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69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魁特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静脉输注QD202后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Ⅰ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0-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1-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菁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陈亮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韩雪峰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魁特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韩雪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00号12号楼422
- 联系人邮编
- 2012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陈亮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IST-001-2023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7.0
- 版本日期
- 2024-10-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研究主要目的为:评价注射用QD202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多次静脉输注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次要目的为:1)评价注射用QD202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多次静脉输注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特征;2)评价注射用QD202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后对QT/QTcF间期的影响。
研究次要目的为:1)评价注射用QD202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多次静脉输注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特征;2)评价注射用QD202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静脉输注给药后对QT/QTcF间期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45岁(含边界值)的受试者,Part A部分男女不限,Part B部分男女各半
2.19.0 kg/m2≤体重指数(BMI)<28.0 kg/m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
3.经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神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片(正侧位)、腹部B超(仅Part B)、脑电图(仅Part B)等检查确定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伴侣)同意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措施避孕(定义见附录1);绝经后女性(定义见附录1)绝经期应≥1年;男性受试者同意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并保证不捐献精子者
5.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遵守研究相关规定,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者
2.19.0 kg/m2≤体重指数(BMI)<28.0 kg/m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
3.经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神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胸片(正侧位)、腹部B超(仅Part B)、脑电图(仅Part B)等检查确定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伴侣)同意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措施避孕(定义见附录1);绝经后女性(定义见附录1)绝经期应≥1年;男性受试者同意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并保证不捐献精子者
5.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遵守研究相关规定,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1.对注射用QD202及安慰剂主要成分过敏者,或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者
2.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学、肾脏、内分泌、肺、胃肠道、心血管、肝脏、神经精神疾病证据或病史,或存在任何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病症者
3.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或目前患有恶性肿瘤者
4. 筛选前近3个月内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5.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重要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包含但不限于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脑梗死、脑出血、短暂性缺血性发作、多梗死性痴呆、亨廷顿病、癫痫、头部外伤伴随明显认知后遗症或慢性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者
6. 曾有自杀行为或自杀倾向者;经研究者判断存在自杀倾向者,或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见附录2)“自杀意念”部分的问题4(有行动意图但无具体计划的主动自杀意念)或问题5(有具体计划和意图的主动自杀意念)回答“是”者,或在“自杀行为”部分的任何自杀相关行为(实际尝试、被中断的尝试、放弃的尝试、预备的行动或行为)回答“是”者;或在筛选前6月内有自杀的意念或行为者
7. 筛选前近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基线期(D-1)尿烟筛检测阳性者,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吸烟者
8. 酗酒者,或筛选前近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啤酒360 mL或酒精量为40%的烈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及其他含酒精的制品者;酒精呼气试验﹥0.0 mg/100 mL
9. 筛选前近3个月每日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0. 首次给药前近2周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食品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2. 筛选前近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总量 ≥ 200 mL,或者近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总量 ≥ 400 mL,或近8周内接受过输血者
13. 首次给药前近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参加临床试验的定义以受试者接受试验药物/器械为标准)
14. 首次给药前近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及中草药,或者筛选时在药物5个消除半衰期以内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服用非本研究的其他试验药物者
15. 经研究者评估静脉穿刺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静脉输注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6. 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者;或基线期(D-1)尿液药物筛查检测阳性者
17.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8. 筛选期或基线期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者:QTcF间期 ≥ 450 ms、PR间期 ≥ 210 ms、QRS波群时间 > 120 ms或传导阻滞,或者其他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及QTcF间期延长病史者
19.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任一项或多项阳性者
20. 筛选时或基线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高于正常值上限者;碱性磷酸酶或总胆红素>1.2×ULN;肾小球滤过率<90ml/min/1.73 m2者
21.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检查呈阳性者
22. 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其他直接参与方案执行者
23.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2.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学、肾脏、内分泌、肺、胃肠道、心血管、肝脏、神经精神疾病证据或病史,或存在任何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病症者
3.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或目前患有恶性肿瘤者
4. 筛选前近3个月内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5.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重要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包含但不限于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脑梗死、脑出血、短暂性缺血性发作、多梗死性痴呆、亨廷顿病、癫痫、头部外伤伴随明显认知后遗症或慢性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者
