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403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lpine Immune Sciences, Inc. 乔治(北京)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Ajinomoto Bio-Pharma Services Fisher Clinical Services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和日本成年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Povetacicept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的剂量递增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07;国际:2023-11-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13;国际:2023-12-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8-20;国际:2024-09-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8 人;国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8 人;国际: 5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8 人;国际: 5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LOS ANGELES · LOS ANGELES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菁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武晓婕
- Altasciences Clinical Los Angeles, Inc.美国 · LOS ANGELES · LOS ANGELES · 研究者:Youngjun David Kim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郑月涵
- 申请人名称
- Alpine Immune Sciences, Inc. 乔治(北京)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Ajinomoto Bio-Pharma Services Fisher Clinical Services
- 联系人姓名
- 郑月涵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荣华南路1号国锐广场A座2305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菁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武晓婕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IS-D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版本2.2
- 版本日期
- 2023-10-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主要目的
这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价povetacicept在中国或日本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次要目的
本研究的次要目的为:
评估povetacicept的PK。
评估povetacicept的PD。
评估抗Povetacicept ADA的发生率。
这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评价povetacicept在中国或日本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次要目的
本研究的次要目的为:
评估povetacicept的PK。
评估povetacicept的PD。
评估抗Povetacicept ADA的发生率。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且愿意参加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健康成年受试者的年龄必须为18至65岁(含两端值)。
3.种族为以下其中一种:
a. 对于研究组1:
i. 中国血统(即第一代中国人)。受试者、受试者的亲生父母和受试者的所有亲生祖父母必须是中国血统,并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SAR)、中国澳门SAR或中国台湾出生。
ii.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SAR、中国澳门SAR、中国台湾以外地区未连续居住超过10年,且在离开中国大陆、中国香港SAR、中国澳门SAR或中国台湾后未显著改变饮食和/或生活方式。
b. 对于研究组2:
i. 日本血统(即第一代日本人)。受试者、受试者的亲生父母和受试者的所有亲生祖父母必须是日本血统,并在日本出生。
ii.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未在日本以外地区连续居住超过10年,也未在离开日本后显著改变饮食和/或生活方式。
4.体重指数范围为18-27.5 kg/m2(含两端值)。
5.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每次研究访视前的2天内避免剧烈体力活动。
6.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第-1天前至少48小时内直至第29天期间避免饮酒。
7.如果受试者具有生育能力(PCBP)或有PCBP伴侣,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IP末次给药后12周内使用方案批准的避孕措施。
8.在给药前≥4周完成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COVID-19)疫苗接种(根据生产商质量标准接种)。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健康成年受试者的年龄必须为18至65岁(含两端值)。
3.种族为以下其中一种:
a. 对于研究组1:
i. 中国血统(即第一代中国人)。受试者、受试者的亲生父母和受试者的所有亲生祖父母必须是中国血统,并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SAR)、中国澳门SAR或中国台湾出生。
ii.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SAR、中国澳门SAR、中国台湾以外地区未连续居住超过10年,且在离开中国大陆、中国香港SAR、中国澳门SAR或中国台湾后未显著改变饮食和/或生活方式。
b. 对于研究组2:
i. 日本血统(即第一代日本人)。受试者、受试者的亲生父母和受试者的所有亲生祖父母必须是日本血统,并在日本出生。
ii.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未在日本以外地区连续居住超过10年,也未在离开日本后显著改变饮食和/或生活方式。
4.体重指数范围为18-27.5 kg/m2(含两端值)。
5.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每次研究访视前的2天内避免剧烈体力活动。
