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51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Catalent Indiana, LLC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探索 Benralizumab减少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背景用药的前瞻性、干预性、多中心、单臂 IIIb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9-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2-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2-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四川省 · 成都市山西省 · 太原市辽宁省 · 沈阳市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江苏省 · 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山东省 · 济南市广东省 · 深圳市河北省 · 唐山市重庆市 · 重庆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陕西省 · 西安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浙江省 · 湖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贵州省 · 贵阳市另有 18 个地区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旻
-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国平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蒋毅
- 山西省白求恩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刘先胜
- 中国医科大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赵立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克武
- 中日友好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苏楠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常春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金美玲
- 上海市同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余莉
-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蒋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刚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姚欣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金阳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曲仪庆
-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董亮,王西艳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宋卫东
- 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呼吸疾病研究所)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王凌伟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泽英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曹洁
-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喻昌利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导新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程哲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丽敏
其余 52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蔡珊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刘昀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赵云霞
- 湖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研究者:王斌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黄晓颖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汤葳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顾问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董航明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潘频华
- 贵州省人民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姚红梅
- 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燕明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张宏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阎锡新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显微外科研究所)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王同生
- 郑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华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孙德俊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付秀华
- 山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魏东光
-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吴昌归
- 天津市胸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月川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杨进
- 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陆志伟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曾惠清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研究者:林立
- 南京市江宁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张秀伟
- 苏北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徐兴祥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王林峰
- 浙江省中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弘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肝脏病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周宇麒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新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张敏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研究者:蒋明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轶
- 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念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胡晓波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燕海英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谭燕
