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33918 快照:进行中 招募中 I/II期

DC05F01在中国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Ⅰb/IIa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DC05F01
适应症
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3-12-15
登记地点
安徽省 · 蚌埠市、湖南省 · 长沙市、北京市 · 北京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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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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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33918
快照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状态阶段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Ib/IIa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DC05F01在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开放的Ⅰb/IIa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3-11-22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3-12-15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9-0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9-11;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11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蚌埠市湖南省 · 长沙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李玉芝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同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任抗
申请人名称
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任抗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
联系人邮编
100102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姓名
李玉芝
学位
医学硕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
邮编
233000
单位名称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姓名
周焕
学位
管理学博士,医学硕士
职称
副教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
邮编
233000
单位名称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姓名
张永昌
学位
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582号
邮编
410013
单位名称
湖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相关登记号
CTR20221006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SHRC-DC05F01-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3-11-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DC05F01在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
次要目的:(1)评价DC05F01在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价DC05F01在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PK)特征。
探索性目的: (1)探索潜在生物标志物Fascin蛋白的表达水平与DC05F01抗肿瘤疗效的相关性。(2)探索卵巢癌患者血液中CA125与疗效及预后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Ib/IIa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4.根据RECIST 1.1版,必须至少有一个通过影像学评估的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接受其他局部区域治疗的肿瘤病灶,通常不被视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已证实病灶出现明确进展)。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无严重血液学及肝、肾、凝血功能、心脏功能异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检查日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结果需符合下列标准:
血液学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10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 (Gilbert综合症除外);
白蛋白(ALB)≥3g/dL;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及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碱性磷酸酶(ALP)、γ-谷氨酰转肽酶(GGT):AST/ALT/ALP/GGT≤2.5×ULN或AST/ALT/ALP≤5×ULN(肿瘤肝脏受累);
肾功能
血清肌酐(Scr)≤1.5×ULN;
肌酐清除率(Ccr)(仅血清肌酐>1.5× ULN时需计算)≥6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其他
血清钠、钾、镁、钙和磷水平在正常范围内或研究者评估异常无临床意义;允许提供维持正常电解质水平所需的补充剂。
8.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应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用药前血妊娠检查须阴性。
育龄期女性定义:已过月经初潮但还未绝经(除绝经以外无确定原因连续≥12个月闭经)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切除卵巢和/或子宫)的女性,均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称为育龄期女性。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给药前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CYP3A4、CYP1A2和/或CYP2D6强效抑制剂或者强效诱导剂。
5.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目前正在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或抗移植排斥药物。
6. 对研究药物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8.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9. 既往以及筛选期存在脑转移或脑膜转移的受试者。
10.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或腹水)。
11.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
任何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因素,如心衰、难以纠正的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合症家族史、使用任何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系统性治疗。
13. 患有吞咽困难或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且处于急性发作期(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代谢或消除。
14. 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15. 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包括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神经/精神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将影响参加本研究。
16. 过去5年内,还患过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基底细胞皮肤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除外。
17.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8.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其他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DC05F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DC05F01给药途径为空腹口服。给药频率为每天1次2100mg,连续用药,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次用药时间建议控制在30min内,具体可根据研究医生对受试者身体状况的整体评估进行适当调整。尽量保持每天服药时间基本一致。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进展、死亡、退出。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根据RECIST 1.1标准,经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基线评估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首次研究用药后每8周±7天进行一次,治疗48周后肿瘤评估频率暂定为每12周±7天进行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1. 根据RECIST 1.1标准,经研究者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总生存期(OS)、无远处转移间歇期(MFI)和从入组日期至肿瘤后续治疗开始日期之间的时间(TFST)。评价时间:基线评估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首次研究用药后每8周±7天进行一次,治疗48周后肿瘤评估频率暂定为每12周±7天进行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生命体征、体格检查、ECOG评分、12导联心电图(ECG)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末次研究给药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3. AUC0-t、AUC0-∞、AUC0-24、CL/F、Tmax、Cmax、t1/2等。评价时间:C1D1:给药前30min内、给药后1h、2h、4h、6h、8h、24h,C1D14、C1D21:给药前30min内,C1D28:给药前30min内、给药后1h、2h、4h、6h、8h、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4. 潜在生物标志物: 患者肿瘤组织样本中Fascin蛋白的基线表达水平。 患者血液中Fascin蛋白相较于基线值的变化。 卵巢癌患者血液中CA125相较于基线值的变化。评价时间:血Fascin蛋白:第1周期D1、D14、D28给药前30min内及后续每个治疗周期D28给药前30min内;CA125:每8周一次样本采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湖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29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33918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任抗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3-12-15
申请人名称
北京双鹤润创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33918
相关登记号
CTR20221006
药物名称
DC05F01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DC05F01在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疗效、安全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开放的Ⅰb/IIa期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DC05F01在中国复发/难治性卵巢癌等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Ⅰb/IIa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HRC-DC05F01-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3-11-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