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070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TQB2618注射液联合派安普利单抗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NA;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NA;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5-02-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因公司战略调整,并于组长单位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研究,申办方将尽快完成关中心流程。不涉及本品任何安全性相关问题。)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珠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马骏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杨坤禹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申良方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珠海市 · 研究者:王思阳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曲颂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训强
- 申请人名称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训强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马骏
- 学位
- 肿瘤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10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109,CTR2024087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QB2618-AK105-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评价TQB2618注射液联合派安普利单抗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入组第一部分的受试者:18~75周岁(签署ICF时),入组第二部分的受试者:18~70周岁(签署ICF时);ECOG PS 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3.入组患者符合下列标准: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鼻咽癌,按照2017年第8版AJCC鼻咽癌TNM分期系统定义的IVb期或不适合局部治疗的复发性鼻咽癌受试者;
4.根据RECIST 1.1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6.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2.年龄:入组第一部分的受试者:18~75周岁(签署ICF时),入组第二部分的受试者:18~70周岁(签署ICF时);ECOG PS 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3.入组患者符合下列标准: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鼻咽癌,按照2017年第8版AJCC鼻咽癌TNM分期系统定义的IVb期或不适合局部治疗的复发性鼻咽癌受试者;
4.根据RECIST 1.1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6.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合并疾病及病史:
a)首次用药前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宫颈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外;
b)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毒性后遗症;
c)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不包括穿刺活检、内镜活检等);
d)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e)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f)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药物诱导肺炎、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
g)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h)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
2. 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a)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b)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曾接受过手术、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放疗结束距研究治疗开始超过4周(脑部放疗为超过2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
c)既往曾接受过抗TIM-3抗体的治疗;
d)鼻咽病灶经过放疗后复发,接受过二次放疗的受试者;
e)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性大出血者;
f)未能控制的,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g)已知无法控制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沈静系统(CNS)转移;
3. 研究治疗相关:
a)首次用药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b)首次用药前28天内存在明确出血倾向或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鼻腔出血(不包括鼻衄及回缩性涕血),以及患有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者;
c)过敏体质,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使用大分子药物后出现过重度超敏反应者,或对研究药物已知成分过敏;
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d)首次用药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
e)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移植疗法,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4.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者;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a)首次用药前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除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宫颈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外;
b)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 AE 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毒性后遗症;
c)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重大外科治疗、明显创伤性损伤(不包括穿刺活检、内镜活检等);
d)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e)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f)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药物诱导肺炎、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
g)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h)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
2. 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a)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b)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曾接受过手术、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放疗结束距研究治疗开始超过4周(脑部放疗为超过2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
c)既往曾接受过抗TIM-3抗体的治疗;
d)鼻咽病灶经过放疗后复发,接受过二次放疗的受试者;
e)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性大出血者;
f)未能控制的,需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g)已知无法控制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沈静系统(CNS)转移;
3. 研究治疗相关:
a)首次用药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b)首次用药前28天内存在明确出血倾向或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鼻腔出血(不包括鼻衄及回缩性涕血),以及患有出血性疾病或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者;
c)过敏体质,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使用大分子药物后出现过重度超敏反应者,或对研究药物已知成分过敏;
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d)首次用药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
e)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移植疗法,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4.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者;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QB2618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QB2618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600mg(10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阶段所对应剂量,Q3W,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给药1次,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2年。
规格:600mg(10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阶段所对应剂量,Q3W,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给药1次,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2年。
中文通用名:派安普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enpu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安尼可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200mg,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给药1次,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2年。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200mg,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给药1次,最长给药时间不超过2年。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g
用法用量:初始剂量1g/m2,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期D1\D8给药,共给药4-6个周期。
规格:1.0g
用法用量:初始剂量1g/m2,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期D1\D8给药,共给药4-6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顺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is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60ml:30mg
用法用量:初始剂量75 mg/m2,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4-6个周期。
规格:60ml:30mg
用法用量:初始剂量75 mg/m2,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4-6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1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其他原因退出研究,预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其他原因退出研究,预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饮任何原因死亡,预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因任何原因死亡,预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出组后28天或新的抗肿瘤开始时间,以先到者为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物标志物指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出组后28天或新的抗肿瘤开始时间,以先到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其他原因退出研究,预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70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训强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15
- 申请人名称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070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109,CTR20240870
- 药物名称
- TQB2618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鼻咽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TQB2618注射液联合派安普利单抗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TQB2618注射液联合派安普利单抗治疗鼻咽癌患者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QB2618-AK105-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