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18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思为康医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王兴兵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璧梁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思为康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胡璧梁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4栋601、701号房
- 联系人邮编
- 4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兴兵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 邮编
- 230036
- 单位名称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169
- 试验方案编号
- SWKCART230417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07
- 版本日期
- 2024-06-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静脉给予不同剂量的SWK001注射液,评价药物的耐受性、安全性,并从安全性角度确定确证性临床研究推荐剂量。
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静脉给予SWK001注射液,从生产和受试者状态两方面,评价该CAR-T治疗方案的可行性。
在中国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静脉给予SWK001注射液,从生产和受试者状态两方面,评价该CAR-T治疗方案的可行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18 周岁(含)以上,性别不限;
2.按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 2016 年)诊断标准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3.既往接受过多发性骨髓瘤治疗失败的线数≥3 线,且包括至少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 抗体,每线治疗至少包括 2 个完整治疗周期,在末次治疗期间及其之后 12 个月内根据 IMWG 2016 年疗效评价标准判断为疾病进展,除非受试者对治疗方案的最佳疗效为疾病进展(根据 IMWG 2016 年版)或不耐受(不耐受指的是首次治疗后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毒副作用或减低药物剂量 20%行第 2 周期治疗后评价为不耐受);
4.根据以下任一标准确定筛选时存在可测量病灶:a.血清 M 蛋白≥1 g/dL(≥10 g/L);b.尿 M 蛋白≥200 mg/24 h;c.血清或尿液中无可测量病灶的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受累的血清游离轻链 FLC 水平≥10 mg/dL(≥100 mg/L)且血清κ/λ游离轻链比异常;
5.血液学检查: ①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 ≥0.5×10^9 /L ; ② 中 性 粒 细 胞 绝 对 计 数 ≥0.75×10^9 /L(允许使用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但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受试者不得接受此支持治疗);③血红蛋白(Hb)≥80 g/L(>5 mmol/L)(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受试者未回输过红细胞[RBC];允许使用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④血小板总数≥50×10^9 /L(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受试者不得接受输血支持);
6.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7.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若肝功能异常主要由于肿瘤浸润所导致,则可≤5 倍正常值上限(ULN)),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8.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rCl)≥30 mL/min;
9.凝血功能: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10.ECOG 评分:0~2 分;
11.预期生存期≥12 周;
12.外周静脉情况可满足血液单采及药物回输静脉注射需求;
13.无白细胞分离相关禁忌证;
14.育龄期女性妊娠试验须为阴性;男女患者均需同意在治疗期间及随后的 2 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保持禁欲(即保持不与异性发生性关系)或采用至少一种年失败率低于 1%的高效避孕措施,直至研究结束后至少 100 天内。年失败率低于 1%的高效避孕措施:包括:(1)不依赖使用者的方法,如可抑制排卵的植入式孕激素避孕药;宫内避孕器;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性伴侣绝育法;铜制宫内节育器;禁欲等。(2)依赖使用者的方法,如正确使用已证实的可抑制排卵的复方激素避孕药;可抑制排卵的孕激素避孕药。注:激素避孕法可能与研究用药物产生相互作用,可能降低避孕效果;
15.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按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 2016 年)诊断标准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3.既往接受过多发性骨髓瘤治疗失败的线数≥3 线,且包括至少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 抗体,每线治疗至少包括 2 个完整治疗周期,在末次治疗期间及其之后 12 个月内根据 IMWG 2016 年疗效评价标准判断为疾病进展,除非受试者对治疗方案的最佳疗效为疾病进展(根据 IMWG 2016 年版)或不耐受(不耐受指的是首次治疗后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毒副作用或减低药物剂量 20%行第 2 周期治疗后评价为不耐受);
4.根据以下任一标准确定筛选时存在可测量病灶:a.血清 M 蛋白≥1 g/dL(≥10 g/L);b.尿 M 蛋白≥200 mg/24 h;c.血清或尿液中无可测量病灶的轻链型多发性骨髓瘤:受累的血清游离轻链 FLC 水平≥10 mg/dL(≥100 mg/L)且血清κ/λ游离轻链比异常;
5.血液学检查: ①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 ≥0.5×10^9 /L ; ② 中 性 粒 细 胞 绝 对 计 数 ≥0.75×10^9 /L(允许使用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但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受试者不得接受此支持治疗);③血红蛋白(Hb)≥80 g/L(>5 mmol/L)(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受试者未回输过红细胞[RBC];允许使用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④血小板总数≥50×10^9 /L(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受试者不得接受输血支持);
6.心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7.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若肝功能异常主要由于肿瘤浸润所导致,则可≤5 倍正常值上限(ULN)),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8.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rCl)≥30 mL/min;
9.凝血功能: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10.ECOG 评分:0~2 分;
11.预期生存期≥12 周;
12.外周静脉情况可满足血液单采及药物回输静脉注射需求;
13.无白细胞分离相关禁忌证;
14.育龄期女性妊娠试验须为阴性;男女患者均需同意在治疗期间及随后的 2 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保持禁欲(即保持不与异性发生性关系)或采用至少一种年失败率低于 1%的高效避孕措施,直至研究结束后至少 100 天内。年失败率低于 1%的高效避孕措施:包括:(1)不依赖使用者的方法,如可抑制排卵的植入式孕激素避孕药;宫内避孕器;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性伴侣绝育法;铜制宫内节育器;禁欲等。(2)依赖使用者的方法,如正确使用已证实的可抑制排卵的复方激素避孕药;可抑制排卵的孕激素避孕药。注:激素避孕法可能与研究用药物产生相互作用,可能降低避孕效果;
15.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病理检查提示伴有 T 细胞起源的恶性肿瘤细胞;
