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421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8-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9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9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9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浙江省 · 温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陕西省 · 西安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西省 · 南昌市福建省 · 厦门市安徽省 · 合肥市辽宁省 · 大连市江苏省 · 无锡市广东省 · 汕头市山东省 · 青岛市广东省 · 深圳市山东省 · 济南市福建省 · 福州市河南省 · 新乡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莹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袁进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殷鸿波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马慧香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晋秀明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明昌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郑红梅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王军明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黎黎
-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璐璐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陈百华/张莉薇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俞益丰
- 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吴护平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陶黎明
-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张立军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孙松
- 无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姚勇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冷云霞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沙翔垠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双勇
-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研究者:张铭志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董燕玲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李金瑛
- 深圳大学总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蔡莉
其余 7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郑州市眼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骞
-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温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胡建章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王保君
-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李晓鹏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华
-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天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邓振棣
- 申请人名称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邓振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1901
- 联系人邮编
- 10073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莹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101140301CN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3
- 版本日期
- 2024-06-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中国过敏性结膜炎患者为对象,验证0.1% STN1011403 滴眼液的有效性非劣于Alesion® LX 滴眼液0.1%以及0.1%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并确认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单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2.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时的年龄≥18岁,能够明确表达自己的症状。性别不限。
3.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24个月内,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过敏体征。
a) 皮肤点刺试验结果呈阳性
b) 皮内试验结果呈阳性
c) 血IgE 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d) 眼结膜刮片检查中发现嗜酸性粒细胞
4.被诊断为过敏性结膜炎,并且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及基线(Visit 2)时,至少同一只眼具有以下症状和体征。
e) 眼痒的自我评分≥3 分(痒感评分:0 ~ 4 分)。
f) 球结膜充血的研究者评分≥1 分(球结膜充血评分:0~3 分)。
5.愿意并且能够遵守试验方案中规定的检查和观察。
2.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时的年龄≥18岁,能够明确表达自己的症状。性别不限。
3.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24个月内,具有以下任意一种过敏体征。
a) 皮肤点刺试验结果呈阳性
b) 皮内试验结果呈阳性
c) 血IgE 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d) 眼结膜刮片检查中发现嗜酸性粒细胞
4.被诊断为过敏性结膜炎,并且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及基线(Visit 2)时,至少同一只眼具有以下症状和体征。
e) 眼痒的自我评分≥3 分(痒感评分:0 ~ 4 分)。
f) 球结膜充血的研究者评分≥1 分(球结膜充血评分:0~3 分)。
5.愿意并且能够遵守试验方案中规定的检查和观察。
排除标准
1.伴有除过敏性结膜炎之外对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价产生影响的眼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治疗的外伤、药物性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眼睑炎、特应性角膜结膜炎、滤泡性结膜炎、干眼症、青光眼、角膜·虹膜·前房的活动性炎症和/或实质性结构改变等。
2. 采用标准视力表测量最佳矫正视力(BCVA),任意一只眼<0.25。
3. 伴有视网膜脱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有任何进展性视网膜疾病既往史或伴有试验期间有可能进展的视网膜疾病。
4. 伴有处于活动期的眼部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原虫),或有眼部疱疹既往史。
5. 在试验期间患有除过敏性结膜炎之外其他需要进行眼部局部治疗(包括人工泪液制剂)的眼部疾病。
6. 在试验期间需要佩戴或计划佩戴隐形眼镜(包括角膜塑形镜)。
7.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7天内接受过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和/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1)前30天内接受过全身用皮质类固醇治疗。
8.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7天内接受过局部用或全身用抗组胺药(H1 受体阻断剂)、肥大细胞稳定剂、H1 抗组胺药及肥大细胞稳定剂双效药物、非甾体抗炎药(NSAIDs)、血管收缩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治疗。注):在试验期间,允许在眼周之外的区域使用低效价的非处方皮质类固醇外用乳膏(例如: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软膏)。局部皮肤用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乳膏)无需洗脱期。在试验期间,必要时可按照说明书使用乙酰麻黄碱和伪麻黄碱类药物(如为了缓解充血而使用不含抗组胺药物成分的盐酸伪麻黄碱)。
9.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12小时内冷敷过眼部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对眼部进行冷敷的患者。
10.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180天内接受过眼部手术、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90天内接受过眼部激光手术,以及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眼部手术。
11. 伴有主要研究者/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影响外用抗组胺药物/肥大细胞稳定剂安全给药的疾病,如近期临床病史[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180天内]、或患有严重的、不稳定的或控制不良的心血管、肺、肝、肾、自身免疫及其他全身性疾病(如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律不齐、严重心功能不全、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控制不良的糖尿病)。
12. 伴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的评价和结果的疾病,如斯耶格伦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移植物抗宿主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13. 正在接受系统性或长期性用药治疗的患者中,开始用药尚不满30天、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30天内变更了用法用量(包括开始用药和终止用药)。