6.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第-1天前至少48小时内直至第29天期间避免饮酒。
7.如果受试者具有生育能力(PCBP)或有PCBP伴侣,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IP末次给药后12周内使用方案批准的避孕措施。
8.在给药前≥4周完成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COVID-19)疫苗接种(根据生产商质量标准接种)。
排除标准
1.存在可能干扰研究实施或被研究者或申办方认为可能对研究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风险或干扰研究数据解读的任何伴随疾病、状况或治疗。
2. 存在精神疾病史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抑郁、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过去24周内有自杀想法或过去12个月内有任何自杀行为。
注:不排除有轻度抑郁/焦虑病史(无需药物治疗)且在给药(第1天)前>24周消退的受试者。
3. 有免疫疾病、自身免疫疾病或获得性或先天性免疫缺陷病史
4. 有肝胆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肝硬化、任何原因的肝炎、遗传性肝病和胆管阻塞性疾病);或筛选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总胆红素或碱性磷酸酶(ALKP)高于正常值上限(ULN)。(注:单纯性肝囊肿除外。)
5. 有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史(例如肾小球肾炎、多囊肾病、遗传性肾脏疾病、泌尿系统阻塞性疾病);或筛选时尿蛋白≥1+、血尿≥1+或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60 mL/min/1.73 m2。(注:单纯性肾囊肿或非梗阻性肾结石除外。)
6. 过去3年内有活动性或疑似癌症的证据或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这些情况不需要全身治疗且被视为已治愈)除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已治愈的局部前列腺癌或其他原位癌。
7. 有造血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8. 有脱髓鞘类疾病病史,如多发性硬化、视神经炎、横贯性脊髓炎或急性或慢性脱髓鞘性多发神经病。
9.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处方药、OTC药物、亚洲传统或专有药物或维生素或草药,但经研究者批准的情况除外(不排除仅使用了推荐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补充剂和避孕药的受试者)。
注:经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并批准后,允许使用OTC镇痛药和上述未描述的其他药物。
10. 给药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另一种IP。
11. 筛选前和给药前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
a. 在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剂量的全身性类固醇;
b. 在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泼尼松(或同类药物)>0.5 mg/kg/天或任何剂量的类固醇≥14天;
c. 在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细胞因子抑制剂、B细胞耗竭剂、激酶抑制剂、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酸、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甲氨蝶呤、来氟米特或任何试验性生物制品)。
12. 在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激素替代疗法。
13. 在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抗体治疗或生物制品,但与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并经其批准的药物除外。
注:允许给药(第1天)前≥2周,接种非活疫苗。
14. 筛选期间或筛选开始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包括献血或血液制品超过400 mL)或输注任何血液制品。
15. 已知对IP、基于FC融合蛋白技术的生物制剂治疗或IP制剂中包含的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过敏或不耐受。如果发现对其他药物有任何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或输液反应史,则需要与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并获得其批准)。
16. 第1天前8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任何活疫苗。
17. 体格检查(包括直立性低血压)、ECG、影像学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全血细胞计数、生化检查和尿分析)中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由研究者酌情决定)的异常。如果在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时超出范围,则可允许复测。
18. 已知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缺陷,包括但不限于IgA缺乏(IgA水平<10 mg/dL)和常见变异型免疫缺陷病;或初次筛选访视时外周B淋巴细胞计数或血清IgA或IgM<LLN或IgG<700 mg/dL。
19. 在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通过慢性肾脏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LLN。
20. 在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当地尿液药物筛查检测显示药物滥用检测阳性。
21. 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时酒精检测(血液、尿液或呼吸)阳性。
22. 基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和乙型肝炎表面抗体(HBsAb)检测结果,初次筛选访视时乙型肝炎感染的血清学证据如下:
a. 排除HBsAg阳性的受试者。
b. 无论HBsAb状态如何,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的受试者不得入组研究。
23. 初次筛选访视时HIV和/或丙型肝炎病毒血清学检测呈阳性。
24. 筛选时SARS CoV-2聚合酶链反应(首选)或抗原检测结果呈阳性。根据最新的当地指南,在适当隔离和/或检疫后,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受试者可进行重新筛选。
