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39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品单药适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治疗,或者不适合接受化学免疫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一线治疗。本品联用利妥昔单抗,适用于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治疗。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1-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4-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5-2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
- 苏州科技城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江翊国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淑贤
- 申请人名称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淑贤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生物工业区
- 联系人邮编
- 519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江翊国
- 学位
- 药理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漓江路1号
- 邮编
- 215153
- 单位名称
- 苏州科技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YBTN-BE-058-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1-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条件下单次单剂量口服伊布替尼胶囊受试制剂(规格:0.14g,申办者: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商品名:亿珂®,规格:140mg,持证商: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后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研究伊布替尼胶囊受试制剂(规格:0.14g)和参比制剂(商品名:亿珂®,规格:140mg)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条件下单次单剂量口服伊布替尼胶囊受试制剂(规格:0.14g,申办者: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商品名:亿珂®,规格:140mg,持证商: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后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研究伊布替尼胶囊受试制剂(规格:0.14g)和参比制剂(商品名:亿珂®,规格:140mg)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年龄18~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
3.体重: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同意无生育计划,男性无捐精、女性无捐卵计划且在此期间同意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2.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年龄18~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
3.体重: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同意无生育计划,男性无捐精、女性无捐卵计划且在此期间同意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对伊布替尼胶囊或任何辅料超敏(如速发过敏和类速发过敏反应),尤其是已知对磺胺类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或不耐受者;
2. 给药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3. 给药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给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的制品者;
4. 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及给药后7天内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给药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mL),或给药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者(≥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6. 过去五年内有吗啡、阿片、可卡因、安定、麦司卡林等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7.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8. 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9. 给药前48小时内存在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者;
10. 给药前48小时内及整个试验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罂粟籽和/或茶碱、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或给药前48小时内及整个试验期间摄入任何火龙果、芒果、柚子、橙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11. 有胶囊吞咽困难者;
12. 不耐受皮肤穿刺,晕血晕针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14. 对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15.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
16. 女性受试者在末次月经结束至筛选前发生过未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的性行为,或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试验结果阳性;
17.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病史、慢性或急性疾病者;
18. 有出血性疾病史(如消化道出血、血友病、紫癜等)、有心脏风险因素(如室颤,室扑和室性心动过速、既往心律失常、既往心力衰竭等)、高血压、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功能低下、间质性肺疾病、乙型肝炎病史者;
19. 正在接受抗血小板或凝血治疗者;
20. 给药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21. 给药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
22. 给药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CYP3A抑制剂、CYP3A诱导剂或治疗指数窄的P-gp或BCRP底物类药物(如地高辛或甲氨蝶呤)等】者;
23. 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近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4.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和12导联心电图等;
25.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2. 给药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3. 给药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给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的制品者;
4. 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及给药后7天内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5. 给药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mL),或给药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者(≥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6. 过去五年内有吗啡、阿片、可卡因、安定、麦司卡林等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7.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8. 给药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9. 给药前48小时内存在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如跳绳、游泳、长跑等)者;
10. 给药前48小时内及整个试验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罂粟籽和/或茶碱、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或给药前48小时内及整个试验期间摄入任何火龙果、芒果、柚子、橙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11. 有胶囊吞咽困难者;
12. 不耐受皮肤穿刺,晕血晕针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14. 对乳糖不耐受者(如喝牛奶腹泻);
15.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驾驶或操作机械;
16. 女性受试者在末次月经结束至筛选前发生过未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的性行为,或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试验结果阳性;
17.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病史、慢性或急性疾病者;
18. 有出血性疾病史(如消化道出血、血友病、紫癜等)、有心脏风险因素(如室颤,室扑和室性心动过速、既往心律失常、既往心力衰竭等)、高血压、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功能低下、间质性肺疾病、乙型肝炎病史者;
19. 正在接受抗血小板或凝血治疗者;
20. 给药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21. 给药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
22. 给药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CYP3A抑制剂、CYP3A诱导剂或治疗指数窄的P-gp或BCRP底物类药物(如地高辛或甲氨蝶呤)等】者;
23. 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近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4.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和12导联心电图等;
25.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伊布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Ibrutinib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4g
用法用量:0.14g/粒,单次口服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一粒,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交叉给药。
规格:0.14g
用法用量:0.14g/粒,单次口服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一粒,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交叉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伊布替尼胶囊 英文通用名:Ibrutinib Capsules 商品名称:亿珂®
剂型:胶囊剂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140mg/粒,单次口服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一粒,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交叉给药。
规格:140mg
用法用量:140mg/粒,单次口服给药1粒
用药时程:每周期服一粒,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交叉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将通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妊娠(仅限女性)和尿妊娠(仅限女性)】、12导联心电图等进行评价。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科技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39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淑贤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04
- 申请人名称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392
- 药物名称
- 伊布替尼胶囊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品单药适用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治疗,或者不适合接受化学免疫治疗的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一线治疗。本品联用利妥昔单抗,适用于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伊布替尼胶囊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伊布替尼胶囊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YBTN-BE-058-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1-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