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49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0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5-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8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鑫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严晓星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严晓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宝路11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4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蔡鑫君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东路208号
- 邮编
- 310005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N-2024-001-BGLT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规格:15 mg/500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武田テバ薬品株式会社生产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参比制剂,商品名:メタクト 配合錠LD ®,规格:15 mg/500 mg)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研究两制剂的空腹和餐后条件下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メタクト 配合錠LD®)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メタクト 配合錠LD®)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60岁(包括18岁和60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病毒筛查、凝血功能,女性血妊娠)、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自筛选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2.年龄为18~60岁(包括18岁和60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病毒筛查、凝血功能,女性血妊娠)、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自筛选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排除标准
1.对吡格列酮、二甲双胍或其辅料有过敏史者;曾出现任意一项药物、食物过敏史者;
2. 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神经或精神疾病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3. 代谢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
4. 具有严重肾功能损害、酒精中毒或心衰病史的患者,或在试验期间将接受碘化造影成像检查者;
5. 有吞咽困难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8.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2. 试验期间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6. 在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吡格列酮或二甲双胍有相互作用的药物(碘造影剂、肾毒性强的抗生素如庆大霉素等、利尿剂、糖尿病用药、CYP2C8诱导剂如利福平等、西咪替丁、多替拉韦、比替拉韦、凡德他尼)或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1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8. 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女性受试者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或育龄女性在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20. 在试验过程中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21.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入住I期临床研究试验室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不摄取巧克力及任何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的饮料者;
22.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3. 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2. 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神经或精神疾病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3. 代谢性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
4. 具有严重肾功能损害、酒精中毒或心衰病史的患者,或在试验期间将接受碘化造影成像检查者;
5. 有吞咽困难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7.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8.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2. 试验期间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6. 在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吡格列酮或二甲双胍有相互作用的药物(碘造影剂、肾毒性强的抗生素如庆大霉素等、利尿剂、糖尿病用药、CYP2C8诱导剂如利福平等、西咪替丁、多替拉韦、比替拉韦、凡德他尼)或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
1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8. 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女性受试者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或育龄女性在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20. 在试验过程中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21.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入住I期临床研究试验室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不摄取巧克力及任何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的饮料者;
22.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3. 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 英文通用名: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 mg/500 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用15 mg/500 mg(1片)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
用药时程:共二周期
规格:15 mg/500 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用15 mg/500 mg(1片)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
用药时程:共二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 英文通用名: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商品名メタクト 配合錠LD ®
剂型:片剂
规格:15 mg/500 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用15 mg/500 mg(1片)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
用药时程:共二周期
规格:15 mg/500 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用15 mg/500 mg(1片)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
用药时程:共二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二甲双胍、吡格列酮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120 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羟基吡格列酮的Cmax ,AUC0-t,AUC0-∞;吡格列酮、羟基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的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120 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指标:包括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1-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49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严晓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22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495
- 药物名称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2型糖尿病,但是只有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被确定为合 适的情况下。
- 试验专业题目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N-2024-001-BGLT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