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392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2-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2-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2-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房茂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房纯纯
- 申请人名称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房纯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安居路317号
- 联系人邮编
- 315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房茂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 邮编
- 430012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YP65-23B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3-10-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本试验旨在研究单次空腹和餐后口服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氢溴酸伏硫西汀片(10m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H.LundbeckA/S生产的氢溴酸伏硫西汀片(心达悦®,10mg)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Cmax和AUC0-72,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氢溴酸伏硫西汀片和参比制剂氢溴酸伏硫西汀片(心达悦®)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本试验旨在研究单次空腹和餐后口服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氢溴酸伏硫西汀片(10m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H.LundbeckA/S生产的氢溴酸伏硫西汀片(心达悦®,10mg)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Cmax和AUC0-72,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氢溴酸伏硫西汀片和参比制剂氢溴酸伏硫西汀片(心达悦®)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 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2.2) 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3)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2) 男性受试者的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含边界值);
3.3)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如:5-羟色胺综合征、癫痫发作病史、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轻躁狂、自杀倾向等)、传染性疾病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者,或任何影响试验过程的其他疾病者;
2. 2) 既往或目前患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食管疾病、胃炎、胃肠道溃疡、肠炎、胃食管反流、胰腺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进行过消化道手术,或肝功能异常等其它消化系统疾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或试验前7天内有消化道症状(腹泻、便秘、恶心、呕吐,或腹泻便秘交替性发作者),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 3) 既往或目前有眼内压升高或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病史者;
4. 4)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5. 5) 试验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6. 6)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含接种疫苗)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7. 7)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如吗氯贝胺、利奈唑胺、司来吉兰、雷沙吉兰等)、具有5-羟色胺能效应的药物(曲马多、舒马普坦和其他曲坦类等)、或可以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细胞色素P450广谱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等;CYP2D6抑制剂-安非他酮、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等;CYP3A4抑制剂-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等)者;
8. 8)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9.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筛选日至第二周期出院)或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10. 10)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11)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12. 12)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或放置有持续释放药物的宫内节育器者;
13. 13) 试验前14天内有过可能导致妊娠的无保护性行为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4. 14) 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伴侣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等)者,或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和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5.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6. 16)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7. 1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8. 18) 试验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等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9. 19)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0. 20)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21. 21)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55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36.0℃≤体温≤37.2℃,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22)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23. 23) 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入组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2) 既往或目前患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食管疾病、胃炎、胃肠道溃疡、肠炎、胃食管反流、胰腺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进行过消化道手术,或肝功能异常等其它消化系统疾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或试验前7天内有消化道症状(腹泻、便秘、恶心、呕吐,或腹泻便秘交替性发作者),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 3) 既往或目前有眼内压升高或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病史者;
4. 4)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5. 5) 试验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6. 6)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含接种疫苗)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者;
7. 7)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如吗氯贝胺、利奈唑胺、司来吉兰、雷沙吉兰等)、具有5-羟色胺能效应的药物(曲马多、舒马普坦和其他曲坦类等)、或可以改变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细胞色素P450广谱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等;CYP2D6抑制剂-安非他酮、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等;CYP3A4抑制剂-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等)者;
8. 8)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9.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超过400 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筛选日至第二周期出院)或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10. 10)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11)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12. 12)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或放置有持续释放药物的宫内节育器者;
13. 13) 试验前14天内有过可能导致妊娠的无保护性行为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4. 14) 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伴侣不能采取1种或以上非药物避孕措施(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等)者,或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和捐精或捐卵计划者;
15.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
16. 16)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7. 1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者;
18. 18) 试验前14天内摄入过或计划摄入葡萄柚等柑橘类水果(如酸橙、柚子)、杨桃、木瓜、石榴或以上水果制品者;
19. 19)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0. 20)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21. 21)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55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36.0℃≤体温≤37.2℃,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2. 22) 酒精测试不合格或滥用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23. 23) 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入组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氢溴酸伏硫西汀片: 英文通用名:Vortioxetine Hydrobro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片,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片,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氢溴酸伏硫西汀片 英文通用名:Vortioxetine Hydrobro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心达悦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片,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口服,每周期1片,共两个周期。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评价时间:各周期采血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版2024-04-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92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房纯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04
- 申请人名称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3921
- 药物名称
- 氢溴酸伏硫西汀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氢溴酸伏硫西汀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氢溴酸伏硫西汀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MYP65-23B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3-10-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