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79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1-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2-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韶关市
- 粤北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韶关市 · 研究者:范文茂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苗琳琳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苗琳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6769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工业园区昆明路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7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范文茂
- 学位
- 内科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33号
- 邮编
- 512026
- 单位名称
- 粤北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UXACT-231105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3-1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本试验旨在研究单次空腹口服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研制、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0.3 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芬必得®,0.3 g)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药动学参数Cmax、AUC0-t、AUC0-∞,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受试制剂布洛芬缓释胶囊(0.3 g)和参比制剂布洛芬缓释胶囊(芬必得®,0.3 g)在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估受试制剂布洛芬缓释胶囊(0.3 g)和参比制剂布洛芬缓释胶囊(芬必得®,0.3 g)在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问诊)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如:蔗糖不耐受、肝病、肾病、心脏病、高血压、动脉狭窄、哮喘、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或穿孔、凝血障碍、鼻息肉、红斑狼疮、脑膜炎等)者;
2. (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活性成份(布洛芬)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3.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4.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7.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肝素、双香豆素类、地高辛、甲氨蝶呤、降血糖药物、呋塞米、抗高血压药、氨基糖苷类、糖皮质激素、抗血小板药物、利尿剂、锂、喹诺酮类药物、齐多夫定、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等);
8.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9.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10. (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2.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问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和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4. (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7.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酸橙和柚子等柑橘类水果、火龙果、芒果、杨桃、木瓜、石榴等)或其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8. (问诊)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9. (问诊)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20.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1.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23.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问诊)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活性成份(布洛芬)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3.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4.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7.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肝素、双香豆素类、地高辛、甲氨蝶呤、降血糖药物、呋塞米、抗高血压药、氨基糖苷类、糖皮质激素、抗血小板药物、利尿剂、锂、喹诺酮类药物、齐多夫定、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等);
8.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9.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
10. (问诊)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12.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3. (问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和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4. (问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5.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6.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7.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酸橙和柚子等柑橘类水果、火龙果、芒果、杨桃、木瓜、石榴等)或其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8. (问诊)嗜烟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9. (问诊)酗酒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20. (问诊)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排便不规律者;
21.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者;
23.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3g
用法用量:空腹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粒,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规格:0.3g
用法用量:空腹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粒,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芬必得®
剂型:胶囊剂
规格:0.3g
用法用量:空腹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粒,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规格:0.3g
用法用量:空腹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粒,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 AUC0-∞评价时间:0-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试验过程中情况,试验期间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结果,以及试验过程中任何自发报告的和所有直接观察到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粤北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01-2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9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苗琳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1-24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794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缓释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空腹)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空腹)
- 试验方案编号
- DUXACT-231105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3-1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