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06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1-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1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华军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安文/李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冬娟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冬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宜州路188号华鑫慧享城B8幢11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吴一龙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20 -83827812 -21190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 邮编
- 510000
- 单位名称
- 广东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548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42-FIH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11-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评估 HLX42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
究
2.签署 ICF 时年龄≥ 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获得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4.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根据 RECIST 1.1 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首次用药前 7 天,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6.预期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7.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医疗器械治疗、局
部放疗(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细胞毒性化疗、免疫治疗
或生物制剂治疗间隔至少 28 天;与既往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既往激素治疗间隔至少 14 天;与既往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小手术间隔至少 7 天;且治疗引起的 AE 恢复至 CTCAE v5.0 ≤1 级(除外脱发);
8.受试者需同意提供满足检测需求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最好 2 年内)或同意进行活检采集肿瘤组织和血样以进行 EGFR 和 DDX5 表达检测;
注:受试者需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时或之后,最近一次手术或活
检,采集于非放疗部位,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石蜡块或未染色切片,需符合检测的质控标准)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
9.研究用药首次用药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在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血液系统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 9.5×109/L血小板(PLT) ≥80×109/L血红蛋白(Hb) ≥90g/L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5×ULN肾功能肌酐(Cr)≤1.5×ULN,如>1.5×ULN, 肌酐清除率需
≥50ml/分钟(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10.肝细胞癌患者的 Child-Pugh 的评分必须为 A;
11.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至少采用 1 种高度有效的避孕
方法进行避孕;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妊娠试验
必须为阴性。
究
2.签署 ICF 时年龄≥ 18 周岁,且≤75 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获得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4.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根据 RECIST 1.1 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首次用药前 7 天,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6.预期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7.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须与既往重大外科手术、医疗器械治疗、局
部放疗(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细胞毒性化疗、免疫治疗
或生物制剂治疗间隔至少 28 天;与既往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既往激素治疗间隔至少 14 天;与既往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小手术间隔至少 7 天;且治疗引起的 AE 恢复至 CTCAE v5.0 ≤1 级(除外脱发);
8.受试者需同意提供满足检测需求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最近一次手术或活检,最好 2 年内)或同意进行活检采集肿瘤组织和血样以进行 EGFR 和 DDX5 表达检测;
注:受试者需提供诊断为恶性肿瘤时或之后,最近一次手术或活
检,采集于非放疗部位,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石蜡块或未染色切片,需符合检测的质控标准)及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
9.研究用药首次用药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在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血液系统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 9.5×109/L血小板(PLT) ≥80×109/L血红蛋白(Hb) ≥90g/L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5×ULN肾功能肌酐(Cr)≤1.5×ULN,如>1.5×ULN, 肌酐清除率需
≥50ml/分钟(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10.肝细胞癌患者的 Child-Pugh 的评分必须为 A;
11.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至少采用 1 种高度有效的避孕
方法进行避孕;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妊娠试验
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用药前两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或
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2. 有(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ILD)病史,需要使用类固醇,或目前有 ILD,或在筛查时不能通过影像学排除怀疑有 ILD;
3.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试验药物制剂成分过敏;
4. 已知受试者存在既往严重的眼部疾病,包括:(1)干燥性角膜结
膜炎;(2)严重暴露性角膜炎;(3)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角膜上
皮损伤风险增加的情况;
5.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6. 受试者存在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脑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但不
限于:(1)NYHA II 级以上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除外腔隙性脑梗塞、轻微脑缺血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4)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5)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积极治疗后,收缩压 >15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7.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
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注:无症状或经研究者判断属于稳定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
脑膜炎患者可以入组
8. 通过适当干预后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经常引流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9. 长期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相当于>10 mg/天的强的松)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此类用药必须在首次输注试验药物前至少 2 周停止;
10.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使用过 CYP2D6 或 CYP3A 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2. 有活动性 HBV、HCV 感染或共感染者;
注:如果 HBsAg(+)和/或 HBcAb(+),则需检测 HBV-DNA,
结果必须< 500 IU/mL 或< 2500 copies/mL 或<正常值上限
(ULN)方可入组。
如 HCV 抗体(+),则必须检测 HCV-RNA,结果需<正常值
上限(ULN)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HBsAg 或 HBcAb
检查呈阳性,且 HCV 抗体检查呈阳性)。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2. 有(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疾病(ILD)病史,需要使用类固醇,或目前有 ILD,或在筛查时不能通过影像学排除怀疑有 ILD;
3. 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对试验药物制剂成分过敏;
4. 已知受试者存在既往严重的眼部疾病,包括:(1)干燥性角膜结
膜炎;(2)严重暴露性角膜炎;(3)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角膜上
皮损伤风险增加的情况;
5.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存在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6. 受试者存在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脑血管临床症状或疾病,包括但不
限于:(1)NYHA II 级以上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2)不稳定型心绞痛;(3)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除外腔隙性脑梗塞、轻微脑缺血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4)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5)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积极治疗后,收缩压 >150mmHg 和或舒张压>100mmHg);
7.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
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注:无症状或经研究者判断属于稳定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
脑膜炎患者可以入组
8. 通过适当干预后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仍需经常引流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9. 长期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相当于>10 mg/天的强的松)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此类用药必须在首次输注试验药物前至少 2 周停止;
10. 首次用药前 2 周内使用过 CYP2D6 或 CYP3A 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2. 有活动性 HBV、HCV 感染或共感染者;
注:如果 HBsAg(+)和/或 HBcAb(+),则需检测 HBV-DNA,
结果必须< 500 IU/mL 或< 2500 copies/mL 或<正常值上限
(ULN)方可入组。
如 HCV 抗体(+),则必须检测 HCV-RNA,结果需<正常值
上限(ULN)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HBsAg 或 HBcAb
检查呈阳性,且 HCV 抗体检查呈阳性)。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HLX42(HLX42成品): 英文通用名:HLX42 for Injection(HLX42-DP)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用冻干制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1 mg/kg、0.3mg/kg、0.6mg/kg、1.2mg/kg、2.0mg/kg、
3.0 mg/kg、4.0mg/kg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三周一次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1 mg/kg、0.3mg/kg、0.6mg/kg、1.2mg/kg、2.0mg/kg、
3.0 mg/kg、4.0mg/kg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三周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DLT 观察期内每个剂量组发生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事件的受试者的比例;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LX42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6例可评估患者在MTD剂量组接受治疗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同剂量 HLX42 的血药浓度和药代参数(总抗体、ADC、小分子毒素),PK参数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 HLX42 抗体(ADA)及其中和抗(NAb)的阳性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3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研究者评估的总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每 6 周(±7 天)进行一次肿瘤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D 指标包括血清 IFNγ及外周血免疫细胞状态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潜在预测性和耐药生物标志物为肿瘤组织中 EGFR, DDX5 表达水平及肿瘤组织和外周血 ctDNA 中的 KRAS,EGFR,BRAF,DDR 通路基因等的突变和扩增状态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1-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6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冬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29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65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HLX42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548
- 适应症
- 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 HLX42 (抗 EGFR 的 ADC) 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估 HLX42 (抗 EGFR 的 ADC) 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42-FIH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11-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