-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袁晓梅
-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丁震
- 青岛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孙荣丽
-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李志奎
- 苏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雷伟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石军年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苏新明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克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清玲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施敏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邓静敏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徐少华
- 潍坊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谭薇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武焱旻
-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华琼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牧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Catalent Indiana, LLC
- 联系人姓名
- 杨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4号楼1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旻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85号
- 邮编
- 20008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3250L0004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9-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估在中国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Benralizumab治疗是否能否在患者维持哮喘控制效果的同时,减少哮喘控制维持药物的用量,即治疗对患者的潜在获益。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2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必须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前提供知情同意。
根据国际准则和/或适用的当地准则,在执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必须获得参与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在决定儿童和父母/监护人的同意要求方面应遵守当地法规
2.受试者在访视1时必须为12岁或以上(含12岁)
对于在访视1当天为17岁但在这一天后年满18岁的受试者,在本次研究中将被视为青少年
3.记录在案的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诊断
-入组时EOS 150-<300 cells/μL,且在入组前1年内的某个时间必须记录EOS≥300 cells/μL,或
-入组时EOS≥300 cells/μL
4.记录在案的包括MD/HD ICS + LABA以及联用最多一种其他可接受的哮喘控制药物的当前维持治疗
-其他可接受的哮喘控制药物包括LTRA、LAMA或茶碱
5.入组前接受稳定用药方案的MD/HD ICS(每日总剂量>250μg丙酸氟替卡松干粉制剂或等效剂量)+LABA治疗≥2个月
6.允许联用稳定用药方案的LTRA或LAMA或茶碱治疗,但是应在访视1前稳定用药方案≥2周
7.入组前一年出现至少一次记录在案的哮喘急性发作
-符合要求的既往哮喘急性发作是指:1)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如暂时加用口服糖皮质激素)至少3天;单次注射储库型长效糖皮质激素可视为与3天疗程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等效;2)因哮喘导致急诊室/急救中心就诊(定义为在急诊科或急救中心接受评估和治疗<24小时),且需要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至少3天(如上所述)3)哮喘导致患者住院(定义为患者入住住院部和/或在医疗机构接受评估和治疗≥24小时)
经医生诊断的哮喘、ICS-LABA使用情况和前一年的哮喘急性发作情况应有原始文件支持。患者自行口述的既往哮喘症状和/或哮喘发作病史、但无支持文件的不足以满足入组标准。
哮喘疾病状态和既往哮喘发作病史的可接受支持文件示例包括门诊访视记录(医师或保健医师)、急诊室/紧急护理记录、或列出哮喘为当前疾病的医院住院记录,以及在签署ICF前12个月内至少1次哮喘急性发作的证明文件。
8.体重≥40 kg
9.男性和/或女性,女性受试者使用的避孕方法应与关于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当地法规一致。
-女性受试者: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被定义为永久不育(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绝经后女性。如果女性受试者在访视1前已闭经12个月且无其他医学原因,则将其视为绝经后。针对特定年龄段的要求如下:
-如果50岁以下妇女在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达12个月及以上且FSH水平处于绝经后范围内,则认为其已绝经。
-对于年龄≥50岁的女性,如果在停用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闭经≥12个月,则认为其处于绝经后。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采用一种高度有效的节育措施。高效避孕方法定义为持续正确使用时年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与未绝育男性伴侣保持活跃性生活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入组研究后的整个研究期间持续使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如下文所述),直至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12周。此后应与责任医生讨论是否停止避孕。
-以下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定期禁欲(日历避孕法、症状体温避孕法、安全期避孕法)、体外射精(性交中断法)、仅使用杀精剂和哺乳期闭经法。不得同时使用女用避孕套和男用避孕套。
-所有WOCBP必须在访视1时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呈阴性。
-高效的避孕方法包括:只要符合患者通常的生活方式,完全禁欲是一种可接受的方法(定义为在与研究治疗相关的整个风险期间避免异性性行为)[(定期禁欲,例如,推算日历法、排卵期法、症状-体温避孕法、排卵后安全期方法)、研究干预治疗暴露期间声明禁欲以及体外射精均非可接受的避孕方法]、接受输精管结扎的伴侣、依伴侬®、双侧输卵管闭塞、宫内节育器/左炔诺孕酮宫内释放系统、Depo-Provera™注射剂、口服避孕药和Evra Patch™、Xulane™或NuvaRing®
根据国际准则和/或适用的当地准则,在执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必须获得参与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在决定儿童和父母/监护人的同意要求方面应遵守当地法规
2.受试者在访视1时必须为12岁或以上(含12岁)
对于在访视1当天为17岁但在这一天后年满18岁的受试者,在本次研究中将被视为青少年
3.记录在案的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诊断
-入组时EOS 150-<300 cells/μL,且在入组前1年内的某个时间必须记录EOS≥300 cells/μL,或
-入组时EOS≥300 cells/μL
4.记录在案的包括MD/HD ICS + LABA以及联用最多一种其他可接受的哮喘控制药物的当前维持治疗
-其他可接受的哮喘控制药物包括LTRA、LAMA或茶碱
5.入组前接受稳定用药方案的MD/HD ICS(每日总剂量>250μg丙酸氟替卡松干粉制剂或等效剂量)+LABA治疗≥2个月
6.允许联用稳定用药方案的LTRA或LAMA或茶碱治疗,但是应在访视1前稳定用药方案≥2周
7.入组前一年出现至少一次记录在案的哮喘急性发作
