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423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元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卟硒啉联合放疗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的单中心、开放、单臂临床 Ib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4-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邱晓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尹汉维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元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尹汉维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608号3幢203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邱晓光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邮编
- 10007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BS-23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多次给药PK特征;
探索性目的:评价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初步有效性;探索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生物标志物。
次要目的:评价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多次给药PK特征;
探索性目的:评价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初步有效性;探索卟硒啉联合放疗在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生物标志物。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年龄≥18周岁且≤70周岁,男女不限;
2.既往原发高级别脊髓胶质瘤病史,行髓内肿瘤切除术/活检术,术后病理或分子病理诊断为高级别脊髓胶质瘤(含WHO IV级脊髓胶质瘤)且有肿瘤残余的患者(患者手术记录显示为近全切,分块切除,大部切除等,且影像学T1增强序列提示病灶或病灶周边部有强化影);
3.患者5年内未经过放疗,且筛选前4周内未接受药物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替莫唑胺、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先前治疗的所有毒性都应按照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5.0)界定,且小于或等于1级(脱发或白斑等毒性除外);
4.患者和/或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5.卡诺夫斯基绩效状态(KPS)≥60分;
6.根据研究者判断,预期寿命≥3个月;
7.有生育能力的妇女: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8.育龄期患者同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避孕 。育龄期定义为未经手术绝育(男或女)或没有1年以上停经(仅限女性)。
2.既往原发高级别脊髓胶质瘤病史,行髓内肿瘤切除术/活检术,术后病理或分子病理诊断为高级别脊髓胶质瘤(含WHO IV级脊髓胶质瘤)且有肿瘤残余的患者(患者手术记录显示为近全切,分块切除,大部切除等,且影像学T1增强序列提示病灶或病灶周边部有强化影);
3.患者5年内未经过放疗,且筛选前4周内未接受药物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替莫唑胺、甲氨蝶呤、阿糖胞苷等。先前治疗的所有毒性都应按照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5.0)界定,且小于或等于1级(脱发或白斑等毒性除外);
4.患者和/或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5.卡诺夫斯基绩效状态(KPS)≥60分;
6.根据研究者判断,预期寿命≥3个月;
7.有生育能力的妇女: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8.育龄期患者同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避孕 。育龄期定义为未经手术绝育(男或女)或没有1年以上停经(仅限女性)。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者已知对卟硒啉或卟硒啉类似物或卟硒啉片组分中的任何成分或相关制剂过敏史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2. 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不能配合治疗及疗效评估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他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任何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其他针对脊髓胶质瘤的非试验设计中的常规抗肿瘤治疗;
4. 合并感染,活动性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
5. 筛选时血氧饱和度≤95%;
6. 合并严重或不稳定的心、肺、肝、肾或造血系统疾病,包括活动性肝炎,HIV感染;
7. 合并炎症或免疫系统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或已知的免疫抑制性疾病;
8. 合并神经系统疾病,如弥漫性软脑膜疾病,或合并神经变性疾病;
9. 既往接受过任何基因治疗及免疫治疗的患者;
10. 由于任何原因需要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11.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正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
13. 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减毒)活疫苗(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或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剂超过4周者允许入组);
14. 关于辅助检查,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则需排除:
A. 血常规: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100×109/L,白细胞<3.0×109/L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肝功能:AST或ALT>2.5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50μmol/L;
C. 肾功能:血清肌酐≥90μmol/L;
D. 传染病检查:活动性乙肝(若HBsAg或HBcAb检测阳性,则进行HBV-DNA检查,HBV-DNA高于检测上限者不允许入组),活动性丙肝(若HCV抗体检测阳性,则进行 HCV-RNA检查,HCV-RNA高于检测上限者不允许入组),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Ab)检查结果阳性者;
E. 甲状腺超声检查结果表明甲状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TI-RADS)≥3级;
15. 受试者无法完成方案要求的放疗过程;
16. 影像学提示受试者出现肿瘤脑脊液播散/转移/定植,或受试者出现呼吸抑制、大小便失禁等肿瘤压迫症状;
17. 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因素,研究者认为其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对方案的依从性、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或使受试者暴露于风险。
2. 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不能配合治疗及疗效评估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他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任何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其他针对脊髓胶质瘤的非试验设计中的常规抗肿瘤治疗;
4. 合并感染,活动性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
5. 筛选时血氧饱和度≤95%;
6. 合并严重或不稳定的心、肺、肝、肾或造血系统疾病,包括活动性肝炎,HIV感染;
7. 合并炎症或免疫系统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或已知的免疫抑制性疾病;
8. 合并神经系统疾病,如弥漫性软脑膜疾病,或合并神经变性疾病;
9. 既往接受过任何基因治疗及免疫治疗的患者;
10. 由于任何原因需要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11.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正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
13. 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减毒)活疫苗(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或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剂超过4周者允许入组);
14. 关于辅助检查,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则需排除:
A. 血常规: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100×109/L,白细胞<3.0×109/L或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肝功能:AST或ALT>2.5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50μmol/L;
C. 肾功能:血清肌酐≥90μmol/L;
D. 传染病检查:活动性乙肝(若HBsAg或HBcAb检测阳性,则进行HBV-DNA检查,HBV-DNA高于检测上限者不允许入组),活动性丙肝(若HCV抗体检测阳性,则进行 HCV-RNA检查,HCV-RNA高于检测上限者不允许入组),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Ab)检查结果阳性者;
E. 甲状腺超声检查结果表明甲状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TI-RADS)≥3级;
15. 受试者无法完成方案要求的放疗过程;
16. 影像学提示受试者出现肿瘤脑脊液播散/转移/定植,或受试者出现呼吸抑制、大小便失禁等肿瘤压迫症状;
17. 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因素,研究者认为其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对方案的依从性、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或使受试者暴露于风险。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卟硒啉片: 英文通用名:Butaselen 商品名称:佛希灵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剂量组1:45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剂量组2:60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剂量组3:750mg,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D1-D7,一日两次给药;D8-D168,一日两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剂量组1:45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剂量组2:60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剂量组3:750mg,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D1-D7,一日两次给药;D8-D168,一日两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卟硒啉片: 英文通用名:Butaselen 商品名称:佛希灵
剂型:片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剂量组1:45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剂量组2:60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剂量组3:750mg,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D1-D7,一日两次给药;D8-D168,一日两次给药;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剂量组1:45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剂量组2:600mg组,一日两次口服给药;剂量组3:750mg,一日两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D1-D7,一日两次给药;D8-D168,一日两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药物不良反应(ADR)等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D1-D7, D56, D112, D16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PK参数。评价时间:D1, D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8-0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23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尹汉维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3-12-28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元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234
- 药物名称
- 卟硒啉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原发术后脊髓高级别胶质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卟硒啉联合放疗治疗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的单中心、开放、单臂临床 Ib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创新化学1.1类新药卟硒啉在原发术后高级别脊髓胶质瘤患者中的 Ib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BS-23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