25. 妊娠(初次筛选访视时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第-1天尿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
26. 筛选前4周内或筛选期间发生急性感染(包括需要处方药物治疗或隔离的病毒感染)。
27. 有频繁或非典型感染史(例如,复发性口腔念珠菌病、中耳炎、鼻窦感染或支气管扩张;频繁细菌性感染;有超过1种重度感染,如脑膜炎、骨髓炎、感染性肺炎或脓毒症;或任何机会性感染,如肺囊虫)或其他提示免疫缺陷的体征或症状(例如,复发性口腔溃疡或慢性胃肠道问题,如吸收不良)。
28. 有任何慢性感染性疾病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寄生性感染。
29. 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
30. 持续(如30分钟内3次独立测量)仰卧位收缩压>140或<90 mmHg。
31. 持续(如30分钟内3次独立测量)仰卧位舒张压>90或<50 mmHg。
32. 持续(如30分钟内3次独立测量)仰卧位心率或脉率>100或<50 bpm。
33. 筛选ECG显示采用Fredericia公式按心率校正的QT间期(QTcF)<300或≥440毫秒(男性受试者)或≥445毫秒(女性受试者)。
34. 父母或55岁以下兄弟姐妹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和/或心源性猝死的个人病史。
35.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重大手术,或预期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择期手术,或有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手术史。
2. 存在精神疾病史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抑郁、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过去24周内有自杀想法或过去12个月内有任何自杀行为。
注:不排除有轻度抑郁/焦虑病史(无需药物治疗)且在给药(第1天)前>24周消退的受试者。
3. 有免疫疾病、自身免疫疾病或获得性或先天性免疫缺陷病史
4. 有肝胆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肝硬化、任何原因的肝炎、遗传性肝病和胆管阻塞性疾病);或筛选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总胆红素或碱性磷酸酶(ALKP)高于正常值上限(ULN)。(注:单纯性肝囊肿除外。)
5. 有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史(例如肾小球肾炎、多囊肾病、遗传性肾脏疾病、泌尿系统阻塞性疾病);或筛选时尿蛋白≥1+、血尿≥1+或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60 mL/min/1.73 m2。(注:单纯性肾囊肿或非梗阻性肾结石除外。)
6. 过去3年内有活动性或疑似癌症的证据或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这些情况不需要全身治疗且被视为已治愈)除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已治愈的局部前列腺癌或其他原位癌。
7. 有造血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8. 有脱髓鞘类疾病病史,如多发性硬化、视神经炎、横贯性脊髓炎或急性或慢性脱髓鞘性多发神经病。
9.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处方药、OTC药物、亚洲传统或专有药物或维生素或草药,但经研究者批准的情况除外(不排除仅使用了推荐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补充剂和避孕药的受试者)。
注:经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并批准后,允许使用OTC镇痛药和上述未描述的其他药物。
10. 给药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另一种IP。
11. 筛选前和给药前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
a. 在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剂量的全身性类固醇;
b. 在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泼尼松(或同类药物)>0.5 mg/kg/天或任何剂量的类固醇≥14天;
c. 在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细胞因子抑制剂、B细胞耗竭剂、激酶抑制剂、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酸、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甲氨蝶呤、来氟米特或任何试验性生物制品)。
12. 在给药前的4周内接受激素替代疗法。
13. 在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抗体治疗或生物制品,但与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并经其批准的药物除外。
注:允许给药(第1天)前≥2周,接种非活疫苗。
14. 筛选期间或筛选开始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包括献血或血液制品超过400 mL)或输注任何血液制品。
15. 已知对IP、基于FC融合蛋白技术的生物制剂治疗或IP制剂中包含的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过敏或不耐受。如果发现对其他药物有任何速发严重过敏反应或输液反应史,则需要与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并获得其批准)。
16. 第1天前8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任何活疫苗。
17. 体格检查(包括直立性低血压)、ECG、影像学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全血细胞计数、生化检查和尿分析)中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由研究者酌情决定)的异常。如果在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时超出范围,则可允许复测。
18. 已知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缺陷,包括但不限于IgA缺乏(IgA水平<10 mg/dL)和常见变异型免疫缺陷病;或初次筛选访视时外周B淋巴细胞计数或血清IgA或IgM<LLN或IgG<700 mg/dL。
19. 在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通过慢性肾脏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LLN。
20. 在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当地尿液药物筛查检测显示药物滥用检测阳性。
21. 初次筛选访视或第-1天时酒精检测(血液、尿液或呼吸)阳性。
