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3432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华道(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D003细胞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1-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刘耀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琳
- 申请人名称
- 华道(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田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058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4幢01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耀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 邮编
- 400030
- 单位名称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642
- 试验方案编号
- HD00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11-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第一阶段:主要研究目标:确定HD003细胞的MTD及RP2D;次要研究目标。1)评估HD003细胞治疗RRMM的安全性;2)评估HD003细胞治疗RRMM的有效性;3)评估HD003细胞在RRMM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4)评估HD003细胞的免疫原性;5)检测HD003细胞输注后患者体内的复制性慢病毒(RCL)。第二阶段:主要研究目标:评估HD003细胞治疗RRMM的有效性(缓解率)。次要研究目标:1)评估HD003细胞治疗RRMM的有效性;2)评估sCR/CR患者MRD的阴性率;3)评估HD003细胞治疗RRMM的安全性;4)评估HD003细胞在RRMM体内的PK特征;5)评估HD003细胞的免疫原性;6)检测HD003细胞输注后患者体内的RCL。探索性研究目标:HD003细胞输注后如出现增殖异常等特殊情况,分析CAR基因在基因组中插入位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男女不限。
2.根据IMWG指南,诊断为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① 已接受至少3线的治疗(至少含一种CD38单抗、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或对上述药物不耐受),每线治疗有至少1个完整治疗周期,除非对该治疗的最佳缓解状况记录为疾病进展(PD);
② 末次治疗后12个月内有明确检查资料证明的PD,或末次治疗2个月内有明确疗效评估资料证明的未达微小缓解及以上缓解的患者。
3.筛选时有可测定的评价指标,定义为以下任一种情况:
① 如为IgG型多发性骨髓瘤(MM),血清单克隆M蛋白≥10g/L,如为IgA、IgD、IgE或IgM型MM,血清单克隆M蛋白需≥5g/L;或
② 尿液M蛋白水平≥200mg/24h;或
③ 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血清游离轻链(FLC)≥10mg/dL且血清游离轻链κ/λ比例异常(<0.26或>1.65)。
4.骨髓标本经免疫组化或流式细胞术诊断为骨髓浆细胞肿瘤,且BCMA阳性。
5.ECOG体能状态评分0~2分。
6.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计生存期≥3个月。
7.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血红蛋白≥70g/L,血小板≥50×10^9/L,淋巴细胞计数>0.2×10^9/L。
8.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1.0 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正常值上限(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9.肝功能:总胆红素≤2×ULN,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3×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3×ULN。
10.心肺功能:左室射血分数≥50%,基线末梢血氧饱和度≥92%。
11.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根据CKD-EPI公式计算)。
12.具备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条件、无相关采集禁忌。
13.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签署知情同意(ICF)。
2.根据IMWG指南,诊断为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① 已接受至少3线的治疗(至少含一种CD38单抗、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或对上述药物不耐受),每线治疗有至少1个完整治疗周期,除非对该治疗的最佳缓解状况记录为疾病进展(PD);
② 末次治疗后12个月内有明确检查资料证明的PD,或末次治疗2个月内有明确疗效评估资料证明的未达微小缓解及以上缓解的患者。
3.筛选时有可测定的评价指标,定义为以下任一种情况:
① 如为IgG型多发性骨髓瘤(MM),血清单克隆M蛋白≥10g/L,如为IgA、IgD、IgE或IgM型MM,血清单克隆M蛋白需≥5g/L;或
② 尿液M蛋白水平≥200mg/24h;或
③ 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血清游离轻链(FLC)≥10mg/dL且血清游离轻链κ/λ比例异常(<0.26或>1.65)。
4.骨髓标本经免疫组化或流式细胞术诊断为骨髓浆细胞肿瘤,且BCMA阳性。
5.ECOG体能状态评分0~2分。
6.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计生存期≥3个月。
7.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血红蛋白≥70g/L,血小板≥50×10^9/L,淋巴细胞计数>0.2×10^9/L。
8.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1.0 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正常值上限(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9.肝功能:总胆红素≤2×ULN,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3×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3×ULN。
10.心肺功能:左室射血分数≥50%,基线末梢血氧饱和度≥92%。
11.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根据CKD-EPI公式计算)。
12.具备外周血单个核细胞采集条件、无相关采集禁忌。
13.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签署知情同意(ICF)。
排除标准
1.有明确神经或精神障碍史,且研究者认为影响患者的认知功能或依从性;有证据表明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或有该病史或表现出多发性骨髓瘤脑膜/脊髓膜受累的临床体征。
2. 原发或继发性浆细胞白血病(浆细胞>2.0×10^9/L)、华氏巨球蛋白血症、POEMS综合征或淀粉样变性病者。
3. 筛选前2年内患有除多发性骨髓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下列情况除外: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且在入组前2年内无已知活动性疾病;或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皮肤癌,当前无疾病证据;或经过根治治疗的原位肿瘤。
4. 既往接受过CAR-T治疗和靶向BCMA的药物。
5.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在PBMC采集前):
①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
②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③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具有抗肿瘤作用的中药治疗;
④在7天内接受免疫调节剂治疗或放疗。
6. 存在活动性感染(CTCAE≥3级)且研究者判断控制不佳。
7. 存在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重度及极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间质性肺病等)、严重心血管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签署ICF前6个月内接受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不稳定心绞痛、QTc间期>480ms、长或短QT综合征的家族或个人病史、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或高血压)。
8. 免疫缺陷病史或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入组时自身免疫疾病处于稳定状态,且无需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6个月的患者除外)。
9. 严重的甲亢或甲减患者。
10. 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严重的消化道出血、严重腹泻的患者(CTCAE≥2级)、需要干预的严重胃肠道梗阻患者。
11.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滴度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TP)检测阳性;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HTLV)RNA阳性;EB病毒(EBV)、巨细胞病毒(CMV)DNA阳性的患者。
12. 签署ICF前1个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3. 对研究中可能使用到的药物(包括氟达拉滨、环磷酰胺、托珠单抗)有过敏反应或其他使用禁忌者。