2. 器官功能衰竭,满足其中一项或多项:①心脏功能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评分>Ⅱ级;②肝功能按 Child-Pugh 评分为 C 级;③肾功能衰竭;④呼吸功能衰竭;
3. 存在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4.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乙肝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呈阳性,且HBV DNA 经 PCR 法检测呈阳性;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HCV RNA 经 PCR 法检测呈阳性;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HIV 呈血清反应阳性(HIV1/2抗体);EB 病毒(EBV)阳性;巨细胞病毒(CMV)阳性;梅毒抗体阳性;
5. 已知对 SWK001 及其辅料(DMSO、人血白蛋白等)或研究中可能使用的药物(包括氟达拉滨、环磷酰胺)的任何成份有变态反应、超敏反应、不耐受或禁忌症者,或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受试者;
6. 系统性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或免疫缺陷;
7. 怀疑肿瘤细胞已累及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膜并经核磁或 CT 确认,或有其它活动性中枢系统疾病,如痴呆、癫痫、精神分裂等;
8. 肺或肠道肿瘤细胞浸润;
9. 确诊为孤立性髓外浆细胞瘤;
10. 既往治疗中所致的毒性反应未完全恢复,除稳定至≤1 级之外(按NCI-CTCAE v5.0 标准);
11. 曾经接受过任何 CAR-T 治疗或 BCMA 靶向治疗或 CD19 靶向治疗;
12. 在单采前规定时间内接受过下述抗 MM 治疗者:①在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②在 4 周内或 2 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大分子药物治疗;③在 2 周内接受过细胞毒性治疗、蛋白酶体抑制剂、或具有抗肿瘤作用的现代中药制剂治疗;④在 2 周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药物治疗;⑤在 2 周内接受过非中枢神经系统放疗,或在 8 周内接受过中枢神经系统放疗;⑥在 12 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治疗;⑦任何时间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Allo-SCT)移植治疗;
13. 在单采前 7 日内至研究期间需要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吸入或外用药物及生理剂量除外);
14. 在单采前 4 周接受过各类疫苗;
15. 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或住院治疗;
16. 正在接受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血药物或溶栓药物的治疗;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临床诊断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会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有效性判断,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器官功能衰竭,满足其中一项或多项:①心脏功能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评分>Ⅱ级;②肝功能按 Child-Pugh 评分为 C 级;③肾功能衰竭;④呼吸功能衰竭;
3. 存在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4.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乙肝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呈阳性,且HBV DNA 经 PCR 法检测呈阳性;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HCV RNA 经 PCR 法检测呈阳性;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HIV 呈血清反应阳性(HIV1/2抗体);EB 病毒(EBV)阳性;巨细胞病毒(CMV)阳性;梅毒抗体阳性;
5. 已知对 SWK001 及其辅料(DMSO、人血白蛋白等)或研究中可能使用的药物(包括氟达拉滨、环磷酰胺)的任何成份有变态反应、超敏反应、不耐受或禁忌症者,或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受试者;
6. 系统性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或免疫缺陷;
7. 怀疑肿瘤细胞已累及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膜并经核磁或 CT 确认,或有其它活动性中枢系统疾病,如痴呆、癫痫、精神分裂等;
8. 肺或肠道肿瘤细胞浸润;
9. 确诊为孤立性髓外浆细胞瘤;
10. 既往治疗中所致的毒性反应未完全恢复,除稳定至≤1 级之外(按NCI-CTCAE v5.0 标准);
11. 曾经接受过任何 CAR-T 治疗或 BCMA 靶向治疗或 CD19 靶向治疗;
12. 在单采前规定时间内接受过下述抗 MM 治疗者:①在 4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②在 4 周内或 2 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大分子药物治疗;③在 2 周内接受过细胞毒性治疗、蛋白酶体抑制剂、或具有抗肿瘤作用的现代中药制剂治疗;④在 2 周内接受过免疫调节剂药物治疗;⑤在 2 周内接受过非中枢神经系统放疗,或在 8 周内接受过中枢神经系统放疗;⑥在 12 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治疗;⑦任何时间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Allo-SCT)移植治疗;
13. 在单采前 7 日内至研究期间需要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吸入或外用药物及生理剂量除外);
14. 在单采前 4 周接受过各类疫苗;
15. 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或住院治疗;
16. 正在接受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血药物或溶栓药物的治疗;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临床诊断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会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有效性判断,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靶向BCMA-CD19的安全型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WK001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分低、中、高剂量组
规格:50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分低、中、高剂量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 确证性临床研究推荐剂量 可行性指标评价时间:3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K指标 主要PD指标 免疫原性指标 疗效指标评价时间:2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25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26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20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18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璧梁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1-26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思为康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189
- 药物名称
- 靶向BCMA-CD19的安全型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169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SWK001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的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WK001在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WKCART230417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07
- 版本日期
- 2024-06-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