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418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9-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1-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1-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吉林省 · 长春市福建省 · 厦门市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樊嘉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天舒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王楠娅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蔡铭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方卓伦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方卓伦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299号凯信大厦1号楼3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樊嘉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刘天舒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L0006-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1
- 版本日期
- 2024-09-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和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
探索性目的:如条件允许,探索剂量、暴露量和响应之间的关系。
次要目的: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
探索性目的:如条件允许,探索剂量、暴露量和响应之间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试验,能理解试验的具体流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不限;
3.剂量递增阶段的受试者需要满足: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肝细胞癌可以接受临床诊断)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性实体肿瘤受试者;晚期标准治疗后失败、无法接受或者没有标准治疗者;
4.剂量扩展阶段的受试者需要满足: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或者临床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的肝细胞癌(HCC)受试者,不适合手术和局部治疗,晚期标准治疗后失败或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者;以及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的其它优势瘤肿(根据剂量递增阶段的结果进行判断),晚期标准治疗后失败或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者;
5.根据RECIST(1.1版),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病灶(仅适用于剂量扩展阶段);
注:可测量病灶不能选择既往放疗的病灶、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或者筛选前2周内进行活检的病灶。如果既往放疗部位或者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靶病灶是唯一可选病灶,研究者需要确认该病灶明确进展。
6.筛选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状态评分≤1;
7.预计生存时间≥12周;
8.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筛选至末次试验药物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入组前的妊娠测试结果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筛选至末次试验药物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避孕措施详见章节5.5。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定义为自然闭经至少连续持续12个月,筛选时促卵泡激素水平(FSH)>40 mIU/mL,并具有相应的临床特征(如年龄、血管舒缩症状史);或者在筛选前6周以上进行过双侧卵巢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者输卵管结扎术。
2.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不限;
3.剂量递增阶段的受试者需要满足: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肝细胞癌可以接受临床诊断)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性实体肿瘤受试者;晚期标准治疗后失败、无法接受或者没有标准治疗者;
4.剂量扩展阶段的受试者需要满足: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或者临床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的肝细胞癌(HCC)受试者,不适合手术和局部治疗,晚期标准治疗后失败或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者;以及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认的其它优势瘤肿(根据剂量递增阶段的结果进行判断),晚期标准治疗后失败或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者;
5.根据RECIST(1.1版),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病灶(仅适用于剂量扩展阶段);
注:可测量病灶不能选择既往放疗的病灶、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病灶或者筛选前2周内进行活检的病灶。如果既往放疗部位或者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靶病灶是唯一可选病灶,研究者需要确认该病灶明确进展。
6.筛选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状态评分≤1;
7.预计生存时间≥12周;
8.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筛选至末次试验药物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入组前的妊娠测试结果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筛选至末次试验药物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避孕措施详见章节5.5。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定义为自然闭经至少连续持续12个月,筛选时促卵泡激素水平(FSH)>40 mIU/mL,并具有相应的临床特征(如年龄、血管舒缩症状史);或者在筛选前6周以上进行过双侧卵巢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者输卵管结扎术。
排除标准
1.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癌性脑膜炎受试者;
注:如果受试者在试验筛选前4周以上完成了CNS转移的放疗或手术,且放疗或术后受试者的神经系统稳定≥4周[即筛选时未发现因脑转移导致的新的神经功能缺损、中枢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未发现新的病灶,并且筛选前4周内不需要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每天>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进行治疗],则可以参与本临床试验。
2. 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者宫颈原位癌受试者除外),如果5年或5年以上没有疾病证据且不需要接受治疗的其他原位癌受试者也可以参加试验;
3. 经过治疗后仍无法控制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者腹腔积液;
4. 既往有同种异体移植史(包括但不限于异体器官、骨髓移植或者干细胞移植)的受试者;肝性脑病病史的受试者;
5. 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
6. UGT1A1*28或者UGT1A1*6等位基因纯合子(TA 7/7基因型)者。
7.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II-IV级的心功能不全或者左心室射血分数<50%; 未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未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Fridericia法校正基线QT间期(QTcF)> 480 ms,或者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缺血性发作)、有症状的肺栓塞或者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血栓栓塞性疾病发作者,或者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者; 经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的心率过缓; 患有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8.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慢性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级的厌食、恶心或者呕吐,有肠梗阻迹象的受试者;或者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肠梗阻、胃肠道穿孔或者有临床意义的消化道出血疾病史的受试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活动性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者其他中重度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史;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检测呈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或者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检测阳性,且HCV RNA≥200 IU/mL);此外,符合条件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受试者,须同意按照治疗指南进行抗病毒治疗,否则不能入选;
12. 筛选前4周内患有需要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3. 患有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疾病,例如:
参加本试验会影响对这些疾病的控制;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受试者: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8%; 患有中度或者重度的肝损伤,如符合Child-Pugh分级标准B级或者C级者;
14. 在筛选前的2周内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15. 基线期时没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符合下列至少一项标准: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 血清白蛋白<30 g/L; 总胆红素>1.5×ULN; 如果受试者非原发性肝癌或无肝转移,ALT、AST>3×ULN;如果受试者非原发性肝癌或无肝转移,ALT、AST>5×ULN; 血红蛋白(Hb)<90 g/L;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6. 已知对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者辅料过敏者,或者有过敏体质的受试者;
17. 既往对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质体、戈沙妥珠单抗或其它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过敏者,或既往接受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质体或戈沙妥珠单抗或其它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发生≥3级的血液学毒性或者胃肠道毒性者;