1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研究期间和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愿意采用有效可靠的避孕措施者。
15. 筛选前1个月曾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2. 原发或继发性浆细胞白血病(浆细胞>2.0×10^9/L)、华氏巨球蛋白血症、POEMS综合征或淀粉样变性病者。
3. 筛选前2年内患有除多发性骨髓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下列情况除外: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且在入组前2年内无已知活动性疾病;或经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皮肤癌,当前无疾病证据;或经过根治治疗的原位肿瘤。
4. 既往接受过CAR-T治疗和靶向BCMA的药物。
5.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在PBMC采集前):
①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
②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③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蛋白酶体抑制剂治疗或具有抗肿瘤作用的中药治疗;
④在7天内接受免疫调节剂治疗或放疗。
6. 存在活动性感染(CTCAE≥3级)且研究者判断控制不佳。
7. 存在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重度及极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间质性肺病等)、严重心血管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签署ICF前6个月内接受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冠脉支架植入术、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不稳定心绞痛、QTc间期>480ms、长或短QT综合征的家族或个人病史、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或高血压)。
8. 免疫缺陷病史或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入组时自身免疫疾病处于稳定状态,且无需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6个月的患者除外)。
9. 严重的甲亢或甲减患者。
10. 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等代谢性疾病、严重的消化道出血、严重腹泻的患者(CTCAE≥2级)、需要干预的严重胃肠道梗阻患者。
11.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滴度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TP)检测阳性;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HTLV)RNA阳性;EB病毒(EBV)、巨细胞病毒(CMV)DNA阳性的患者。
12. 签署ICF前1个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13. 对研究中可能使用到的药物(包括氟达拉滨、环磷酰胺、托珠单抗)有过敏反应或其他使用禁忌者。
14.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研究期间和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愿意采用有效可靠的避孕措施者。
15. 筛选前1个月曾参加其他临床研究。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D003细胞: 英文通用名:HD003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细胞悬液
规格:30.0mL/袋(4.2×106~6.0×108个CAR+活T细胞/袋)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剂量:1.0×106 CAR-T /kg(低剂量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0mL/袋(4.2×106~6.0×108个CAR+活T细胞/袋)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剂量:1.0×106 CAR-T /kg(低剂量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HD003细胞: 英文通用名:HD003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细胞悬液
规格:30.0mL/袋(4.2×106~6.0×108个CAR+活T细胞/袋)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剂量:3.0×106 CAR-T /kg(中剂量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0mL/袋(4.2×106~6.0×108个CAR+活T细胞/袋)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剂量:3.0×106 CAR-T /kg(中剂量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中文通用名:HD003细胞: 英文通用名:HD003 CELL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细胞悬液
规格:30.0mL/袋(4.2×106~6.0×108个CAR+活T细胞/袋)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剂量:6.0×106 CAR-T /kg(高剂量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0mL/袋(4.2×106~6.0×108个CAR+活T细胞/袋)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给药前需进行清淋预处理,室温下,细胞复苏后30分钟内缓慢滴注;剂量:6.0×106 CAR-T /kg(高剂量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HD003细胞输注后28天内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ose limited toxicity,DLT)事件。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D003细胞输注后12周的ORR,包括IMWG标准的sCR、CR、VGPR、PR之和。评价时间:第二阶段(I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4 项,展开查看
- AE以及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异常的类型、频次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D003细胞输注后12周的客观缓解率(ORR),包括IMWG标准的严格意义的完全缓解(sCR)、完全缓解(CR)、非常好的部分缓解(VGPR)、部分缓解(PR)之和;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sCR/CR患者微小残留病灶(MRD)阴性率;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最佳总缓解率(BOR);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获益率(CBR);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指肿瘤第一次评估sCR或CR或VGPR或PR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疾病复发或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受试者从接受HD003细胞治疗开始,到第一次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受试者从接受HD003细胞治疗开始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外周血和骨髓中HD003细胞的浓度动态变化;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外周血中抗CAR抗体及HD003细胞输注后患者体内的复制性慢病毒(RCL)情况。评价时间:第一阶段(I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D003细胞输注后的BOR、CBR、DOR、PFS、OS、sCR/CR患者MRD的阴性率。评价时间:第二阶段(I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E以及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异常的类型、频次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第二阶段(II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外周血和骨髓中HD003细胞的浓度动态变化评价时间:第二阶段(II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外周血中抗CAR抗体及HD003细胞输注后患者体内的RCL情况评价时间:第二阶段(II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同意 · 2023-12-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32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12
- 申请人名称
- 华道(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34329
- 药物名称
- HD003细胞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642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D003细胞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HD003细胞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D003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3-11-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