-符合要求的既往哮喘急性发作是指:1)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如暂时加用口服糖皮质激素)至少3天;单次注射储库型长效糖皮质激素可视为与3天疗程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等效;2)因哮喘导致急诊室/急救中心就诊(定义为在急诊科或急救中心接受评估和治疗<24小时),且需要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至少3天(如上所述)3)哮喘导致患者住院(定义为患者入住住院部和/或在医疗机构接受评估和治疗≥24小时)
经医生诊断的哮喘、ICS-LABA使用情况和前一年的哮喘急性发作情况应有原始文件支持。患者自行口述的既往哮喘症状和/或哮喘发作病史、但无支持文件的不足以满足入组标准。
哮喘疾病状态和既往哮喘发作病史的可接受支持文件示例包括门诊访视记录(医师或保健医师)、急诊室/紧急护理记录、或列出哮喘为当前疾病的医院住院记录,以及在签署ICF前12个月内至少1次哮喘急性发作的证明文件。
8.体重≥40 kg
9.男性和/或女性,女性受试者使用的避孕方法应与关于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当地法规一致。
-女性受试者:
-无生育能力的女性被定义为永久不育(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绝经后女性。如果女性受试者在访视1前已闭经12个月且无其他医学原因,则将其视为绝经后。针对特定年龄段的要求如下:
-如果50岁以下妇女在停用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达12个月及以上且FSH水平处于绝经后范围内,则认为其已绝经。
-对于年龄≥50岁的女性,如果在停用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闭经≥12个月,则认为其处于绝经后。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采用一种高度有效的节育措施。高效避孕方法定义为持续正确使用时年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与未绝育男性伴侣保持活跃性生活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入组研究后的整个研究期间持续使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如下文所述),直至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12周。此后应与责任医生讨论是否停止避孕。
-以下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定期禁欲(日历避孕法、症状体温避孕法、安全期避孕法)、体外射精(性交中断法)、仅使用杀精剂和哺乳期闭经法。不得同时使用女用避孕套和男用避孕套。
-所有WOCBP必须在访视1时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呈阴性。
-高效的避孕方法包括:只要符合患者通常的生活方式,完全禁欲是一种可接受的方法(定义为在与研究治疗相关的整个风险期间避免异性性行为)[(定期禁欲,例如,推算日历法、排卵期法、症状-体温避孕法、排卵后安全期方法)、研究干预治疗暴露期间声明禁欲以及体外射精均非可接受的避孕方法]、接受输精管结扎的伴侣、依伴侬®、双侧输卵管闭塞、宫内节育器/左炔诺孕酮宫内释放系统、Depo-Provera™注射剂、口服避孕药和Evra Patch™、Xulane™或NuvaRing®
排除标准
1.无法按照研究方案要求进行计划访视,或者无法按照研究者的指示进行研究方案指导的哮喘治疗减量
2. 除哮喘以外还患有其他具有临床重要意义的肺部疾病史(例如,活动性肺部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支气管扩张、肺纤维化、囊性纤维化),或曾被诊断为哮喘以外的与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升高相关的肺部或全身性疾病(例如,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病/霉菌病、Churg-Strauss综合征和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
3. 当前吸烟者或烟龄≥20包-年的戒烟者。
4. 访视1之前12个月内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5. 访视1前24周内诊断为蠕虫寄生虫感染,且未接受过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
6. 有对任何生物治疗发生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病史。
7. 已知有对研究治疗制剂的任何成分产生过敏或反应的病史。
8. 访视1前30天内出现需要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急性发作或需要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急性上/下呼吸道感染。允许将筛查期延长至 3 个月,以确保纳入从任何呼吸道症状加重或急性上/下呼吸道感染中恢复的患者
9. 已知的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在内的免疫缺陷病症病史。
10. 目前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 宫颈原位癌,已完成根治性治疗,且患者在筛选前至少12个月处于缓解状态。
- 基底细胞或浅表鳞状皮肤癌。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合格的前提是患者处于缓解期,并且在获得知情同意书之前至少5年完成根治性治疗。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排除:
- 此前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 在遗传学样本采集前120天内曾接受含有白细胞的全血输注。
12. 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胃肠、肝、肾、神经系统、肌肉骨骼、感染、内分泌、代谢、血液、精神病或研究者认为不稳定的主要身体损伤的任何疾病,并且可能:
-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影响患者的安全性,或
- 对研究结果造成混淆或影响数据结局的科学有效性,或
- 妨碍患者完成整个研究过程的能力。
13. 访视1前4周内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
14. 在获得知情同意日期之前的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醋竹桃霉素、环孢素、硫唑嘌呤、肌内注射长效贮库型糖皮质激素或任何试验性抗炎治疗)。
15. 在访视1前4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市售或试验用生物制剂,或在访视1前30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试验用非生物制剂。例外情况:
- 对于已上市非呼吸系统生物制剂,如果患者在访视1前至少3个月和整个研究期间的治疗稳定,则允许使用。
- 新冠肺炎相关的预防和治疗
16. 在第一剂Benralizumab给药之日前30天接种减毒活疫苗。
17. 计划使用任何不允许的合并药物或未能完成特定的禁用药物所需的洗脱期
18. 在获得知情同意书之日前30天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
19. 在访视1之前12个月内,曾接受支气管热成形术(BT)治疗哮喘。
20. 同时参与另一项试验用药品临床研究或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21. 入组期间在体格检查、病史、生命体征、血液学或临床生化方面出现任何临床上显著的异常结果,且研究者认为这些异常结果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风险,或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或受试者完成整个研究的能力。
22. 仅适用于女性受试者-目前怀孕(通过妊娠试验呈阳性确认)、正在母乳喂养或处于哺乳期。
23. 参与研究计划和/或执行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公司员工和/或研究中心的员工)
24. 如果患者不太可能遵守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研究者可判断患者不得参与研究。
之前曾入选过本研究。
25. 曾参加过本研究。
2. 除哮喘以外还患有其他具有临床重要意义的肺部疾病史(例如,活动性肺部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支气管扩张、肺纤维化、囊性纤维化),或曾被诊断为哮喘以外的与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升高相关的肺部或全身性疾病(例如,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病/霉菌病、Churg-Strauss综合征和嗜酸细胞增多综合征)。
3. 当前吸烟者或烟龄≥20包-年的戒烟者。
