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04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神经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武汉九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适应症
成人: -用于治疗原发性痛经。 -用于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小儿: -用于 6 个月至 2 岁患者的退烧。-用于缓解 6 个月至 2 岁患者的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 神经痛。 -用于缓解幼年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完整专业题目
布洛芬混悬液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双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2-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2-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4-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鑫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小珊
- 申请人名称
- 武汉九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朱小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七路77号
- 联系人邮编
- 4302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蔡鑫君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东路208号
- 邮编
- 310007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VCP-501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10-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武汉九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持证(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布洛芬混悬液为受试制剂,以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混悬液(商品名:美林®)为参比制剂,考察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餐后口服布洛芬混悬液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餐后口服布洛芬混悬液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 18~55 周岁(包括 18 周岁和 55 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未来 3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 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年龄为 18~55 周岁(包括 18 周岁和 55 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未来 3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 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有药物、食物过敏史;或易发生哮喘、皮疹、湿疹、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等;或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
2. 患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者;
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4.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5.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7.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8. 在研究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解热、镇痛、抗炎药、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物、复方感冒制剂等,任何抑制或诱导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氟康唑、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9.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如免疫抑制剂)、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和保健品者;
10. 给药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大量失血(≥400 mL);
11. 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给药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3. 在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食用任何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物或饮料,如含咖啡因(如巧克力)、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橙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5. 存在有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病情或病史、手术史及其他任何情况者;
16.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8. 有吞咽困难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0.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2. 患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者;
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4. 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5.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7.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8. 在研究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解热、镇痛、抗炎药、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物、复方感冒制剂等,任何抑制或诱导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利福平、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氟康唑、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9.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如免疫抑制剂)、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和保健品者;
10. 给药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大量失血(≥400 mL);
11. 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给药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3. 在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食用任何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物或饮料,如含咖啡因(如巧克力)、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橙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者;
15. 存在有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病情或病史、手术史及其他任何情况者;
16.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者;
17.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8. 有吞咽困难者,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9.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0.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混悬剂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 mL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 mL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美林®
剂型:混悬剂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 mL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 mL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10-13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11-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4-05-31
- 1.02024-05-3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4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小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04
- 申请人名称
- 武汉九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48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 -用于治疗原发性痛经。 -用于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小儿: -用于 6 个月至 2 岁患者的退烧。-用于缓解 6 个月至 2 岁患者的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 神经痛。 -用于缓解幼年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双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VCP-501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3-10-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