14. 伴有严重的全身性过敏性疾病或有相关既往史。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36个月内接受了过敏性鼻炎脱敏治疗。
15.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60天内使用过局部或全身用免疫抑制剂。
16. 对试验期间计划使用的试验药物(如盐酸依匹斯汀)有过敏既往史。
17.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既往史。
18. 有药物滥用或酒精依赖既往史。
19. 患者本人及/或其家庭成员在实施本试验的医疗机构工作,或患者其家庭成员已入选本研究。
20.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在既往30天内参加过临床试验并接受了试验药物给药。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1. 妊娠中、筛选检查时尿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处于哺乳期,以及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有妊娠可能性的女性(未处于初潮前期、未接受绝育手术或未绝经)。
22. 由于其他原因,主要研究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2. 采用标准视力表测量最佳矫正视力(BCVA),任意一只眼<0.25。
3. 伴有视网膜脱落、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或有任何进展性视网膜疾病既往史或伴有试验期间有可能进展的视网膜疾病。
4. 伴有处于活动期的眼部感染(病毒、细菌、真菌、原虫),或有眼部疱疹既往史。
5. 在试验期间患有除过敏性结膜炎之外其他需要进行眼部局部治疗(包括人工泪液制剂)的眼部疾病。
6. 在试验期间需要佩戴或计划佩戴隐形眼镜(包括角膜塑形镜)。
7.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7天内接受过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和/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1)前30天内接受过全身用皮质类固醇治疗。
8.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7天内接受过局部用或全身用抗组胺药(H1 受体阻断剂)、肥大细胞稳定剂、H1 抗组胺药及肥大细胞稳定剂双效药物、非甾体抗炎药(NSAIDs)、血管收缩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治疗。注):在试验期间,允许在眼周之外的区域使用低效价的非处方皮质类固醇外用乳膏(例如: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软膏)。局部皮肤用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乳膏)无需洗脱期。在试验期间,必要时可按照说明书使用乙酰麻黄碱和伪麻黄碱类药物(如为了缓解充血而使用不含抗组胺药物成分的盐酸伪麻黄碱)。
9.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12小时内冷敷过眼部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对眼部进行冷敷的患者。
10.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180天内接受过眼部手术、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90天内接受过眼部激光手术,以及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眼部手术。
11. 伴有主要研究者/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影响外用抗组胺药物/肥大细胞稳定剂安全给药的疾病,如近期临床病史[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180天内]、或患有严重的、不稳定的或控制不良的心血管、肺、肝、肾、自身免疫及其他全身性疾病(如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律不齐、严重心功能不全、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控制不良的糖尿病)。
12. 伴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的评价和结果的疾病,如斯耶格伦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移植物抗宿主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病等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13. 正在接受系统性或长期性用药治疗的患者中,开始用药尚不满30天、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30天内变更了用法用量(包括开始用药和终止用药)。
14. 伴有严重的全身性过敏性疾病或有相关既往史。或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36个月内接受了过敏性鼻炎脱敏治疗。
15. 在取得知情同意·筛选(Visit 1)前60天内使用过局部或全身用免疫抑制剂。
16. 对试验期间计划使用的试验药物(如盐酸依匹斯汀)有过敏既往史。
17.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既往史。
18. 有药物滥用或酒精依赖既往史。
19. 患者本人及/或其家庭成员在实施本试验的医疗机构工作,或患者其家庭成员已入选本研究。
20.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在既往30天内参加过临床试验并接受了试验药物给药。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1. 妊娠中、筛选检查时尿妊娠检查结果呈阳性、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或处于哺乳期,以及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有妊娠可能性的女性(未处于初潮前期、未接受绝育手术或未绝经)。
22. 由于其他原因,主要研究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依匹斯汀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Epinastine Hydrochloride Ophthalmic Solu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液
规格:5mL /瓶
用法用量:一日2次,一次1滴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5mL /瓶
用法用量:一日2次,一次1滴
用药时程:1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依匹斯汀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Epinastine Hydrochloride Ophthalmic Solution 商品名称:Alesion® LX 滴眼液0.1%
剂型:滴眼液
规格:5mL /瓶
用法用量:一日2次,一次1滴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5mL /瓶
用法用量:一日2次,一次1滴
用药时程:14天
中文通用名: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Olopatadine Hydrochloride Ophthalmic Solution 商品名称:帕坦洛®
剂型:滴眼液
规格:5mL /瓶
用法用量:一日2次,一次1滴
用药时程:14天
规格:5mL /瓶
用法用量:一日2次,一次1滴
用药时程: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最大眼痒评分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5天来院访视时球结膜充血评分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15天来院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最大眼痒评分,以及第8天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时球结膜充血评分,以及第8天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各项眼部症状的自我评分最大值(眼分泌物、流泪、眼异物感),以及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眼部症状的自我评分最大值(眼痒、眼分泌物、流泪、眼异物感)的合计,以及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前24小时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时各项眼部体征的研究者评分(眼睑结膜、眼球结膜(球结膜充血除外)、角膜缘、角膜),以及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时眼部体征的研究者评分(眼睑结膜、眼球结膜(包括球结膜充血)、角膜缘、角膜)的合计,以及与基线(Visit 2)相比的变化值评价时间:第8天和第15天来院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评价时间:取得知情同意后至试验结束或试验终止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眼科检查(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视力检查)评价时间:在筛选期(Visit 1)及给药期(Visit 3、Visit 4)或试验终止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0-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2-1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21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邓振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6
- 申请人名称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212
- 药物名称
- 盐酸依匹斯汀滴眼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过敏性结膜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0.1%STN1011403滴眼液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多中心随机评价者盲态阳性对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0.1%STN1011403滴眼液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多中心随机评价者盲态阳性对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101140301CN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3
- 版本日期
- 2024-06-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