22. 基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和乙型肝炎表面抗体(HBsAb)检测结果,初次筛选访视时乙型肝炎感染的血清学证据如下:
a. 排除HBsAg阳性的受试者。
b. 无论HBsAb状态如何,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的受试者不得入组研究。
23. 初次筛选访视时HIV和/或丙型肝炎病毒血清学检测呈阳性。
24. 筛选时SARS CoV-2聚合酶链反应(首选)或抗原检测结果呈阳性。根据最新的当地指南,在适当隔离和/或检疫后,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受试者可进行重新筛选。
25. 妊娠(初次筛选访视时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第-1天尿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
26. 筛选前4周内或筛选期间发生急性感染(包括需要处方药物治疗或隔离的病毒感染)。
27. 有频繁或非典型感染史(例如,复发性口腔念珠菌病、中耳炎、鼻窦感染或支气管扩张;频繁细菌性感染;有超过1种重度感染,如脑膜炎、骨髓炎、感染性肺炎或脓毒症;或任何机会性感染,如肺囊虫)或其他提示免疫缺陷的体征或症状(例如,复发性口腔溃疡或慢性胃肠道问题,如吸收不良)。
28. 有任何慢性感染性疾病病史或现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寄生性感染。
29. 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
30. 持续(如30分钟内3次独立测量)仰卧位收缩压>140或<90 mmHg。
31. 持续(如30分钟内3次独立测量)仰卧位舒张压>90或<50 mmHg。
32. 持续(如30分钟内3次独立测量)仰卧位心率或脉率>100或<50 bpm。
33. 筛选ECG显示采用Fredericia公式按心率校正的QT间期(QTcF)<300或≥440毫秒(男性受试者)或≥445毫秒(女性受试者)。
34. 父母或55岁以下兄弟姐妹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和/或心源性猝死的个人病史。
35.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重大手术,或预期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择期手术,或有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手术史。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LPN-303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ALPN-303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 mg/ml
用法用量:SC给药,剂量分别为24mg, 80mg, 240mg, 4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00 mg/ml
用法用量:SC给药,剂量分别为24mg, 80mg, 240mg, 4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0.9%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0.9%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NA
用法用量:SC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NA
用法用量:SC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终点: 治疗后出现的AE、SAE和AEI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给药前和给药后2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PK终点: 血清游离和总Povetacicept水平随时间推移的变化。 关键PK参数的估计值,包括: 实测峰浓度 达峰时间 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评价时间:给药前和给药后2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D终点: 血清IgM、总IgG、IgA和IgE水平以及随时间推移较基线的相应变化。 游离和总增殖诱导配体(APRIL)和B细胞活化因子(BAFF)的血清水平以及随时间推移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前和给药后2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DA终点: 抗Povetacicept ADA的发生率和滴度。 抗Povetacicept中和抗体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给药前和给药后2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探索性PK终点: 其他探索性终点可能包括: 外周B淋巴细胞和T细胞的细胞计数以及随时间推移较基线的相应变化。 与Povetacicept作用机制相关的循环生物标志物的血清水平和随时间推移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前和给药后2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3-11-29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4-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03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郑月涵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2
- 申请人名称
- Alpine Immune Sciences, Inc./乔治(北京)临床医学研究有限公司/Ajinomoto Bio-Pharma Services/Fisher Clinical Services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038
- 药物名称
- ALPN-303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拟用于治疗涉及BAFF和/或APRIL的炎症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和日本成年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Povetacicept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单次给药的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中国和日本成年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Povetacicept剂量递增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IS-D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版本2.2
- 版本日期
- 2023-10-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