6. 曾有自杀行为或自杀倾向者;经研究者判断存在自杀倾向者,或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见附录2)“自杀意念”部分的问题4(有行动意图但无具体计划的主动自杀意念)或问题5(有具体计划和意图的主动自杀意念)回答“是”者,或在“自杀行为”部分的任何自杀相关行为(实际尝试、被中断的尝试、放弃的尝试、预备的行动或行为)回答“是”者;或在筛选前6月内有自杀的意念或行为者
7. 筛选前近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基线期(D-1)尿烟筛检测阳性者,或者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吸烟者
8. 酗酒者,或筛选前近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啤酒360 mL或酒精量为40%的烈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及其他含酒精的制品者;酒精呼气试验﹥0.0 mg/100 mL
9. 筛选前近3个月每日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0. 首次给药前近2周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食品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2. 筛选前近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总量 ≥ 200 mL,或者近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总量 ≥ 400 mL,或近8周内接受过输血者
13. 首次给药前近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参加临床试验的定义以受试者接受试验药物/器械为标准)
14. 首次给药前近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及中草药,或者筛选时在药物5个消除半衰期以内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服用非本研究的其他试验药物者
15. 经研究者评估静脉穿刺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静脉输注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6. 有吸毒或药物滥用史者;或基线期(D-1)尿液药物筛查检测阳性者
17.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8. 筛选期或基线期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者:QTcF间期 ≥ 450 ms、PR间期 ≥ 210 ms、QRS波群时间 > 120 ms或传导阻滞,或者其他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及QTcF间期延长病史者
19.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任一项或多项阳性者
20. 筛选时或基线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高于正常值上限者;碱性磷酸酶或总胆红素>1.2×ULN;肾小球滤过率<90ml/min/1.73 m2者
21.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检查呈阳性者
22. 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其他直接参与方案执行者
23.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QD202: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使用注射用0.9%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静脉输注,单次给药试验:设置6个剂量组,分别为1 mg、2.5 mg、5 mg、10 mg、20 mg、30 mg;多次给药试验:设置3个剂量组,分别为5 mg、10 mg、20 mg,根据单次给药研究调整给药剂量和频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单次给药;多次给药试验:每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5次
规格:20mg
用法用量:使用注射用0.9%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静脉输注,单次给药试验:设置6个剂量组,分别为1 mg、2.5 mg、5 mg、10 mg、20 mg、30 mg;多次给药试验:设置3个剂量组,分别为5 mg、10 mg、20 mg,根据单次给药研究调整给药剂量和频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单次给药;多次给药试验:每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5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QD202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1支/盒
用法用量:使用注射用0.9%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静脉输注,单次给药试验:设置6个剂量组,分别为1 mg、2.5 mg、5 mg、10 mg、20 mg、30 mg;多次给药试验:设置3个剂量组,分别为5 mg、10 mg、20 mg,根据单次给药研究调整给药剂量和频率,安慰剂成分为甘露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单次给药;多次给药试验:每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5次
规格:1支/盒
用法用量:使用注射用0.9%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静脉输注,单次给药试验:设置6个剂量组,分别为1 mg、2.5 mg、5 mg、10 mg、20 mg、30 mg;多次给药试验:设置3个剂量组,分别为5 mg、10 mg、20 mg,根据单次给药研究调整给药剂量和频率,安慰剂成分为甘露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单次给药;多次给药试验:每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5次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QD202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1支/盒
用法用量:使用注射用0.9%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静脉输注,单次给药试验:设置6个剂量组,分别为1 mg、2.5 mg、5 mg、10 mg、20 mg、30 mg;多次给药试验:设置3个剂量组,分别为5 mg、10 mg、20 mg,根据单次给药研究调整给药剂量和频率,安慰剂成分为甘露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单次给药;多次给药试验:每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5次
规格:1支/盒
用法用量:使用注射用0.9%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静脉输注,单次给药试验:设置6个剂量组,分别为1 mg、2.5 mg、5 mg、10 mg、20 mg、30 mg;多次给药试验:设置3个剂量组,分别为5 mg、10 mg、20 mg,根据单次给药研究调整给药剂量和频率,安慰剂成分为甘露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试验:单次给药;多次给药试验:每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5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和耐受性: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神经学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注射部位反应、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及其发生率评价时间:从给药到安全性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单次给药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Tmax、AUC0-t、AUC0-inf、Vd、t1/2、λz、CL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多次给药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ss、Cmin,ss、Cav,ss、Tmax,ss、t1/2、λz、AUC0-τ、AUC0-t,ss、AUC0-inf,ss、CLss、Vss、DF等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单次给药对QT/QTcF间期的影响评价时间: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1-02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2-29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3-27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5-29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8-06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9-30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11-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8-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69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韩雪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0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魁特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697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QD202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 AD)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和多次静脉输注QD202后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QD202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IST-001-2023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7.0
- 版本日期
- 2024-10-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