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75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布立西坦口服溶液的单中心、开放、随机、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1-0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1-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3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东莞市
- 东莞康华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钟国平
- 东莞康华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赵瑞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蔡映倩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蔡映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A06
- 联系人邮编
- 57021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钟国平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博导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号住院部六区七楼
- 邮编
- 523080
- 单位名称
- 东莞康华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赵瑞荣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号住院部六区七楼
- 邮编
- 523080
- 单位名称
- 东莞康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301638-01
- 试验方案编号
- BLXTKFRY.BE.QX.Z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10-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布立西坦口服溶液(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规格:10mg/mL)与参比制剂布立西坦口服溶液(商品名:Briviact®,规格:10mg/mL)在吸收程度和速度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 kg/m2 ~ 26.0 kg/m2范围之内(含临界值);
4.能够和研究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治疗、访视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研究程序;
5.所有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自己及其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且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和/或药物避孕措施,无生育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
6.受试者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 kg/m2 ~ 26.0 kg/m2范围之内(含临界值);
4.能够和研究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治疗、访视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研究程序;
5.所有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均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自己及其伴侣采取适当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且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和/或药物避孕措施,无生育计划、捐精或捐卵计划;
6.受试者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期研究医生判断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十项、凝血功能、感染免疫八项定性试验检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妊娠检测(仅女性)],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 患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尤其是癫痫病史、支气管哮喘病史、胃食道反流等),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3.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活动性胃肠道疾病;
4. 在筛选期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5. 过敏体质者,对活性物质或其他吡咯烷酮衍生物或对柠檬酸钠、无水柠檬酸(用于调节 pH 值)、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E218)、羧甲基纤维素钠、三氯蔗糖、山梨醇液体 (E420)、甘油 (E422)、覆盆子味(丙二醇 (E1520) 90 % - 98 %)等过敏;
6.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医生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7.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如CYP3A)和/或糖蛋白(P-g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如地尔硫卓、克拉霉素、萘法唑酮、利托那韦、阿扎那韦、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沙奎那韦、奈非那韦、茚地那韦、泰利霉素、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环孢霉素、地高辛、安普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利福平、维拉帕米、奎尼丁、辛伐他汀、洛伐他汀、吗啡、糖皮质激素、左乙拉西坦等);
8.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乳糖、果糖不耐受或有吞咽困难者;
9.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或试验期间无法停止摄入以上饮食者;
10. 给药前48小时内及整个试验期间,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1. 给药前7天内食用过或无法停止食用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汁)、西柚(汁)、芒果(汁)、橙子(汁)、火龙果(汁)、花椰菜、橘皮苷、柚皮苷等)者;
12. 既往一年内有酗酒史,平均每周摄入超过14个标准单位(1单位=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在研究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13. 首次研究用药前2 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包括化药、含药化妆品、保健品、中草药/中成药);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及筛选期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6.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试验期间接受疫苗者;
17.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筛选日至第二周期出院)或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19.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妊娠检查结果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或育龄女性首次研究用药前14天内进行过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20. 给药前48小时内有剧烈运动者(如举重、重量训练、健美操、足球、篮球、俯卧撑、有氧健身操等);
21. 血管穿刺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研究人员判断有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
2. 患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尤其是癫痫病史、支气管哮喘病史、胃食道反流等),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3.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活动性胃肠道疾病;
4. 在筛选期或服用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5. 过敏体质者,对活性物质或其他吡咯烷酮衍生物或对柠檬酸钠、无水柠檬酸(用于调节 pH 值)、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E218)、羧甲基纤维素钠、三氯蔗糖、山梨醇液体 (E420)、甘油 (E422)、覆盆子味(丙二醇 (E1520) 90 % - 98 %)等过敏;
6.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医生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7.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肝药酶(如CYP3A)和/或糖蛋白(P-g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如地尔硫卓、克拉霉素、萘法唑酮、利托那韦、阿扎那韦、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沙奎那韦、奈非那韦、茚地那韦、泰利霉素、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环孢霉素、地高辛、安普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利福平、维拉帕米、奎尼丁、辛伐他汀、洛伐他汀、吗啡、糖皮质激素、左乙拉西坦等);
8.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乳糖、果糖不耐受或有吞咽困难者;
9.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或试验期间无法停止摄入以上饮食者;
10. 给药前48小时内及整个试验期间,摄入过或计划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1. 给药前7天内食用过或无法停止食用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汁)、西柚(汁)、芒果(汁)、橙子(汁)、火龙果(汁)、花椰菜、橘皮苷、柚皮苷等)者;
12. 既往一年内有酗酒史,平均每周摄入超过14个标准单位(1单位=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在研究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13. 首次研究用药前2 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包括化药、含药化妆品、保健品、中草药/中成药);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及筛选期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6.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试验期间接受疫苗者;
17.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阳性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筛选日至第二周期出院)或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献血者;
19.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妊娠检查结果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或育龄女性首次研究用药前14天内进行过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20. 给药前48小时内有剧烈运动者(如举重、重量训练、健美操、足球、篮球、俯卧撑、有氧健身操等);
21. 血管穿刺条件差,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研究人员判断有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立西坦口服溶液: 英文通用名:Brivaracetam Oral Solu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mg/ml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10ml(10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后再给药
规格:10mg/ml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10ml(10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后再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立西坦口服溶液 英文通用名:Brivaracetam Oral Solution 商品名称:Briviact®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mg/ml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10ml(10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后再给药
规格:10mg/ml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10ml(10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后再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z、λz、 Vz/F, CLz/F、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妊娠-仅限女性】、12号联心电图(ECG)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布立西坦口服溶液的单中心、开放、随机、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同意 · 2023-11-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75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蔡映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15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752
- 药物名称
- 布立西坦口服溶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301638-01
- 适应症
- 本品可作为辅助治疗,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 2 岁以上癫痫儿童的部分性癫痫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身性发作。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布立西坦口服溶液的单中心、开放、随机、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立西坦口服溶液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LXTKFRY.BE.QX.Z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3-10-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