4. 访视1之前12个月内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5. 访视1前24周内诊断为蠕虫寄生虫感染,且未接受过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
6. 有对任何生物治疗发生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病史。
7. 已知有对研究治疗制剂的任何成分产生过敏或反应的病史。
8. 访视1前30天内出现需要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急性发作或需要抗生素或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急性上/下呼吸道感染。允许将筛查期延长至 3 个月,以确保纳入从任何呼吸道症状加重或急性上/下呼吸道感染中恢复的患者
9. 已知的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在内的免疫缺陷病症病史。
10. 目前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 宫颈原位癌,已完成根治性治疗,且患者在筛选前至少12个月处于缓解状态。
- 基底细胞或浅表鳞状皮肤癌。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合格的前提是患者处于缓解期,并且在获得知情同意书之前至少5年完成根治性治疗。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排除:
- 此前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 在遗传学样本采集前120天内曾接受含有白细胞的全血输注。
12. 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胃肠、肝、肾、神经系统、肌肉骨骼、感染、内分泌、代谢、血液、精神病或研究者认为不稳定的主要身体损伤的任何疾病,并且可能:
-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影响患者的安全性,或
- 对研究结果造成混淆或影响数据结局的科学有效性,或
- 妨碍患者完成整个研究过程的能力。
13. 访视1前4周内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
14. 在获得知情同意日期之前的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醋竹桃霉素、环孢素、硫唑嘌呤、肌内注射长效贮库型糖皮质激素或任何试验性抗炎治疗)。
15. 在访视1前4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市售或试验用生物制剂,或在访视1前30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试验用非生物制剂。例外情况:
- 对于已上市非呼吸系统生物制剂,如果患者在访视1前至少3个月和整个研究期间的治疗稳定,则允许使用。
- 新冠肺炎相关的预防和治疗
16. 在第一剂Benralizumab给药之日前30天接种减毒活疫苗。
17. 计划使用任何不允许的合并药物或未能完成特定的禁用药物所需的洗脱期
18. 在获得知情同意书之日前30天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
19. 在访视1之前12个月内,曾接受支气管热成形术(BT)治疗哮喘。
20. 同时参与另一项试验用药品临床研究或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21. 入组期间在体格检查、病史、生命体征、血液学或临床生化方面出现任何临床上显著的异常结果,且研究者认为这些异常结果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风险,或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或受试者完成整个研究的能力。
22. 仅适用于女性受试者-目前怀孕(通过妊娠试验呈阳性确认)、正在母乳喂养或处于哺乳期。
23. 参与研究计划和/或执行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公司员工和/或研究中心的员工)
24. 如果患者不太可能遵守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研究者可判断患者不得参与研究。
之前曾入选过本研究。
25. 曾参加过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本瑞利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Benralizu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30mg/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前3剂为30mg每4周一次,此后为30mg每8周一次;
用药时程:48周,总共8次给药
规格:30mg/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前3剂为30mg每4周一次,此后为30mg每8周一次;
用药时程:48周,总共8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减药期结束时,减少至少一种哮喘标准控制药物的患者的比例 停用LTRA治疗,或 停用LAMA治疗,或 停用茶碱治疗,或 降级为MD ICS/LABA治疗,或 降级为LD ICS/LABA治疗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40周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 减药期间,肺功能指标Pre-BD FEV1的变化 ? 减药期间,ACQ-IA问卷评分的变化 ? 减药期间,未出现哮喘加重(定义为自上一次访视以来ACQ的升高<0.5)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给药后第16~40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 维持期结束时,使用与减药期结束时相同背景用药方案治疗的患者比例 ? 维持期间,ACQ-IA评分和肺功能FEV1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第40-5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 诱导期间,肺功能FEV1的变化 ? 诱导期间,ACQ-IA的变化 ? 诱导期间,ACQ-IA评分达到最小临床意义变化值改善(MCID,定义为与诱导期起点相比,ACQ的下降≥0.5)的患者比例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0-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 基线(入组前1年内)和研究期间(从首次给药到治疗结束EOT)的年化哮喘急性发作率 ? 与基线相比,研究期间年化哮喘急性发作率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6周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物标志物指标变化 ? 血液EOS ? FeNO评价时间:-1周~5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Benralizumab在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减量背景用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AE/SAE ? 生命体征 ? 实验室变量评价时间:-1周~60周,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意 · 2023-11-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51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2-20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Catalent Indiana, LLC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511
- 药物名称
- Benralizumab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探索 Benralizumab减少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背景用药的前瞻性、干预性、多中心、单臂 IIIb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探索 Benralizumab在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人群中减少其他背景用药可能性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D3250L0004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09-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