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91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4-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0-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0-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宁波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宁波市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郑南红
- 杭州颐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汤丽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柯长青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柯长青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福城路400号2幢409室
- 联系人邮编
- 3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郑南红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永丰北路175号宁波市第二医院北院区15楼
- 邮编
- 315000
- 单位名称
- 宁波市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YY1-SGZ-2301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4-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持证商: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安立格®XR”(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持证商:AstraZeneca AB)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持证商: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安立格®XR”(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持证商:AstraZeneca AB)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包括临界值);
2.男性至少50kg,女性至少45kg,且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内,包括临界值;
3.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且研究期间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物理方式避孕;
4.受试者对本研究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能遵守服用研究药物以及相关生物样本采集操作规程。
2.男性至少50kg,女性至少45kg,且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内,包括临界值;
3.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发生无保护性性行为,且研究期间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物理方式避孕;
4.受试者对本研究有充分的了解,并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能遵守服用研究药物以及相关生物样本采集操作规程。
排除标准
1.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2.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3. 有糖尿病史者,有低血糖病史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至受试者试验结束后的6个月内有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6.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妊娠检查(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过敏体质者(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或有药物过敏史或特定过敏史,或对本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8.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等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285mL啤酒或2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0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查重失败者;
14.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5. 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西柚等),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6.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使用此类食物或饮料;
17. 艾滋病毒抗体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乳糖不耐受者;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1.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3. 有糖尿病史者,有低血糖病史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至受试者试验结束后的6个月内有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6.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妊娠检查(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过敏体质者(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或有药物过敏史或特定过敏史,或对本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8.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等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285mL啤酒或2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0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查重失败者;
14.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5. 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西柚等),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食用此类产品者;
16.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使用此类食物或饮料;
17. 艾滋病毒抗体阳性,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乳糖不耐受者;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1.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Saxagliptin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Sustained-release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空腹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药物
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空腹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药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Saxagliptin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Sustained-releaseTablets 商品名称:安立格®(KOMBIGLYZE®XR)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空腹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药物
规格: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空腹状态下单剂量给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药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服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服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不良事件、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果进行评估评价时间:服药后48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04-07
- 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体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91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柯长青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05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泽坤元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916
- 药物名称
-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YY1-SGZ-2301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3-04-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