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04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两周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及餐后口服阿普米司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2-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西省 · 萍乡市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唐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蒋红梅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蒋红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金衢路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32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唐琳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武功山中大道8号
- 邮编
- 337000
- 单位名称
- 萍乡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CTS-BEY-263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1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通过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受试制剂阿普米司特片(规格:30mg)与参比制剂阿普米司特片(规格:30mg;商品名:Otezla®),进行人体相对生物利用度研究,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两周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且有适当的性别比例;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
3.男性体重至少50.0kg,女性体重至少45.0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完成试验。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
3.男性体重至少50.0kg,女性体重至少45.0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能够依从研究方案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者;
2.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3. 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
4.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查任意一项阳性者;
5. 多项毒品联合检测结果阳性,或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包括使用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
6.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接受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血浆大于4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9.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者(平均>5支/天),或用药前48h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酗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每天饮酒量相当于50°白酒70ml,或5°啤酒700ml)者,或用药前48h内及试验期间不愿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11.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者,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2. 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阿普米司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如P450酶诱导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妥英等,或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13. 筛选前4周内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14. 用药前48h内及试验期间不愿停止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汁、咖啡、浓茶、巧克力、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可可等)者,或不愿停止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育龄女性近两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或育龄女性血妊娠检查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者,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
16. 有晕针、晕血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1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病史;
18. 乳糖不耐受者(如进食牛奶或奶制剂后发生对乳糖的消化不良现象,出现腹胀、肠鸣、急性腹痛、腹泻等症状);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3. 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
4.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查任意一项阳性者;
5. 多项毒品联合检测结果阳性,或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包括使用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
6.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接受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血浆大于4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
9.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者(平均>5支/天),或用药前48h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酗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每天饮酒量相当于50°白酒70ml,或5°啤酒700ml)者,或用药前48h内及试验期间不愿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11.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者,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2. 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阿普米司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如P450酶诱导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妥英等,或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13. 筛选前4周内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14. 用药前48h内及试验期间不愿停止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汁、咖啡、浓茶、巧克力、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可可等)者,或不愿停止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育龄女性近两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或育龄女性血妊娠检查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者,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
16. 有晕针、晕血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1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病史;
18. 乳糖不耐受者(如进食牛奶或奶制剂后发生对乳糖的消化不良现象,出现腹胀、肠鸣、急性腹痛、腹泻等症状);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0.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米司特片: 英文通用名:Apremilas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清洗期后交叉服用对照药。两周期给药2次。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清洗期后交叉服用对照药。两周期给药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米司特片 英文通用名:Apremilast Tablets 商品名称:Otezla®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清洗期后交叉服用对照药。两周期给药2次。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清洗期后交叉服用对照药。两周期给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Tmax、t1/2、λz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整个研究中将对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妊娠检查(仅限女性受试者)和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进行评估,以监测受试者的安全。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萍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4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蒋红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22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41
- 药物名称
- 阿普米司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接受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人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评价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及餐后口服阿普米司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普米司特片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CTS-BEY-263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1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