18.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2周内或在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UGT1A1抑制剂或者诱导剂的受试者;以及在临床试验期间需要使用UGT1A1抑制剂或者诱导剂者;
19.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或在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下列抗肿瘤治疗:化疗、放疗(除外控制局部疼痛的姑息性放疗且放疗区域不包括拟定的靶病灶)、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已明确批准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中草药或者生物治疗等,或上述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脱发等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20. 需要抗凝治疗者(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的阿司匹林或低分子量肝素);
21.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低剂量的皮质类固醇除外,如每天≤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以及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针对试验药物的预防用药除外);
22.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例如,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伤寒疫苗等),或者在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covid-19疫苗;
23.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如果已知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小于4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在其5个半衰期以外者可以纳入);
24.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25.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注:如果受试者在试验筛选前4周以上完成了CNS转移的放疗或手术,且放疗或术后受试者的神经系统稳定≥4周[即筛选时未发现因脑转移导致的新的神经功能缺损、中枢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未发现新的病灶,并且筛选前4周内不需要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每天>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进行治疗],则可以参与本临床试验。
2. 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者宫颈原位癌受试者除外),如果5年或5年以上没有疾病证据且不需要接受治疗的其他原位癌受试者也可以参加试验;
3. 经过治疗后仍无法控制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者腹腔积液;
4. 既往有同种异体移植史(包括但不限于异体器官、骨髓移植或者干细胞移植)的受试者;肝性脑病病史的受试者;
5. Gilbert综合征的受试者;
6. UGT1A1*28或者UGT1A1*6等位基因纯合子(TA 7/7基因型)者。
7.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II-IV级的心功能不全或者左心室射血分数<50%; 未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未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Fridericia法校正基线QT间期(QTcF)> 480 ms,或者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缺血性发作)、有症状的肺栓塞或者其他有临床意义的血栓栓塞性疾病发作者,或者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者; 经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的心率过缓; 患有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8.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慢性炎症性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级的厌食、恶心或者呕吐,有肠梗阻迹象的受试者;或者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肠梗阻、胃肠道穿孔或者有临床意义的消化道出血疾病史的受试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活动性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者其他中重度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病史;
1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检测呈阳性,且HBV DNA≥2000 IU/mL);或者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检测阳性,且HCV RNA≥200 IU/mL);此外,符合条件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受试者,须同意按照治疗指南进行抗病毒治疗,否则不能入选;
12. 筛选前4周内患有需要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3. 患有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疾病,例如:
参加本试验会影响对这些疾病的控制;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受试者: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8%; 患有中度或者重度的肝损伤,如符合Child-Pugh分级标准B级或者C级者;
14. 在筛选前的2周内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15. 基线期时没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符合下列至少一项标准: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 血清白蛋白<30 g/L; 总胆红素>1.5×ULN; 如果受试者非原发性肝癌或无肝转移,ALT、AST>3×ULN;如果受试者非原发性肝癌或无肝转移,ALT、AST>5×ULN; 血红蛋白(Hb)<90 g/L;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6. 已知对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者辅料过敏者,或者有过敏体质的受试者;
17. 既往对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质体、戈沙妥珠单抗或其它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过敏者,或既往接受伊立替康、伊立替康脂质体或戈沙妥珠单抗或其它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发生≥3级的血液学毒性或者胃肠道毒性者;
18.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2周内或在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UGT1A1抑制剂或者诱导剂的受试者;以及在临床试验期间需要使用UGT1A1抑制剂或者诱导剂者;
19.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或在治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过下列抗肿瘤治疗:化疗、放疗(除外控制局部疼痛的姑息性放疗且放疗区域不包括拟定的靶病灶)、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已明确批准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中草药或者生物治疗等,或上述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脱发等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它毒性除外);
20. 需要抗凝治疗者(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的阿司匹林或低分子量肝素);
21.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皮质类固醇给药(低剂量的皮质类固醇除外,如每天≤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以及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针对试验药物的预防用药除外);
22.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例如,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伤寒疫苗等),或者在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covid-19疫苗;
23. 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者(如果已知其他临床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小于4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在其5个半衰期以外者可以纳入);
24.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25.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L0006: 英文通用名:BL0006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规格:40mg
用法用量:5、10、20、40和60 mg/m2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给药,连续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可持续接受试验药物的治疗直至发生影像学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死亡、退出试验或者自首次给药起满一年。
规格:40mg
用法用量:5、10、20、40和60 mg/m2
用药时程:每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给药,连续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可持续接受试验药物的治疗直至发生影像学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死亡、退出试验或者自首次给药起满一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最大耐受剂量(MTD)和II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剂量递增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PK):AUClast、AUC0-∞、Cmax等,并给出剂量与人体PK参数的关系。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初步疗效:根据RECISTv1.1初步评价试验药物的疗效,包括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一年生存率(OS12)。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BL0006暴露和响应间的关系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14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21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10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18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方卓伦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188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BL0006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暂定为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BL0006在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L0006-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1
- 版本日期
- 2024-09-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