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29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2.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5-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郴州市 · 研究者:周建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红贞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红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 联系人邮编
- 25508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建军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31号
- 邮编
- 423000
- 单位名称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NMDP-2024-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1-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单剂量给药设计,比较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尼莫地平片(规格:30 mg)与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持证的尼莫地平片(商品名:尼膜同®,规格:30 mg)在中国健康人群中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的差异,并评价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尼莫地平片(规格:30 mg)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包括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
2.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包括边界值;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包括边界值;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筛选但未入组者除外),或使用研究药物者;(联网筛查+问诊)
2.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者;(问诊)
3. 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低血压、心动过速)、消化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等;(问诊)
4.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问诊)
5.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维生素等)者;(问诊)
6.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或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利福平、抗-HIV蛋白酶抑制剂、吡咯类抗真菌药、奈法唑酮、奎奴普丁/达福普汀、丙戊酸、降压药等)者;(问诊)
7.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问诊)
8.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且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问诊)
9. 试验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哺乳期或妊娠妇女(限女性);(问诊)
10. 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或有生育计划者,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问诊)
11. 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毒品(如:大麻、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或有药物滥用史者;(问诊)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13. 酗酒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问诊)
14.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 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含咖啡因的饮料者;(问诊)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问诊)
16. 试验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问诊)
17. 每周期用药后7天内无法停止高空作业、机械驾驶及其他危险操作者;(问诊)
18.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19. 受试者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或过敏体质者;(问诊)
3. 既往或现有下列疾病或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低血压、心动过速)、消化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等;(问诊)
4.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问诊)
5.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维生素等)者;(问诊)
6.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或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利福平、抗-HIV蛋白酶抑制剂、吡咯类抗真菌药、奈法唑酮、奎奴普丁/达福普汀、丙戊酸、降压药等)者;(问诊)
7.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问诊)
8.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且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问诊)
9. 试验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哺乳期或妊娠妇女(限女性);(问诊)
10. 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或有生育计划者,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问诊)
11. 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毒品(如:大麻、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或有药物滥用史者;(问诊)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13. 酗酒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问诊)
14.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 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含咖啡因的饮料者;(问诊)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问诊)
16. 试验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问诊)
17. 每周期用药后7天内无法停止高空作业、机械驾驶及其他危险操作者;(问诊)
18.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19. 受试者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尼莫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Nimodip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整片(30mg)吞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整片(30mg)吞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尼莫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Nimodipine Tablets 商品名称:尼膜同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整片(30mg)吞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30mg
用法用量:整片(30mg)吞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t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t1/2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λz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湘南学院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4-06-27
- 1.02024-06-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29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红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07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297
- 药物名称
- 尼莫地平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2.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 试验专业题目
- 尼莫地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尼莫地平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NMDP-2024-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1-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