. 10. 入组前14天内接受cGVHD的系统治疗; 如筛选前给药剂量/方案已经稳定至少2周的系统治疗(皮质类固醇激素、钙调磷酸酶抑制剂、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MMF)、甲氨蝶呤和体外光化学疗法(ECP) ) ,则是允许的;
11. 11. 目前正接受伊布替尼或芦可替尼治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已经洗脱至少28天的伊布替尼或芦可替尼除外);
12. 12. 筛选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药物性或器械临床试验;
13. 13. 正接受华法林或任何其它香豆素衍生物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有出血倾向或有凝血障碍的患者;
14. 14. 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阳性(HBV-DNA阴性可入组);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拷贝数高于检测下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15. 15. HIV抗体阳性;
16. 16. 既往接受过ROCK2抑制剂治疗;
17. 17.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8. 18.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19. 19.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20. 20.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1. 21. 研究者认为可能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任何原因。
2. 2. 急性GVHD及存在重叠慢性GVHD的患者;
3. 3. 既往3年内罹患过接受移植的肿瘤外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局部可治愈癌症(表现为已治愈)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浅表膀胱癌;
4. 4. 无法正常吞咽药物,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5. 5. 存在活动性感染,包括需要治疗的细菌、真菌、病毒(如CMV、EBV等)或寄生虫感染;
6. 6.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7. 7.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8. 计划开始TDI01治疗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史,或者心律失常(CTC AE 2级及以上,另包括QTcF ≥450ms(男),QTcF ≥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9. 9. 筛选时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 39%或NIH肺症状评分为3分。
10. 10. 入组前14天内接受cGVHD的系统治疗; 如筛选前给药剂量/方案已经稳定至少2周的系统治疗(皮质类固醇激素、钙调磷酸酶抑制剂、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MMF)、甲氨蝶呤和体外光化学疗法(ECP) ) ,则是允许的;
11. 11. 目前正接受伊布替尼或芦可替尼治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已经洗脱至少28天的伊布替尼或芦可替尼除外);
12. 12. 筛选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药物性或器械临床试验;
13. 13. 正接受华法林或任何其它香豆素衍生物抗凝剂治疗的患者,有出血倾向或有凝血障碍的患者;
14. 14. 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阳性(HBV-DNA阴性可入组);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拷贝数高于检测下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15. 15. HIV抗体阳性;
16. 16. 既往接受过ROCK2抑制剂治疗;
17. 17.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8. 18.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19. 19.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20. 20.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1. 21. 研究者认为可能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任何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DI01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混悬剂
规格:5ml:0.2g
用法用量:0.2g 口服
用药时程:至少服用6个周期(28天为一个周期)
规格:5ml:0.2g
用法用量:0.2g 口服
用药时程:至少服用6个周期(28天为一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TDI01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混悬剂
规格:5ml:0.2g
用法用量:0.4g 口服
用药时程:至少服用6个周期(28天为一个周期)
规格:5ml:0.2g
用法用量:0.4g 口服
用药时程:至少服用6个周期(28天为一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1) 24周的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 不良事件发生率,包括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s);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0 项,展开查看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失败生存期(FFS);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mLSS评分改善情况;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2周的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4周的总体反应率(ORR);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2周、24周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 ;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周时糖皮质激素日剂量减少≥5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Cmax、t1/2、AUC0-t、Cmax,ss、Cmin,ss、RACmax(Cmax,ss和Cmax的比值)、RAAUC评价时间:整个用药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11-15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3-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7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裴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05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72
- 药物名称
- TDI01混悬液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200861
- 适应症
- 移植物抗宿主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的多中心、开放性Ib/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至少经过1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的多中心、开放性Ib/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DI01-YZ-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3-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